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運輸例會制度

來源:文萃谷 2.02W

為了及時掌握公司安全生產狀況,總結部署安全生產工作,確保公司安全生產,公司定期召開安全例會,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生產運輸例會制度

一、參會人員

公司總經理、各科室負責人及科室職員、駕押人員。

二、會議時間

安全例會每週召開一次,召開時間為每週 ,具體時間根據實際情況另行通知。季度小結,年終總結,突出情況,隨時召開安全生產工作例會。

三、會議要求

分析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形式,檢查前期安全工作落實情況,特別是安全生產隱患情況,分析存在問題和安全隱患的存在原因,研究制定安全隱患整改措施和方案,制定下階段安全生產工作計劃,部署下階段安全生產主要工作,及時對安全生產情況進行通報。

四、會議程序

1)由各部門彙報本月安全生產情況;各級安全檢查、隱患整改落實情況;下月安全生產工作重點。

2)公司領導根據各部門彙報情況進行分析,研究當前關鍵性,突出問題和安全隱患,確定整治項目,制定對策措施,明確責任人及完成日期,安排部署下月安全生產工作。

五、會議要點

每次會議,簽到留會議記錄會議照片。各部門都要做好

會議記錄和存檔工作。

XXXXXXX有限責任公司 月

安全生產運輸例會制度 [篇2]

1.目的

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杜絕各類事故特別是道路運輸安全事故,是我部門走向規範化標準化管理,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2.範圍

本制度使用於物流事業部運輸部

3.年度安全工作會議

3.1年度安全工作會議召開時間定於每年2月份;

3.2年度安全工作會議由事業部總經理召集,安全管理員組織,部門經理、運輸調度、起重班全體成員、維修班全體成員,及不低於駕駛員總人數70%的成員,參加人員必須簽到,未能參加會議的由安全員負責傳達會議內容;

3.3年度安全工作會議內容應包括:上年度的安全工作情況總結、上年度的安全工作目標完成情況、本年的.安全工作計劃、安全工作目標,以及各部門的安全管理經驗交流等

4.月度安全生產分析會

4.1月度安全生產分析會定於每月的25-31日召開

4.2月度安全生產分析會由部門經理召集,安全員管理組織,事業部總經、部門經理、運輸調度、起重班成員、維修班成員

及不低於駕駛員總人數70%的成員,參加人員必須簽到,未能參加會議的由安全員負責傳達會議內容;

4.3會議內容應包括月度的安全總結、月度的違章和隱患排查情況、總經理對安全管理工作的點評講話、部門經理對月度安全管理工作的安排

5.安全交底會議

5.1對於執行大件運輸、超限運輸、特殊地形和天氣、長途運輸等運輸任務時,部門經理或者安全管理員應組織安全交底會議。

5.2安全交底會議內容應包括運輸和施工過程中的注意事項,並形成交底記錄,參加人員簽字確認。

6、事故專項分析會議

6.1如果發生事故,嚴格執行“四不放過”原則,必須召開事故專項分析會議,對事故原因進行分析,並制定預防措施,形成會議紀要。

6.2事故專項分析會由部門經理召集,安全員組織,總經理、運輸調度、班組長參加。

7.早會

7.1每天早上8:00運輸部應召開安全生產早會,對當天的生產佈置和安全注意事項進行交底。

7.2早會由運輸部經理召集,安全管理員、運輸調度及所有在廠的生產人員參加。

2015.10.30

安全生產運輸例會制度 [篇3]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加強道路運輸行業安全監督管理,杜絕各類事故特別是道路運輸安全事故的發生,使我所各項工作走向規範化管理的軌道,結合交通部門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領導小組成員每月第一個星期的星期一上午十點為安全工作例會,特殊情況或節假日順延到下個星期的星期一。

二、各成員必須準時參加安全會議,會議實行簽到制,特殊情況不能到會的必須寫請假條,經領導小組組長同意,並在請假條上簽字確認方可請假。參會人員不得無故缺席例會,不得遲到、早退。

三、例會由安全領導小組組長主持、由副組長總結上階段工作,分析各方面存在的問題,通過各成員討論,佈置下階段工作。

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在年初組織由道路運輸企業單位主要負責人蔘加的安全生產大會,總結過去一年的安全工作,表彰先進,部署當年工作。

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每季度至少召集一次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分析會,明確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重點,督促整改安全隱患。

春運、“五一”、“十一”黃金週前,由安全生產領導小

組組長組織交通運輸企業單位主要負責人召開會議,專題佈置節日期間的安全生產工作。

四、遇有特殊情況或必須討論解決的事務,安全領導小組可不定期召開小組會議。

五、發生重特大責任事故,由安全領導小組召開安全事故現場告誡會,應到人員必須到會。

六、每次會議必須有記錄,並由專人負責。重要安全會議應形成會議紀要或簡報。

安全領導小組定期對各種會議記錄及決議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指導、考核。

七、鼓勵和提倡安全領導小組成員提出合理化建議和對安全領導小組及安全管理人員工作上的意見。討論會議上提出的各種建議和意見。

八、會議決定的執行,採取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實施決議。會議上決定的情況各部門和責任人,必須不折不扣地認真執行,及時完成。

九、本制度從公佈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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