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門衞工作職責(15篇)

來源:文萃谷 2.27W

學校門衞工作職責1

1、每天早6:30分上班,下午5點鐘下班。

學校門衞工作職責(15篇)

2、嚴把學校大門。嚴控外來人員入內,外來辦事人員經學校相關領導同意接待或在校內,按要求登記後可放入校園內。

3、學前家長可進入校園送接孩子。學生家長送孩子到校門口為止,(特殊情況,如學校收費日,學生有病探視、送藥、接走看病除外)。送衣服、食物的放在門衞室,通知教師或學生前取。

4、教師工作時間內持請假條可放人出校門。沒有請假條的不開門放人,如有教師沒有請假條非要出大門或自開南中門外出的要記錄在案視為工作時間內離崗曠職,嚴肅查處。

5、學生在校時間內沒有教師寫的`請假條或教師親自送的不準放走一個學生。請假要保存好,教師送走的學生要讓教師簽字記錄。否則出現問題要門衞負責。

6、除給學校送純淨水、送教材、給食堂和小賣部送食物、抽化糞池子的車和上級主管部門來校開會辦事的車以外,任何車輛禁止入內。上述車輛在週一升旗、間操、課間、上學放學學生進出校門高峯期間也不能入校園。

7、醉酒者、精神不正常者、手中有兇器棍棒者都堅決拒之門外。非要闖入者要立即通知學校帶班領導或撥打110或撥打轄區派出所電話:。

8、負責清理大門口、門洞、門口內的衞生,保持全天干淨。

學校門衞工作職責2

1、好門衞工作,嚴格控制大門人員出入,按要求關大門。對來訪辦事人員,要問清事由、訪問部門、確認身份後方可進校,嚴格控制閒雜人員及推銷人員進入校園;

2、管理好機動車出入,在保證學生安全的情況下,本校機動車放行,外單位機動車未經批准不得進入校園。嚴禁大門口停放車輛;嚴禁自行車進入校園。保證進出學校校門的秩序,保證學生出入安全;

3、做好學校財產的保衞工作,對出入學校的人員要注意觀察,攜物出門要有有關部門領導的出門條,方可放行,並存檔。發現可疑情況及時上報;

4、做好大門外信息的反饋工作,要經常觀察大門口外的動態,主動了解情況,對滋事人員要及時制止,對學生進行保護,並及時向領導反映情況,緊急情況立刻向“110”報警;

5、搞好門前綜合治理工作,做到門前無小商小販,無車輛堵塞,無閒雜人員聚集,保證秩序良好。做好門前保潔工作;

6、非放學時間,堅持學生出門必須持有老師寫出的出門條,方可放行;

7、收發報紙、雜誌、信件、來函,做到收驗、發送準確及時。校內的`報刊、信函須送到年級、處室,有關校領導的報刊、信函等要直送領導辦公室;

8、匯款、郵包、重要信函要登記備案、保存好,只准本人登記領取。保管好師生員工及家長委託的臨時存放的物品;

9、負責接聽電傳、傳達電傳,做到及時無誤;

10、保證上下課電鈴準確,注意無電情況及時打手鈴,並及時通知有關部門和年級;大學聯考、會考、期中期末練習等重要的鈴要保證準確無誤;

11、堅守崗位,搞好室內衞生,不準在工作崗位吸煙;

12、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學校門衞工作職責3

1、嚴格遵守上下班制度及門衞交接班制度,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崗、竄崗、聊天、幹私活。

