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保安工作職責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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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保安工作職責1

為加強學校安全管理,確保師生及學校財產安全,營建平安校園,特制訂如下職責。

學校保安工作職責19篇

一、學校保安上崗時必須穿着保安制服,按規定佩戴保安標誌和攜帶保安警具,儀容端莊、精神飽滿、文明禮貌、着裝整潔、依法執勤、按章辦事,嚴格遵守學校一切規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服務意識、安全意識、責任意識和職業道德。

二、學生上下學高峯期,應提前20分鐘到校門口疏導車輛、人流,及時排除校門外(左右50米)的攤點,學校保安要確保校門左右30米內無設攤,無其他商業行為,無車輛堵塞障礙物,配合學校合理安排家長接送區,有效疏通學生擁擠現象。要提高警惕,發現危害學生安全的行為要及時制止,排除不安全因素,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保證校門口外通道暢通無阻。

三、學生上課期間,兩人輪換要經常在校內周邊巡邏,注意發現可疑人、事、物品和其他治安信息,對校內異常動態和不安全因素,及時向學校領導彙報,並配合做好處置工作。寫好巡邏記錄。

四、值班一定要堅持原則,嚴格落實外來人員准入制度。如有家長來訪,需勸告家長等待,讓預約老師親自到校門口接待,登記後方可入內;其他來訪人員,需問清情況,填寫好來訪登記表,徵得有關人員同意之後,方可入校。

五、嚴禁接送學生的'家長及車輛進入校內,其他為學校服務的車輛經學校同意後方可入校。

六、要注意觀察可疑人員可能對師生進行的各種侵害病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對不能制止的行為應及時報警,對正在發生侵害師生的行為,可以使用防衞器械予以制止;配合公安機關做好偵查、處置工作。

七、上課期間不允許學生外出,如有外出學生須持有由相關教師簽字的請假條,同時收好學生請假條,或有班主任陪同方可離校。堅決制止閒雜人員、推銷商品人員進入學校,加強安全防範。

八、集會、出操時,保安到樓梯口值班,防止學生擁擠出現踩踏的事故,集會時要主動維護好會場秩序。

九、經常排查學校安全隱患,尤其是檢查學校技防系統,保證技防系統正常工作,若出現問題及時上報政教處和總務處進行維修。

十、保安人員如因工作失職,造成學校財產損失和師生人員傷亡,需承擔相應的責任。

學校保安工作職責2

一、學校保安人員肩負着學校安全保衞重任,要有高度的責任感,嚴格遵守保安職業道德,要全天24小時在崗輪流值班,不得擅自離崗。

二、學校保安人員不得與他人閒談,凡來訪人員、學生家長,須問清情況填寫好來訪登記簿,徵得有關人員同意後,方可放行。

三、嚴格控制學生在校期間,家長接送學生的自行車、摩托車進入校園。其他為學校服務的車輛經學校同意後方可進入校園。

四、學生在上學放學時間內,要及時排除校門外(左右5米)的攤點、車輛堵塞障礙物,有效疏通學生擁擠現象。按時做好大門的開關工作(早上七時準時上崗開校門,深夜十二時關校門),做到門開人在。

五、課間不允許學生外出,如有外出學生須有由相關教師簽字的`請假條,或有班主任陪同方可離校。閒雜人員、推銷商品人員不得放進學校,確保校園平安。

六、加強通道衞生清掃,搞好學生上課時的安全巡邏,每天放學後,檢查學校、辦公室內電燈、電扇、門窗是否關好,發現未關,應及時妥善處理,要向學校保衞處或後勤處領導彙報。

