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公司安全生產工作例會制度

來源:文萃谷 3.2W

1.目的

運輸公司安全生產工作例會制度

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杜絕各類事故特別是道路運輸安全事故,是我部門走向規範化標準化管理,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2.範圍

本制度使用於物流事業部運輸部

3.年度安全工作會議

3.1年度安全工作會議召開時間定於每年2月份;

3.2年度安全工作會議由事業部總經理召集,安全管理員組織,部門經理、運輸調度、起重班全體成員、維修班全體成員,及不低於駕駛員總人數70%的成員,參加人員必須簽到,未能參加會議的由安全員負責傳達會議內容;

3.3年度安全工作會議內容應包括:上年度的安全工作情況總結、上年度的安全工作目標完成情況、本年的安全工作計劃、安全工作目標,以及各部門的安全管理經驗交流等

4.月度安全生產分析會

4.1月度安全生產分析會定於每月的25-31日召開

4.2月度安全生產分析會由部門經理召集,安全員管理組織,事業部總經、部門經理、運輸調度、起重班成員、維修班成員

及不低於駕駛員總人數70%的成員,參加人員必須簽到,未能參加會議的由安全員負責傳達會議內容;

4.3會議內容應包括月度的安全總結、月度的違章和隱患排查情況、總經理對安全管理工作的點評講話、部門經理對月度安全管理工作的安排

5.安全交底會議

5.1對於執行大件運輸、超限運輸、特殊地形和天氣、長途運輸等運輸任務時,部門經理或者安全管理員應組織安全交底會議。

5.2安全交底會議內容應包括運輸和施工過程中的注意事項,並形成交底記錄,參加人員簽字確認。

6、事故專項分析會議

6.1如果發生事故,嚴格執行“四不放過”原則,必須召開事故專項分析會議,對事故原因進行分析,並制定預防措施,形成會議紀要。

6.2事故專項分析會由部門經理召集,安全員組織,總經理、運輸調度、班組長參加。

7.早會

7.1每天早上8:00運輸部應召開安全生產早會,對當天的生產佈置和安全注意事項進行交底。

7.2早會由運輸部經理召集,安全管理員、運輸調度及所有在廠的生產人員參加。

2015.10.30

運輸公司安全生產工作例會制度 [篇2]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加強道路運輸行業安全監督管理,杜絕各類事故特別是道路運輸安全事故的發生,使我所各項工作走向規範化管理的軌道,結合交通部門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領導小組成員每月第一個星期的星期一上午十點為安全工作例會,特殊情況或節假日順延到下個星期的星期一。

二、各成員必須準時參加安全會議,會議實行簽到制,特殊情況不能到會的必須寫請假條,經領導小組組長同意,並在請假條上簽字確認方可請假。參會人員不得無故缺席例會,不得遲到、早退。

三、例會由安全領導小組組長主持、由副組長總結上階段工作,分析各方面存在的問題,通過各成員討論,佈置下階段工作。

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在年初組織由道路運輸企業單位主要負責人蔘加的安全生產大會,總結過去一年的安全工作,表彰先進,部署當年工作。

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每季度至少召集一次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分析會,明確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重點,督促整改安全隱患。

春運、“五一”、“十一”黃金週前,由安全生產領導小

組組長組織交通運輸企業單位主要負責人召開會議,專題佈置節日期間的安全生產工作。

四、遇有特殊情況或必須討論解決的事務,安全領導小組可不定期召開小組會議。

五、發生重特大責任事故,由安全領導小組召開安全事故現場告誡會,應到人員必須到會。

六、每次會議必須有記錄,並由專人負責。重要安全會議應形成會議紀要或簡報。

安全領導小組定期對各種會議記錄及決議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指導、考核。

七、鼓勵和提倡安全領導小組成員提出合理化建議和對安全領導小組及安全管理人員工作上的意見。討論會議上提出的各種建議和意見。

八、會議決定的執行,採取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實施決議。會議上決定的情況各部門和責任人,必須不折不扣地認真執行,及時完成。

九、本制度從公佈之日起執行。

運輸公司安全生產工作例會制度 [篇3]

為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生產方針,正確協調處理安全工作與生產施工之間的矛盾,使公司在業人員真正認識到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必要性,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覺地遵守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實現安全工作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管理,真正實現安全生產。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結合項目部的具體情況,特制定如下安全例會制度,請遵照執行。

一、安全例會的要求

1、安全會議必須克服:務虛多,務實少;傳達文件細,評定貫徹情況粗;羅列問題和難題多,解決問題、攻克難題的措施辦法少;做指示,講大話多,關於尖鋭問題解決辦法的決議少而且含糊不清、模稜兩可的現象。

2、從根本上杜絕安全會議流於形式。

3、各級安全會議根據其具體要求確定參加人員,參加會議的人員必須嚴肅會議紀律,無特殊情況一律不得請假。

4、重大問題的研究解決會議必須作好充分的準備,有書面的材料。

5、安全會議必須做好記錄,條件允許時在作好書面記錄。

6、安全會議所定安全工作安排必須按時、按質完成落實到位,應有相應的監督制度。

二、內容

1、傳達國家、行業、地方政府的重要文件和重要指示精神;總結一個階段以來的安全生產工作經驗,取得的效果,安全生產現狀,管理上存在的問題,確定切實可行的處理對策;根據存在問題和下一階段生產經營的實際,確定安全管理的具體工作任務和安全監控的重點;在發生重大因工傷亡事故或發現重大因工傷亡事故(或職業病危害)隱患時,及時查找事故原因,教育從業人員從中吸取教訓,制定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的整改措施方案,追究事故責任人員的相關責任。

2、學習、傳達、貫徹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安全管理規定、措施、辦法,組織開展各項安全活動;彙報、交流一個階段以來的安全業務工作成果、心得和存在問題以及當地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門關於安全監督管理的新舉措、新動態;檢查、總結一個時期以來的

安全基礎工作(包括安全台帳資料)和辦理各項安全生產手續的情況。

3、結合現場的生產實際,檢查、總結一段時期以來各作業層開展安全活動,落實安全教育,裝車前、裝車後安全檢查的情況及其記錄;分析各作業層生產組織設計中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安全技術交底書或者安全作業指導書、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及其在落實這些工作過程中存在的各種問題;學習有關安全政策、法律、法規、規範、標準,相互解答學習過程中的疑難問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意識。

4、空車進廠前或裝車前,根據生產、質量和進度要求和現場的各種情況,研究制定整體的裝、卸車方案,包括安全管理措施、技術措施方案。但對於特殊貨物的裝、卸,必須將經會議審批會確定的整體方案和安全措施方案呈報上級單位審批。

三、組織形式

由公司主管安全經理主持,各工作組負責人及小組成員;各作業層、各駕駛員;現場負責人蔘加,每週不少於1次。

四、本制度自建立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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