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監控系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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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監控系統各設備和傳感器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指派專人進行安裝調試以及定期對傳感器進行調試、校正、維護保養等工作並作好記錄。

安全監控系統制度

2、監控系統所有設備在下井前必須在地面進行通電檢查和性能試驗,試驗無誤後方可下井安裝。

3、在使用維護過程中,維修人員不得隨意更改電氣參數及元器件的規格、型號。

4、監控設備井下安裝時,安裝位置注意避免淋水或冒落物,防止激烈震動,選擇在環境相對好一些的峒室、大巷中,不要影響巷道內的其它工作。

5、本礦維修人員不能校正和維修的設備及傳感器要向主管領導彙報,及時與生產廠家進行聯繫儘快解決問題。

6、所有設備在安裝接線和更換設備等操作時,不允許帶電操作,應先停電源,檢查設備安裝和接線無誤後,再給設備供電。

7、應注意避免系統中設備供電電源380V/660V與大的機電設備供電共用一根電纜,以免設備啟動時電源波動影響系統正常工作。

8、井下敷設信號電纜和主傳輸電纜時,應避免與動力電纜一側走線,如果信號電纜在同一側敷設時,其間距應大於300mm。

9、為保證井下安全生產,甲烷等主要傳感器應嚴格按有關供電定期調校,對達不到要求的傳感器及時更換和修理。

10、對井下分站、電源、傳感器等設備要經常下井維護,以保證系統設備的正常工作,監測信號準確。

11、所有設備在使用前,都應仔細閲讀產品説明書,詳細瞭解產品的技術參數、使用範圍、調試方法,尤其注意信號制式和接線方法。

12、設備在搬運、存放、安裝過程中要避免劇烈振動和撞擊,暫時不用的設備應包裝

好存放在無腐蝕性氣體、通風良好的室內。

13、監測裝置在井下使用6~12月後升井進行全面檢修,保證監控系統各設備的完好和正常運行。

14、每週對井下分站、傳感器、電源箱等設備進行一次清除各設備上的灰塵,保持各設備的清潔乾淨。

安全監控系統制度 [篇2]

一、 監控值班要求

1、監測監控要由專人負責看守值班,監控室實行全天24小時有效監控,發現問題及時進行處理。

2、監控人員在崗期間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更不得使用監控電腦上網。

3、監控員必須熟練監測監控系統簡易的操作系統,能獨立開啟和傳輸監控數據,會查詢和打印監控報表,發現問題能迅速做出反映進行處理。

4、監控人員必須每天檢查核對各項記錄(監控報表、故障記錄、值班記錄、交接-班記錄等),每天早上負責打印昨日報表,並報送各部門簽字核查。

5、監控人員在崗期間應執行崗位責任,做好交接-班記錄,完善各類資料存檔。

6、監控值班人員要認真監管監測監控系統,出現問題時值班監控員應負責配合進行處理,監控值班責任以考勤為準。

二、 監控值班管理

1、監控值班必須實行全天候監控,不得出現漏班,對井下瓦斯進行有效監測和傳輸,保證監控系統運行正常。

2、監控員兩人實行月出勤考核,每人每月出勤天數不

得少於22天,由辦公室主任負責考勤。

3、監控員需請假休息,由兩人自行商量,具備請假手續,做好交接-班工作,經另一名監控員同意後,由另一人負責值班工作,並要由礦領導或安通科負責人簽字同意,報行政辦公室審核

4、監控員必須按時打印報表和填寫記錄,並在每日早上10點前報送各部門簽字核查。

5、監控系統出現異常情況時,必須及時向主管領導進行回報,並做好相應的故障記錄。

三、 監控報警處理

1、出現斷線現象時,值班監控員應立即彙報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通知井下值班電工進行處理。

2、出現跑負現象時,值班監控員應及時通知安通科人員進行處理,瓦檢員無法處理時必須立即通知井下值班電工進行處理,各區域值班瓦檢員必須協助監管並定期進行校正。

3、出現掉線現象時,值班監控員應立即檢查監控系統和傳輸網絡,按操作程序重新啟動,任無法正常傳輸時應及時向監控中心回報説明情況,並通知相關部門進行處理。

4、出現故障現象時,值班監控員應立即查找故障源,並立即向部門主管或值班領導反應情況,及時排除故障保障監控有效運行,並做好相應的記錄。

5、出現報警現象時,值班監控員應立即向部門主管和礦領導回報情況,制定措施立即組織人員處理,並做好相應的記錄。

6、礦井出現斷電時,立即向機電礦長(科長)報告,查明停電原因、影響範圍及恢復時間,並做好相應記錄。

四、監控室管理

1、值班監控人員負責打掃監控室、辦公桌、監控電腦、定位電腦及網絡設備衞生,定期維護監控電腦,協助更換人員定位標識卡電池。

2、監控值班室屬於重點監護崗位,作為文明工作辦公地點,嚴禁在室內進行違紀違法活動。

3、監控值班人員嚴禁使用外線錄音電話進行私用。

4、監控值班人員每天必須在早上8:00前開門,以便於礦井領導檢查和簽字。

5、監控人員要愛護室內的設施設備,嚴禁故意損壞或佔為己有。

6、監控室內的各類圖紙資料必須規範懸掛妥善保管,嚴禁隨意堆放或丟棄。

五、獎懲管理(值班監控員均以考勤為準)

1、監控值班員必須按時規範填寫相關記錄,若與報表或電腦記錄不相符,或者記錄不全,處罰當班監控員20元。

2、每日打印的監控報表,值班監控員必須按時報送各

部門簽字,未按時報送簽字的一次處罰當班監控員20元。

3、與監控無關的人員不得進入監控室,更不得使用監控電腦上網(監控人員允許時,礦部人員可以整理資料,但不得影響監控工作),否則上網一次罰款30元。

4、監控值班員要做好交接-班工作,不得有漏班現象,漏班一次處罰責任人100元。

5、值班監控員工作期間未認真履行工作義務,出現斷線、跑負、掉線未及時進行彙報處理,處罰值班監控員50—100元。

6、監控出現故障或報警未及時彙報或不進行處理的,處罰值班監控員100—200元,達到報警級別的還應承擔相關責任。

7、監控資料要定期進行整理歸檔,因個人疏忽導致監控資料丟失的,處罰相關責任人50—200元罰款。

8、嚴禁在監控內進行違紀違規活動,值班監控員更不得在監控期間進行賭博

9、愛護監控室內公共財產,若因個人過失導致損壞或丟失的照價賠償。

沐川縣睿生礦業有限責任公司

二O一二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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