七、晚上在門衞室值睡班,還要定時巡視校園,及時做好《安全巡邏日誌》記載,發現問題要及時彙報或報警。

八、保安人員如因工作失職,造成學校財產損失或人員傷亡,需承擔相應責任。

學校保安工作職責3

一、工作時間:上午8:00-下午17:30。

二、遵守學校規定,服從學校監督和管理。

三、查驗出入校園人員的證件並進行登記,對陌生人進行嚴格盤查。

四、在學生上、下學時段維護校園出入中的治安和交通秩序。

五、在校園內開展治安巡邏、守護、安全檢查,課間需協同學校值勤人員管理校園秩序。

六、發現和制止發生在校園內針對學生的`違法犯罪行為,同時立即報警,並採取措施保護現場。

七、依照學校規定,上課期間嚴格控制學生外出,特殊情況需出校,應檢查由班主任開據的出校憑證。

八、配合學校開展安全檢查,做好防火、防盜、防破壞、防自然災害事故工作,發現不安全隱患及時向校方提出整改建議。

九、禁止校外車輛進入校園,因特殊原因需進入校園的車輛,要經學校領導批准並進行檢查、驗證和登記。

十、保安室內物品擺放有序,環境要整潔、明亮。

十一、值班期間,需遵守值班制度。不準脱崗、不準擅自調崗,有事請假。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並向學校領導彙報。

十二、履行校園保安服務職責,搞好學校的治安管理。

學校保安工作職責4

為了加強學校管理和安全保衞工作,預防各類不安全事故發生,特制定學校保安員工作職責如下:

一、認真學習

1、保安員必須認真學習法律法規知識,堅決貫徹執行上級有關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和加強校園綜合治理方面的政策。

2、努力掌握治安保衞專業知識和技能,不斷提升職業素養、保安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文明執勤

1、保安員在學校保衞處的指揮下,行使安全保衞工作職責。

2、工作期間必須穿着保安制服,按規定佩戴保安標誌和隨帶保安警具。儀容端莊、精神飽滿、文明禮貌、着裝整潔、不得穿戴便服、混裝。

3、依法執勤、按章辦事,不得在工作期間飲酒、會客、睡覺或做有礙執勤工作的事情。嚴格遵守學校一切規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服務意識、安全意識、責任意識和職業道德。

4、保持值班室或保衞室及周圍環境衞生清潔,管理和使用好統一配發的警用器械並確保不發生遺失,做到文明執勤嚴格管理。

三、堅守崗位

1、保持高度的責任感和警惕性,敢於同壞人壞事作鬥爭,做到盡心、盡力、盡職、盡責。

2、實行24小時輪流值班制度,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脱崗,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3、做好學校上下學期間校門口執勤、護送學生,嚴密監控校門口周邊動向,及時有效疏導校門口交通,確保校門口暢通無阻。

4、負責學校節假日執勤值班工作,登記收好各種報刊、雜誌、郵件並及時發放到教師手中。

5、管理好校園視頻監控系統,每天按時關閉教學樓走廊路燈,檢查各教室用電用水情況,節約用電用水。熟記消防、公安、水電、氣象等部門聯繫方式。

四、嚴把校門

1、按時開、閉大門,嚴格落實外來人員准入制度。對進入學校人員要認真檢查有關證件,嚴防來歷不明人員進入校內。

2、防止將非教學用的易燃易爆、管制器具等危險物品帶入校園。

3、嚴格校門口及校門外側的'秩序管理,禁止停放車輛。禁止一切小商小販、推銷人員及閒雜人員進入校園和在校門口叫賣、從事經商活動,及時驅散校門口的社會閒雜人員。

4、發現有尋釁滋事蹟象的可疑人員、可疑物品、可疑情況要及時報告學校及公安機關並進行有效處置。

五、嚴格出入嚴格門禁出入制度,在學校正常工作期間內:

1、對外來辦事人員要執行先通報後登記的工作制度,經請示有關領導同意後方可放行;

2、學生家長向學生送財物時,由保安負責接收送交班主任轉交學生本人;

3、本校工作人員外出,必須有各處室負責人批條才可放行;

4、走讀學生因特殊情況外出,必須有班主任簽發的批條才可放行;

