酒店員工治安管理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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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的治安問題是酒店重點注意的內容,所以很多的酒店都會制定一些制度來管理酒店的治安問題。下面是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推薦的酒店員工的治安管理制度,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酒店員工治安管理規章制度

  酒店員工治安管理制度

1、酒店員工均需自覺地服從保安人員按照規定實施的各項治安消防管理;均應嚴格遵守《員工手冊》中規定的安全制度,接受保安人員的勸導和指正。

2、員工上、下班應走員工通道,上班時攜帶的私人物品和提包,均應存放在本人的更衣箱內,不得帶入工作區域,否則保安人員不予放行。

3、員工的自行車、助動車和摩托車應停放在酒店規定的場所,對亂停亂放的車輛,保衞部有權扣留和處罰。

4、員工更衣室不準作為會客和接待來訪親友的場所,不得作為休息場所。本人的更衣箱要愛惜保管和使用,不得私自調換和轉讓;鑰匙丟失要及時報告,並照價補配;工作調離要及時交還。

5、員工在店內撿獲任何物品,都應立即上交給所在部門,不得隱匿和不報。部門收到員工撿獲的物品,應按照“客人失落物品的處理程序”交給大堂副理處理。

6、員工發現可疑情況和各種違法犯罪活動,有責任迅速向保衞部報告,當公安、保安人員進行安全檢查和查處案件時,有關員工應積極配合,如實提供情況。

7、發生盜竊、搶劫、兇殺等事件時,應在報告保衞部和公安機關的同時,保護好現場,除急救外,無關人員不得進入現場。

8、發生火情時,所有員工必須無條件服從總經理和保衞部領導的指揮調遣,並採取有效措施進行補救。

  酒店各項治安制度

(一)、保安權限

1. 對治安、刑事案件等現行違法犯罪人員,有權制止並報告保安部經理,但無拘留、關押、沒收財產及罰款的權力。

2. 發生在酒店服務區域內的刑事、治安案件,有權保護現場、保護證據,維護現場秩序以及提供與 案件有關的情況,但無現場勘查的權力。

3. 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和酒店的規章制度、規定,勸阻或制止未經許可的進入酒店服務區域內的人 員、車輛。

4. 出入酒店服務區域內的人員、車輛及其所攜帶、裝載的物品,按照公司的制度、規定進行驗證、驗物,但無人身檢查權。

5. 酒店服務區域內進行安全防範檢查,提出整改意見和合理化建議。

6. 值勤中遇有違法犯罪人員不服制止,甚至行兇報復的,可採取正當防衞,但不得波及無辜人員或防衞過當。

7. 對客人、酒店員工進行法制宣傳,做好“四防”工作(防火、防盜、防破壞、防自然災害事故),落實各項安全防範措施,發現隱患漏洞或其它不安全因素,協助客人、各部門及時整改。

8. 對非法攜帶槍支、彈藥和管制刀具的可疑人員有權進行盤查、監視,並報告保安部及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9. 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人,有權勸阻、制止和批評教育,但沒有對其處罰的權力。

10. 對違法犯罪行為有權制止,但無處罰、裁決的權力。無權受理或處理民事糾紛、經濟糾紛和勞動爭議。

11. 對有違法犯罪的嫌疑人,可以監視,並向保安部報告,但無偵查、扣押、搜查的權力。

(二)、保安八不準

1. 不準超越法定職權從事搜查他人住所、罰款、沒收財物、扣押他人證件或財務等行為;

2. 不準故意刁難他人、辱罵他人,侮辱他人人格,侵犯他人人身權利;

3. 不準毆打他人或教唆毆打他人,侵犯他人合法權益;

4. 不準為違法犯罪活動通風報信,充當保護傘;

5. 不準妨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

6. 不準私自為他人提供有償服務;

7. 不準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8. 不準私藏、持有和使用警械及殺傷性武器。

  酒店保安部管理制度

一、 保安部組織機構與工作內容

(一)保安部組織機構

保安部設經理1人下設主管及治安、內保、監控領班和消防員。保安部是管理的職能保障部門,在總經理領導下貫徹國家公安、安全部門和止級主管部門的安全工作方針、政策和法規,全面負責酒店和客人的人身、財產等安全保衞工作。其組織機構形式。

(二)保安部的工作內容

1、在總經理領導下,負責酒店的安全工作,研究制定酒店治安、消防、內管等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範預案和措施,報總經理審批後組織貫徹實施。

2、結合酒店實際,貫徹公安、安全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安全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並協助公安、安全機關查處違法犯罪案件與人員。

3、研究制定酒店安全部門各崗人員的崗位責任制度與職責規範審定各部門安全管理規章與制度,報總經理審批後貫徹實施。並檢查實施結果,處理存在問題保證安全管理制度的貫徹落實。

