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山安全例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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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會議內容:

礦山安全例會制度

1、學習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

2、聽取各單位關於執行“三大規程”,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情況彙報,研究分析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的措施辦法,並落實到有關單位和個人。

3、對礦內發生的重大人身事故和非人身事故進行分析,討論處理事故責任者和嚴重違章人員,吸取教訓,制訂防範措施,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4、檢查近期安全生產有關事項的落實情況,對完成不好的'要分析原因並追究責任,對嚴重影響安全生產的單位和個人,做出相應處罰。

二、具體要求:

1、礦每週要召開一次安全辦公例會,辦公會議由礦長主持,安全礦長、生產礦長、機電礦長、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有關職能科室負責人蔘加。

2、會議具體時間為每週五下午二點,會議地點在礦調度會議室。

3、會議之前,要做好充分準備,抓住重點,講求實效。

4、會後由安全科負責對所研究確定的事項寫出紀要,並做好相應的落實監督。

5、無故不參加者,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6、安全科彙報上次辦公會議確定事項的落實情況,對完成不好的要追究原因和責任,對嚴重影響安全生產的單位和個人,要做出相應的處罰。

礦山安全例會制度 [篇2]

一、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第三條規定,結合我礦實際,特制定長青。

二、安全例會的主要內容是:安監科總結上月的安全工作及安全目標、指標完成情況;傳達上級部門關於安全生產的指令、文件及相關安全生產例會精神;各業務科室根據業務性質,提出當月各班組及各系統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安排佈置下月工作重點;礦領導就安全生產工作的隱患排查和生產效益做重要安排。

三、安全生產例會每月召開一次(特殊情況下可靈活掌握),召開時間和地點由安監科具體負責通知。

四、安全生產例會的參加人員有礦級領導、值班人員、採、掘、機運、通等單位班組長以上管理人員;工會、勞資、 供應等職能科室主要負責人;地面生產輔助單位主要負責人。

五、在安全例會上,技術、生產、動力、調度、安監等部門根據業務歸口的範圍準備上月的安全總結及下月安全工作重點的發言材料併發言。

六、安全管理系統辦公室通報上月系統檢查考核情況,安排本月系統運行工作重點。

七、安全生產例會由安監科長負責主持召開,安監科負責做好記錄,並做好會議紀要的下發。

八、由安監科負責會議的組織及考核。

二O一一年 2

礦山安全例會制度 [篇3]

為了更好的學習、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會議精神,制定本礦山安全生產管理政策、規定,有針對性的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出現的問題,不斷改進和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根據本礦實際情況,特制定安全會議制度。

一、礦山安全會議分為

1、礦山安委會會議:

每季度召開一次,由安委會主任主持,安委會全體成員參加。

2、礦山安全例會:

每月召開一次,由礦長主持,生產安全副礦長、技術副礦長、設備副礦長、經營副礦長、工程師、安全生產科科長、設備科科長,紅旗、西溝坑長,必要時其他有關負責人列席。

3、安全緊急會或臨時會議:

根據情況另行通知。

二、安全會議前要做好充分準備,會議要抓住重點,有議有決,講求實效,其內容包括:

1、學習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規定、指示。

2、聽取有關部門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管理,安全監察情況彙報。

3、研究分析當月存在的問題和安全隱患,提出解決的措施方法,並落實到有關部門的人員。

4、對發生的事故進行分析,討論處理事故責任者和嚴重違章人員,吸取教訓,制定防範措施,防止類似事故發生。

三、必須認真做好《安全會議記錄》,存檔備案,必要時對決定的事項寫出會議紀要上報下發。

四、每次會議應填寫會議簽到表,統計到會人數。

五、按時參加會議,遇有緊急情況不能參加會議或中途需要處理的,必須得到主持人的同意,不得無故缺席

六、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開始施行。

七、本制度由礦安全生產科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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