5、住宿學生中途離校,經班主任批准並核准其家長身份方可接送放行。嚴禁發生誤領走學生事件,否則,當班人負全部責任。

6、學校公物出門須有總務處批條,否則不得出校門。

7、對進出校門的車輛須嚴格履行檢查、登記制度,嚴禁出租車進入校園。

六、巡邏檢查

1、在校園內和校門口附近開展治安巡邏、安全檢查和進校巡查,尤其是要重視學校重點部位(校門口、學生食宿樓、教學樓樓梯、計算機教室、多功能教室、儀器室、財務室等)的安全巡查。發現可疑情況、安全隱患等情況應及時向學校報告,必要時應及時報警。

2、負責記錄工作日誌,每次巡邏後及時、準確填寫巡邏信息記錄。

七、應急處置

1、對執勤中發生的緊急情況和異常事件(如打架鬥毆、尋釁滋事、聚眾鬧事等緊急情況),應積極採取有效措施,儘量減少損失,控制事態進一步發展擴大蔓延,並及時報警和報告學校領導。

2、如發現偷盜、搶劫、行兇等要立即報警並設法制止和實施抓捕,同時做好保護現場工作。

八、協同合作

1、要協助學校相關部門做好校內各種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做到反應迅速配合有力。

2、完成學校領導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

學校保安工作職責5

為了確保全校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保證學校教育教學的正常進行,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職責。

1、把好學校安全最為重要的第一道關,服從安排,聽從指揮,全面履行工作職責,要善管、敢管,搞好學校的安全保衞工作和學生教育管理工作。

2、堅守工作崗位,嚴格執行上下班制度,不準擅離職守,按時交接班,不遲到,不早退、不脱崗、不漏崗,如去開關門和燈,上廁所等,要關好值班室門窗和校門,並在明顯位置擺放寫有當班姓名、手機號碼等內容的温馨提示牌。

3、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度。3名保安實行輪班,即3名保安保證有一人24小時值班,有一人值白班(7:00—12:20; 14:00—18:20),有一人輪休。

4、上崗時按規範着保安制服,佩戴保安器械,如橡膠警棍等。學生上放學時間(上學時間:早上6:50—7:30,下午2:00—2:40,晚上6:40—7:10;所有放學時間),必須在校門口站崗,密切關注校門情況,維持學生進出秩序,如遇突發情況,立即採取相應措施,及時控制事態,及時報告相關領導和相關部門。

5、講究文明禮儀,語言和藹,在管理學生紀律的過程中注意方式方法,冷靜理智的處理懷學生髮生的任何問題和任何糾紛。

6、不得與閒雜人員在值班室閒聊,不得脱崗、睡崗、閒崗,不得吃零食、下棋、打牌、玩手機等影響值班的事情。

7、定時開關校門、教學樓樓梯鐵門、運動場圍欄門和各種需要開關的燈。

校門開關時間:早上6:50開門,7:30關門;中午12:00開門,12:30關門;下午2:10開門,2:35關門;晚上6:00開門,6:20關門;晚自習6:40開門,7:10關門;下晚自習10:00開門,10:35關門。關門期間遲到學生和有特殊情況需要出校的學生從值班室門進出。

運動場圍欄門開關時間:週一升旗之前打開1、2、3、4、5號門,每天晚上7:00鎖門。上課期間由體育老師負責管理,週末、節假日等不上課期間一律關閉。如有外單位借用運動場須經學校同意方可打開。教學樓樓梯鐵門等按相關規定開關。

8、嚴禁外來人員和車輛進校,對來校辦事的人員(家長等)和車輛實行登記制度。登記包括姓名、身份證號、事由、進出時間、車牌號、駕駛證等,並核實有效證件。認真做好來訪人、車的審核、登記工作,把好進門安全關,杜絕推銷人員、閒逛人員、滋事人員、陌生人員等未經允許的人員和車輛進入學校。來校找學校領導、處室、師生辦事的',要電話核實清楚方可放行,同時填好值班記錄,時刻關注其在校活動情況。出校時必須登記離開時間,嚴格檢查帶出物品,發現可疑情況時要立即阻止並向相關領導、處室、教職工打電話報告和核實。遇上滋事者鬧事,冷靜理智處理,並及時報告學校主管保安的老師、相關處室、主管領導,事態危急時要迅速向110報警。