4、研究制定酒店消防工作管理辦法與措施,組織義務消防隊,做好消防培訓,定期舉辦消防知識講座,做好消防設備、器材、監控設備管理。對施工現場、明火作業部門,配合工程技術人員和外協施工單位做好防火安全檢查、明火作業審批,簽訂安全合同,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5、做好酒店關鍵和要害部門的日常保衞工作。並結合酒店重大活動,做好重點客人、重點部位的安全管理與防範。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6、建立健全安全規章制度和要害部位與人員安全檔案,廣泛懼安全信息,不斷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7、做好治安管理查處打擊賭博、販毒、嫖***和利用高科技作案等違法犯罪活動。處理安全責任事故,並定期向上級彙報工作。

二、保安部各崗人員職責規範

1、負責保安部的全面工作,全面貫徹落實總經理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當好總經理安全工作的參謀和助手。

2、與人事培訓部配合,負責本部門的人員調配和部門內部人員選拔、聘用、教育、培訓、考核、獎懲、辭退等管理工作。

3、根據“預防為主”的保衞工作方針,在酒店內開展以“四防”(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惡性事故發生)為中心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

4、貫徹安全保衞工作“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安全責任制,協助酒店各部門,把安全職責納入部門管理工作日程當中。

5、負責重大節日、大型會議及外賓和團隊的安全保衞工作。特別是有重要首長、貴賓抵離店時,要親自到場指揮,確保安全。

6、在酒店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掌握酒店防火系統,制定防火規章制度與計劃。履行消防監督檢查職能,組織和領導義務消防隊,防範火災發生。負責調查酒店內發生的火災事故。

7、接待有關賓客對酒店安全工作方面提出的投訴,並進行處理。

8、配合公安機關、國家安全部門及上級有關執法機關來酒店協查、指導各項工作。

9、協助酒店領導,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立即處理。

10、負責健立健全酒店及本部門安全方面的有關記錄和檔案。

11、定期召開部門管理例會。

(二)保安主管

1、在保安部經理領導下進行工作,直接對其負責,執行交辦的各項任務和臨時授權的其他職責。

2、協助保安部經理制定各項工作計劃。負責對領班的工作進行督促和檢查。

3、負責保安部員工的教育、培訓,抓好員工思想教育和法制安全教育,使全體員工團結一致。

4、協助酒店各部門建立健全安全保衞組織,培訓各部門的骨幹力量。

5、做好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的監控檢查及收繳客人的遺留、違禁物品。

6、經常巡查酒店的各項安全制度在各部門的執行情況。發現客人有借酒鬧事及出現違法事件的,及時處理。

7、每天和前台聯繫,及時掌握外賓、重要客人入住樓層的有關情況,確保賓客安全。

8、熟悉消防業務知識,協助保安部經理制定消防工作計劃和組織義務消防隊的演練與培訓。

9、熟悉掌握消防設施、器材的配置、保養、使用,定期做好檢查工作,使消防設施器材處於良好狀態。

10、負責酒店要害部位的安全監督,確保安全。

11、負責檢查會客登記制度的執行情況及員工外出登記情況。

12、負責每天各班交接班記錄的檢查及存在問題的妥善處理。

13、每天向保安部經理彙報工作情況及存在的各種問題。

(三)保安部各班組領班

1、在主管的領導下進行工作,直接對主管負責。

2、抓好班組思想建設,掌握員工思想和工作情況,團結員工相互關心,共同提高。

3、走動管理,隨時督導、檢查員工在崗期間的儀表、儀容、禮貌、禮儀、警械裝備和值班工作質量。

4、每天上崗前要開班前會,提出要求及注意事項。

5、熟悉、掌握消防器材的配置和使用方法。

6、協助其他部門處理好一般性的客人投訴。

7、嚴格交接班制度,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

(四)消防員

1、認真貫徹執行酒店有關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2、認真落實上級領導臨時佈置的各項消防工作。

3、負責對新員工進行消防培訓,並對在崗員工進行防火意識教育,宣傳消防工作的重要性。

4、熟悉酒店的地理、環境和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火災報警裝置)的分佈位置。

5、制定計劃,購置、維修全店的消防器材。

6、落實防火安全大檢查制度,發現火險隱患及時登記上報並提出整改意見。

7、配合上級機關和公安消防部門的安全檢查工作,協助有關部門查處火災事故。

8、審批動火許可證,對施工現場消防安全進行監護。

(五)治安員、內保員

1、在領班領導下,保衞好酒店的安全,執行上級交辦的各項安全保衞工作。

2、負責對客房、餐飲、娛樂等區域的巡邏檢查,發現事故隱患,及時處理,並向上級彙報處理情況。

3、對酒店內、外車輛進行疏導,保證交通暢通。

4、對酒店內、外車輛進行疏導,保證交通暢通。

5、對來訪人員進行詢問登記。

6、負責檢查詢問零點以後進入客房區的有關客人的鑰匙牌和住房卡。

7、阻止無關、閒散人員進入酒店。對流氓滋事人員及可疑人員進店,除採取控制外,應立即報告有關部門。

8、制止一切實發生在酒店內的客人爭吵、打架、鬥毆等不良情況,及時處理,防止事態惡化。

9、協助財務部做好押送有關款項工作。

10、制止入住人員攜帶易燃易爆、劇毒、放射物品進入酒店區域,發現後應將物品扣留。

11、熟練掌握滅火器材的正確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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