2、負責各自宿舍樓的安全保衞工作,認真執行會客登記制度,主動檢查來訪者的證件,認真做好記錄。

3、負責管理宿舍對講系統,及時呼叫和傳遞有關信息。

4、負責公用電話及脱水機的管理,禮貌用語,嚴格執行收費標準,不得多收少收。

5、認真執行作息制度,按時鎖門、開門、送電、熄燈。宿舍樓關門後,對遲歸宿舍的'學生驗査證件,負責登記。

6、保持樓道暢通,禁止自行車進入宿舍樓。發生火災等重大事故,應及時開啟大門,以利疏散。

7、嚴格執行宿舍管理規定,對違反規定的學生進行批評教育,及時向上級彙報。

8、完成領導佈置的其他任務。

學校門衞工作職責4

一、凡進入工地(駐地)的人員,必須佩戴公司胸卡(平安卡),無卡者應問明身份,並做好進場登記,進入工地(駐地)現場,必須戴安全帽。

二、對出入大門的車輛、材料必須進行仔細檢查登記。

三、外出物品必須按門衞制度進行檢查,有相關領導開據的出門證,方可放行,否則,給予扣留。

四、上班時,不準會客。外單位人員進入工地(駐地),必須經門衞及管理人員同意後,方可進入。

五、堅守工作崗位,搞好夜間巡查,不得擅離職守。

六、晚上十一點鎖門,白天無車輛出入時,大門必須加鎖,只開小門。

七、搞好大門內外的.環境衞生及衞生間的衞生工作,陰雨天作好材料、機具、工具用具的防雨保護措施。

八、門衞應清正廉潔,不得與外界閒雜人員串通倒賣工地(駐地)財物,若有發現從重處罰。

學校門衞工作職責5

1、遵守各項安全制度,做好安全防範工作,把好進出校門的第一關。

2、學校門衞人員要堅持24小時在崗,電話通訊暢通。遇特殊情況及時向帶班領導反映,並及時處理。

3、按規定開、鎖大門,嚴禁外單位車輛和社會閒雜人員隨意進入校內,嚴格控制學生在上課期間進、出校門,確需出校的,要有班主任或有關處室開具的准假條。

4、對外來辦事人員要認真查問,並如實填寫《外來人員登記表》,方可進入學校。防止社會不法分子和可能影響教學秩序的人員進入校園。

5、保管好學校門衞室安保器材,嚴格執行學校安保器材的保管、使用制度,明確安保責任人。上班時間不得在室內休息、會客或進行各種娛樂活動。

6、搞好門崗衞生,不準任何人在門口堆放影響交通和有礙觀瞻的`物品,一旦發現應當立即進行處理,不得讓來客把任何車輛停放在門口附近,保持門口良好秩序。

7、因公因私有事要及時向校領導請假,不得擅自脱崗。

8、杜絕校外商販入內出售物品或在校門口擺攤設點出售物品。 9、必須盡職盡責,嚴格外來人員進校手續,文明執勤,熱情服務。

10、未按學校要求制度值班或因個人原因脱崗、值班不力、未履行職責所造成的一切後果,依法依規責任到人。

學校門衞工作職責6

東海縣教育局《關於切實加強學校門衞管理的通知》(東教安1號)文件精神下發後,平明中心國小馬上召開全鎮完小校長、教學點負責人、幼兒園園長會議,就切實做好學校門衞管理工作制訂相關措施,做法如下:

一、學校決定成立安保辦,安保辦主任由政教處主任楊廣軍同志擔任,另外聘請年富力強、有責任心與敬業精神、能吃苦耐勞且經過一定培訓的朱同傳同志擔任專職門衞工作。

二、進一步明確門衞人員職責,切實加強進出人員管理工作。

學校建立了嚴格的進出人員登記制度,對來訪者身份證明、事由、被訪者姓名、來訪時間等進行嚴格登記。對一般來訪者,通知被訪者到警衞室門前接待,嚴禁來訪者隨便進出校園。學生集中上下學時段,值周領導、值日教師均在校門口維持秩序。對留守兒童離校均由班主任隨車護送到家。

三、做好自查自糾和家長的教育引導工作。

安保辦組織專人對學校安全工作進行自查,並邀請派出所幹警認真查找學校安全保衞方面的問題與隱患,堵疏補漏,防患未然。同時,安保辦還下發了關於安全工作告全鎮家長一封信,引導家長切實增強防患意識,提高家長和學生的.安全意識與自我防護能力。