9、要有強烈的安全防範意識和責任意識。夜間要做好校園安全防範措施,切實做好“四防”工作,即:防火、防盜、防破壞、防事故。提高警惕,加強校園巡視,發現涉及安全的情況要第一時間向學校主管領導和相關處室報告,發現盜竊、火警等危急情況時要及時報警,請求公安機關支援。

10、三名保安在每週一下午2:40輪流參加由政教處、學生管理處組織的班主任德育和安全工作會,掌握一週工作重點,提高政治思想和業務水平。

11、打掃維護好值班室和校門內外衞生,確保乾淨整潔。文件、檔、案資料和物品、器械擺放規範,整齊有序,便於保管和使用。

12、積極配合學校政教處、學生管理處對學生實施嚴格的常規紀律管理。管理內容具體如下:

①嚴把學生上課期間出校門關。嚴禁學生在上課期間擅自出校門,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出校門的,須出示經班主任老師批准簽字的政教處統一印製的學生出門證明或請假條,在確認填寫完整、清楚後作好登記才準放行,如遇無出門證明(含請假條)或出門證明填寫不全、不清楚的,一律不得放行。

②嚴格管理學生校牌配戴。學生進出校門必須配戴校牌,沒有配戴的要認真作好登記。尤其是進校無校牌的學生,必須認真核實是否為本校學生後方可登記入校。

③嚴格管理學生週一、週五校服着裝。凡沒有穿校服的要認真作好登記。

④嚴格管理學生上學遲到。所有遲到不管任何原因均要如實記錄,對於遲到的學生,在核實清楚並認真登記好班級、姓名等信息後方可准入。

⑤嚴把校門食品關。為了確保校園食品安全,不允許學生將米粉、麪條、炒飯、包子、饅頭、豆漿、燒烤、炒土豆等食品帶進校園。不聽從管理的記下班級和姓名,報政教處和學生管理處教育處理。

⑥嚴格對住校學生請假的管理。住校學生請假必須交由班主任簽字並蓋政教處公章的請假條,上交住校黃色校牌並掛在指定地方,保安要認真審核假條真假,每張假條只准假一人,核實無誤後方可準出。

⑦嚴格檢查住校學生不假外出的嚴重違紀行為。認真檢查入校學生的校牌,凡是有持住校校牌進校或者無校牌進校的學生就要認真審查,查出如有不假外出的住校學生,必須作好記錄並報政教處嚴加教育處理。

⑧嚴禁學生從外空透圍欄處向外購買食品的行為。尤其是要嚴禁從高三教學樓(銘恩樓)旁的空透圍欄向外購買食品的行為發生,不服從管理的記下班級和姓名報政教處教育處理。兩名保安必須確保一人在值班室值班,另一人在學生違規向圍欄外購買食品的時段(上午早讀時間、課間、下午6:00——7:10)加大巡查力度,制止學生違規行為,記錄好違規學生的班級、姓名,報政教處教育處理。

⑨嚴格對在星期六、星期天和節假日未上課時間住校學生出入校的管理。此時段住校學生難管理,易出問題,要認真作好出入登記。

⑩嚴格做好每天對請假外出的學生的管理。學生請假外出須登記,並註明走讀或住校,每週五交政教處進行彙總。

13、積極配合並及時完成學校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14、本職責解釋權歸學校辦公室。

學校保安工作職責6

1、根據保衞處的要求,安排好保安隊的各項工作。組織保安人員做好學校的安全保衞工作,做好校園的值班巡邏,確保學校安全。

2、自覺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認真貫徹執行保衞處安全工作計劃,嚴格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檢查、督促保安各崗位的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和保安人員的風紀,樹立良好的職業形象,提倡文明執勤。

3、定期組織全隊的政治學習和業務知識的培訓;關心隊員生活,做好思想工作,教育隊員遵紀守法,文明值勤,愛崗敬業。

4、認真搞好學校的各項安全保衞工作,按照公安機關和學校的'要求,維護學校安全穩定的局面。

5、認真做好工作記錄,負責檢查在崗、巡邏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及時報告。

6、完成校領導、保衞處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學校保安工作職責7

為了保證校園治安的穩定,保障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學校特制定本職責

一、嚴格執行學校規章制度,愛崗敬業,履行職責,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執法水平。經常向學生進行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人身自衞教育,使學生學會用法律來保護自己。