四、保證經費投入,為學校的安保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質保障。

學校已在警衞室大門前安裝了探頭,並擬購買警棍、橡膠棍、報警電話等必要的安保器材,力爭安保投入足額到位,不留缺口。

學校門衞工作職責7

1、學校門衞值班人員負有確保全校師生的人生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的重要職責,應始終提高警惕,增強安全意識,認真做好本職工作。

2、學校門衞值班人員應參加上級相應機構和學校組織的崗位培訓,應儘量做到持證上崗;接受學校組織的.安全教育,明確安全職責。

3、學校門衞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擅自離崗,上下崗之間要做好交接班手續,不準留空崗。

4、學校門衞值班人員對來訪人員應做好登記,對外來人員或身份不明之人員,要求對方出示有效證件,並安要求經過相應登記後方准許進校,為將工作做的更加細緻,離校時務必核對登記單,以確定來訪人員已經離校。對各招生單位和各招生學校前來招生宣傳,事先需經校長室同意,徵得校長室許可方可進校。凡推銷人員、閒雜人員一律不準進校,對形跡可疑之人應將其拒之門外。對未經同意強行闖入校園之人員,應及時報告學校領導(緊急情況下可撥打派出所電話或110報警),並及時跟隨該人員,阻止事態的擴大。

4、每天放學後、夜間、節假日應加強巡視,發現問題立即報告有關人員,事態嚴重的直至撥打110、119等緊急電話。門衞值班人員應在夜間、節假日期間開通紅外報警設施,並經常檢查設施的運轉情況,發現情況立即報告。

5、維護好上、放學期間校門口秩序,制止學生、家長在校內騎自行車,督促師生自行車、電瓶車有序、規範擺放。保持門衞室及周圍的清潔衞生。

6、做好報刊、信件及相關物件的收發工作。

7、對違反學校紀律的學生有權進行批評教育,必要時對事件進行記錄,或直接向班主任直至政教處反映。

學校門衞工作職責8

崗位職責

一、在實習培訓處主任的領導下,做好專業(技能)的等級考核工作,並建立檔案。

二、在本處室主任領導下,聯繫落實學生實習基地,並協助各班主任做好實習學生安排工作和實習情況信息反饋。並建立檔案。

三、協助處室主任做好各專業技能比賽的組織工作,並選拔校代表隊,安排訓練,報名參賽等工作。並建立檔案。

四、在處室主任的`領導下,做好應歷屆畢業生就業、工作情況的追蹤調查研究工作。並建立檔案。

五、協助處室主任做好我校優勢專業短期培訓的拓展工作。

六、填寫上報有關統計表格,並建立檔案。

七、完成處室的事務工作及一切應急任務。

八、認真參加政治學習和各項活動,堅持管理育人。

九、日常上班須考勤。

學校門衞工作職責9

XX學校門衞工作職責為了切實加強學校封閉管理,確保學校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如下門衞工作職責:

一、外來人員進出校門管理職責。

1、當外來人員需進出校門時,門衞要對外來人員進行詢問,查錄其有關證件,辦理入校手續,經同意後方可讓其出入;遇有異常或緊急情況要及時向辦公室迅速通報。

2、上課期間,門衞不得允許家長到教室找學生。

3、要嚴禁社會閒雜人員(如業務推銷員、醉酒人員、等)進入校內。

4、進校人員須衣冠整齊,凡赤膊、奇裝異服者一律不準進校。

二、外來車輛進出校門管理職責。

1、不得允許外來機動車輛進出校門。

2、外來陌生機動車輛需要進入校門時,門衞要進行詢問登記,並向相關領導報告,經同意後方可讓其進入。

3、禁止各類車輛在校門口內外隨意停放,車輛停放整齊有序。

三、履行學生進出校門的管理職責。

1、校外住宿學生在上學、放學期間進出校門時必須憑藉出入證,要認真審查出入學生證,對無證學生進出校門時,門衞不允許其進出校門。

2、對於住校學生進出校門時,必須持有班主任審批的規範的`書面請假條。並要與其班主任聯繫,確認無誤後方可讓該學生出入校門,並做好有關記載備查。

3、學生在校學習期間需外出時,必須持有班主任(當節課由任課教師)審批的規範的書面請假條。並與其班主任(當節課由任課教師)聯繫,認真審查請假條並做好出校登記;該學生返校時,做好入校登記並。

4、對於外來人員進校接學生離校,除認真審查學生請假條並做好登記外,還必須向學生詢問接送人員身份,確認無疑並做好記載,方可讓其離校。對可疑人員門衞要嚴禁其帶學生離校,並及時向學校報告。

5、住校生在(寒暑假除外)攜帶有被套等住宿用品離校時,必須持有該班主任批准手續,門衞方可讓其離校,否則門衞不得讓其離校。其他攜帶物品出校門者,應向門衞遞交有關證明或説明情況證實後才能離校。

四、其他工作職責。

1、學校大門小門要二十四小時處於關閉落鎖狀態,當有人因工作需要進出學校時,門衞要及時開啟和關閉。

2、當值門衞因小事離開值班室(半小時)可以私自協調請人代班,代辦者不給與報酬,代辦者必須履行相關職責,否則計曠工(曠工2小時按曠課一節計,曠課一節扣績效工資=月工資÷21×3÷4)。

3、門衞在工作期間不得擅離崗位,不得在校門內外打牌、聊天,不得關上門衞室門在內值班。在無車輛和人員進出校門期間,門衞要保持大門上鎖,掩上小門,在門衞室外活動。

4、當值門衞有事有病請假要自行找好頂班人員,頂班人員的報酬為每天60元,半天30元,這部分報酬由請假人交學校財會處再由財會處轉發頂班人員。

5、其它考勤按《團結中學關於教職工考勤管理的暫行規定》執行

6、負責保持校門周圍環境衞生整潔,牆面乾淨無亂張貼,無車輛亂停亂放。

7、要保證上班時間。(學生在校期間, 24小時有人值班)

學校門衞工作職責10

學校安保(門衞)崗位是一個關係到維護校園秩序,保障師生安全,塑造學校形象的重要崗位。因此,全體安保人員必須高度重視,認識負責,努力履行崗位職責。

一、崗位要求

學校安保人員應加強自身學習,努力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和業務技能,要自覺樹立從事安保工作的光榮感和責任心,注意培養愛崗敬業的'職業精神,無私無畏的道德、品行,主動熱情的服務意識,精明強悍的防衞本領,努力爭做一個有理想、有道德、守紀律、肯奉獻的新一代安保員。

二、值勤

1、學校安保人員要堅持文明值勤,樹立良好形象。要統一着裝,規範配戴,站姿端正,坐姿大方,注意保持儀容儀表的端莊整潔。要注意文明用語、微笑服務、堅持原則、認理服人。要忠於職守、嚴於律己、廉潔奉公、注意保密。

2、學校安保人員要做到在崗期間不遲到、不早退、不打瞌睡、不串崗閒聊、不幹私活、不會私客、不準與校內外人員發生爭執、謾罵,動粗鬥歐。

3、學校門崗實行24小時保安值班制度:目前白天時間由學校統一安排(除學生到校、放學時間大門必須緊閉)。由專職安保人員負責管理其它時間段及固定假日由門衞職守。

4、學校門衞必須嚴格執行學校會客制度,來訪者應該進行登記,填寫相應會客單,寫明進出校的時間與事由,經確認可以接待後方可入校。來訪者出校時,應憑被訪者簽字後憑會客單予認確認。如被訪者遇上課或開會,門衞應安排來訪者在門衞室等候。

5、學校門衞應嚴控學生課間擅自離校,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的學生應持有離校證明方可放行。上課期間禁止家長和社會閒雜人員隨意進校。