二、實行晝夜巡視24小時值班制,杜絕空崗缺崗現象,認真填寫好值班記錄。

三、值班時必須着裝整齊、保持形象,做到禮貌待人,樹立學校文明管理的良好形象。在學生上學、放學時段,到校門口值勤。學生下課時或午間要加強巡查,發現問題及時制止,自己處理不了的問題要及時協調。

四、對外來車輛必須如實登記,並按指定位置有序停放,門前嚴禁停放車輛和擺攤設點,確保校門前暢通無阻。

五、嚴禁小商小販、推銷員和廢品收購者等閒雜人員進入校園,一經發現,立即請出校園;嚴禁學生將盒飯、甘蔗、瓜子、零食等有外包裝食品帶進校園,嚴禁學生爬牆外出或通過學校圍牆柵欄購買食品,對違規者按學校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六、要認真做好防火防盜工作,晚上11:30後須認真巡視一遍校園,及時關鎖門窗關閉水電,清理滯留人員,消除安全隱患,如有困難及時告知相關人員。

七、認真做好個人衞生,保安值班室每天早中晚須清掃三遍,確保衞生達標。做好書、報刊、信件的收發工作,不遺失,不錯漏。

八、保安值班室是保安工作和休息場所,嚴禁閒雜人員在保安室談笑打鬧和無故逗留,嚴禁在保安室打牌、下棋、喝酒、打電腦、幹私活等,確保保安工作規範有序地進行。

九、與公安部門配合,加強校園治安綜合治理。依據學校有關規定,勇於跟壞人壞事和有損學校利益的行為作鬥爭,及時果斷地處理校園內和學校周邊的.突出偶發事件。如有困難,學生糾紛交德育處處理,老師糾紛報工會處理,外來人員尋釁滋事報保衞科和派出所處理。

十、凡在值班工作中作出成績者,學校給予表揚;凡因工作不負責任,違反勞動紀律或嚴重失職而導致發生案件造成損失者,按情節輕重和責任大小給予扣發當月全工資或辭退,直至追究刑事責任處理。

附工作細則:

1、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

(1)非學校教職工進入學校,應主動向學校保衞人員出示表明身份的相關

證件。

(2)學校保衞人員應認真查驗進入學校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學校。

(3)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學校保衞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並做好解釋工作。

(4)在上課期間,學生確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時,必須持有胸卡、班主任老師簽字同意的請假條,並作好登記,學校保衞人員查驗後方可放行並將請假條存檔備查。

2、外來人員入校登記制度

(1)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在學校保衞部門進行登記,經允許後方可進入。

(2)對拒不進行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內容與事實不符的,學校保衞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並做好解釋工作。

3、會客制度

(1)學校教師在開展教育教學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會客,確因工作需要會客的,需由教師本人到門衞室確認和登記後准予進入。

(2)學生家長到學校找老師交流或瞭解學生情況時,需由教師本人到門衞室確認和登記後准予進入。

(3)學生家長要進學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他學生,只能在課間由班主任老師陪同並登記後進入。

4、車輛准入放行制度

(1)學校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閉好校門,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學校。

(2)上級視察工作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學校的車輛,需經學校領導同意後,在保衞人員的引導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5、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1)學校保衞人員對進出學校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入校園。學校因教學需要購買的化學試驗藥品,必須由實驗保管員帶入並登記。

(2)學校保衞人員對帶出學校的大宗物品要請示學校領導同意並查驗登記後方可放行。

(3)學校保衞人員要加強對帶入或帶出學校的可疑物品進行盤查,確保學校和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

xx中學

  20xx年10月20日

學校保安工作職責8

一、根據治安工作有關法規和公安部門規定,結合實際情況,提出本校安全保衞工作意見,在學校領導部署下,組織貫徹實施。

二、在校長室領導下,對全校師生員工進行遵紀守法和“四防”安全教育,協同工會、共青團等有關部門做好對違法人員的幫教工作。對於需要處理的違法犯罪分子,協助公安部門進行調查核實,整理材料上報有關部門。