6、學校門口要嚴把貨物、車輛進出關。貨物出校門,需憑相關部門證明(出門單)經確認後予以放行。本校及上級部門機動車輛進校,應指引其到指定停車區停放,不隨意進入校園。校外機動車輛一律不準入內(特殊情況除外)。

7、學校門衞要做好安保巡視工作,特別要加強夜間巡邏。要正確開啟警報裝置,一旦發生情況迅速查明原因,積極保護現場,協助警方處理。

8、學校保安要有完整交接班制度,保安接班時,必須互相詢問情況,移交值班記錄,巡視相關場所。門衞人員請假需事先辦理手續;經有關人員批准並安排好替代人員方可離崗。學校門崗嚴禁串崗,脱崗現象發生。

9、學校保安、門衞要確保校門外無設攤,校門口內外通道暢通無障礙;值班室內外環境整潔無雜物,在學校的安保人員認真努力工作,在派出單位和用人單位的共同管理和合作下努力將學校門衞創建成安全窗口。

學校門衞工作職責11

1.制定學校治安保衞小組工作制度、職責。

2.每月至少召開一次治保會議,檢查安全情況,發現問題主動向領導彙報,及時整改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杜絕隱患。

3.加強重點部位管理,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做好臨時工管理工作。

4.積極貫徹上級有關指示,配合公安部門查處案件。對內部單位發生的刑事案件、治安事件和災害事故要注意保護現場,進行調查分析和處理。

5.加強寄宿生管理,檢查各項制度的執行情況,發現問題會同有關部門商定解決辦法,確保寄宿生的人身和財產安全。

6.負責學校重大活動的安全保衞工作。負責排除校外的干擾,確保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穩定。

7.負責放學路隊護送的協調工作。

8.定期向學校領導小組和所在地派出所報告保衞工作情況。

9.配合其他工作小組開展好各項綜合治理工作。

學校門衞工作職責12

1、掌握所管轄區域客户信息(入住狀態、家庭成員基本情況等);

2、主動發現客户的需求及時提供服務,當發現客户有服務需要時,應快速上前給予幫助,對於自己不能處理的事務一定要記下業主的房號和聯繫電話,並立即報領班處理,並報前台進行回覆;

3、負責保持本工作服務場所的服務工具,設施設備使用完好性,環境衞生整潔;

4、對所管轄區域的.各類公共設施及其標識發現問題及時向前台報事處理;

5、對出入樓棟的外來人員做好來訪登記;

6、嚴格按照管理處制定的相關規定執行,及時糾正違法行為;

7、檢查裝修承辦商工人、探訪者及臨時僱員的證件、檢查一切放行物品;

8、密切配合其他部門的工作,發現工程問題和清潔問題要及時向管理中心報告或通知技工、清潔工。

學校門衞工作職責13

堅守崗位、堅持原則、嚴格執行,杜絕火種和無制人員進入禁火區。

嚴格執行,認真檢查進入人員。外單位人員必須持並進行登記後方可通行。

對進入車輛、工具、物品等必須具有消火、防爆、防靜電等裝置;嚴禁將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帶入[禁火區";[禁火區"禁止使用手機、bb機,禁止拍照。

經常巡迴檢查,出現異常情況和泄漏事故要及時報告,及時處理。

學校門衞工作職責14

1、本校師生員工憑學校下發的有關證件(工作證、學生證、校微、等有效證件)進出校門。

2、來客來訪人員憑介紹信、身份證、工作證在門衞登記後方可進入。學生上課和晚自習期間禁止會客。(以上兩條規定根據學校管理需要實行)

3、外來務工人員、來校送貨人員一律憑學院下發的通行證進入校園,嚴禁車輛駛入教學區。臨時送貨人員須出示送貨單,經安保部同意,按指定的大門進出。

4、臨時來我校借用、租用教室、操場、會議室等公共場所舉辦活動的單位或個人,須經學校批准,經安保部同意,由門衞安排有序進入。

5、自行車、摩托車、三輪車、拖拉機必須存放在指定的地方,嚴禁在校內行駛。

5.1、因搶修工作需要,經安保部同意辦理校內“準騎證”的,在校內可騎行。

5.2、上述車輛因特殊情況需要進入學院,需經安保部同意。

6、外來機動車進入校園,須履行下列手續:

6.1、機動車進入校園,按校內設置的交通標誌限速行駛,禁止鳴號,服從保衞人員的管理,停入車位,嚴禁亂停亂放。

6.2、履行“換證”手續。經門衞同意,駕駛人員用有效證件換取校內“通行證”。

6.3、搶修水、電的工程車、救護車、警車、消防、司法車需進入校園,門衞人員主動問明情況,方可進入校園,同時立即報告安保部。

6.4、新聞採訪單位、校內擺攤設點、推銷產品流動點、校外廣告宣傳,必須經校有關部門同意,辦理相關手續。

6.5、嚴禁車容不潔、證照不全或可疑外來機動車進入校園。

6.6、嚴禁易燃、易爆、劇毒、污染、放射性物品進入校園。

7、機動車出門履行下列手續:

7.1、攜帶貨物的車輛須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經門衞查驗無誤後方可出門。

7.2、貴重、精密儀器、大宗電器等物品出門,須有關部門領導籤條(蓋章)和安保部開的“出門證”,經門衞嚴格查驗無誤後方可出門。

7.3、工程車隊材料、廢品出門,憑安保部開具的“出門證”,經門衞查驗無誤方可出門。

8、嚴禁商販、傳銷、閒雜拾荒等人員進入校園。

9、校門外黃線區域嚴禁停放一切車輛,嚴禁擺攤設點。

10、違反門衞管理者,視情節做出如下處理:

10.1、外來務工人員沒有攜帶有效證件進入校門,責成單位領導來門衞帶人,並給予批評教育。屢犯者,將不再給予進校。

10.2、凡“冒名頂替”持他人證件進入校門者,除沒收證件外,給予批評教育和處理。

10.3、對不服從門衞管理,甚至無理取鬧者,安保部將從嚴處理,直至報公安部門處理。

11、門衞室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

12、嚴格執行校衞隊員管理制度,認真做好交接班記錄。

學校門衞工作職責15

一、派駐校園保安員在公安機關的監管和保安服務公司及派駐學校的管理下,認真履行職責,做好學校的安全保衞工作,保障學校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

二、保安員在執勤期間,應着統一的保安服裝、佩戴《保安人員執勤證》,攜帶橡皮警棍、辣椒水和強光手電等必備防衞器具裝備,文明執勤。

三、認真履行職責,嚴格校門管理,在學生上、放學進出校門時,通過驗證、觀察、詢問等方法,確保進入學校人員必須持有本校的校徽,或學校發出的其他有效證照,防止非學校人員進入學校。

在上課期間,應關閉學校大門,協助值班老師做好遲到學生登記工作。對上課期間外出的學生,應憑學校發放的有效證明(或出門條)放行。

四、加強校門內外保衞工作,盤查來訪人員車輛、物品,在認真核實對方身份、來訪目的,確認無不良行為,辦理相關登記手續,經學校相關部門同意後方可放行。嚴禁無關人員、車輛和危險品進入校園。

五、做好學生在校期間、夜間及週末的.校內巡邏和值班,配合學校開展安全檢查,發現校內的治安、安全隱患,應立即報告。

六、落實校園周邊50米內安全巡視,放學前,應提前到校門口疏導車輛、人流,注意發現有可疑人員可能對學生進行的各種侵害;及時勸阻並注意觀察可能發生的治安事件,確保學生有序、安全離校;對不能制止應及時報警,對正在發生侵害師生的行為,可以使用防衞器具予以制止;配合公安機關做好偵查、處置工作。

七、勸導騎車學生下車牽行進出校門,學生離校後做好清校工作。

八、收集、掌握、報告校園及周邊治安動態和信息。參加必要的保安業務培訓。

九、完成公安機關和保安服務公司及派駐學校交辦的其他保安工作。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