三、維護學校內部治安秩序,抓好門衞值班、巡邏、消防、聯防等制度的具體實施。協助校長室檢查各項安全制度的`執行情況,發現漏洞及時報告,督促有關部門迅速整改。

四、對學校內發生的各類案件,按分工管理和有關權限的規定執行。

五、協助安全技術等有關部門同治安災害事故作鬥爭,如遇重大災害事故,積極組織搶救,並查明原因妥善處理。對有破壞或破壞嫌疑的事故,要認真追查。

六、嚴密各項防範措施,做好要害部位的安全保衞工作。

七、會同辦公室制定節假日值班表。

學校保安工作職責9

為保證校園良好的治安,保障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制定本職責要求,保安應自覺遵守。不能有效履行職責的保安,學校有權建議其主管部門扣發工資,直至辭聘。

1、保安肩負着學校安全保衞重任,要有高度的責任感,嚴格遵守保安職業道德,要全天24小時在崗輪流值班,不得擅自離崗。上班時間不酗酒,不閒聊,不幹私事。不得讓學生、家長及其他校外人員長時間停留在傳達室。

2、按學校規定查驗學生進出校門手續。所有住校生進出校門必須驗看校牌和政教處印發的進出校門申請單;走讀生放學期間進出校門,必須驗看走讀證,上課期間進出校門還必須驗看進出校門申請單。對於上課遲到的學生進入校門,必須做好登記工作,每週彙總後報政教處。

3、熱情、規範做好來訪人員的接待工作。對來訪人員要按保安行業規範和學校有關規定文明、熱情接待,驗看有效證件、與被訪對象聯繫,獲准後辦理入校手續,填寫好來訪登記簿、會客單。因被訪對象不在學校等原因,不能滿足來訪需要的,要給予耐心解釋説明。

4、為確保校園平安,閒雜人員,特別是商品推銷員一律不得放進學校。

5、嚴格執行校門的'開關規定。除學生上學、放學時間,學校大門、邊門一律關閉,非機動車進出校門須走邊門。走讀生中午12:15-13:30之間不得進入校園。週六家長來訪時間為11:30-12:30,週日家長來訪時間為11:00-13:00,其他時間家長訪校按第3條處理。

6、做好車輛進出校園及停放管理。嚴格控制家長接送學生的自行車、摩托車、汽車進入校園,引導來訪車輛有序停放於校門外指定區域;領導指導檢查工作時車輛入校行駛路線及停放地點按學校通知精神執行;因施工、送貨等其它原因,機動車輛需進校行駛和停放的,要按學校規定時間、路線引導行駛。必須對所有進出校園的外來車輛做好登記和換牌工作。必須要求騎自行車的學生進出校門時下車推行,學生車輛進入校園後按指定地點停放,違規停放的車輛要予以整頓,並將車牌號報政教處,由政教處對學生批評教育後才能還車。

7、認真做好安全巡邏,巡邏區域覆蓋整個校園,對重點部門、區域巡邏細緻、警惕,發現情況、及時向有關部門、領導彙報。每次巡邏後及時、準確填寫巡邏信息記錄。晚上放學後,要檢查教室、辦公室內電燈、空調、門窗是否關好,發現未關,應及時妥善處理,及時向相關部門領導彙報,並做好記錄。每週將教室鎖門的情況彙總後報政教處。

8、查驗物資進出校門手續。物資進出校門,應嚴格查驗出門證,如手續不符合規定,立即扣留並向有關領導彙報。

9、疏導交通、維持校門的通暢。對學校大門口外及兩邊人行道上出現交通堵塞、有人擺攤設點、招攬顧客等行為導致學校門口人員聚集、喧鬧等情形影響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和學校車輛和人員的正常通行、出入的,應及時進行疏散和勸離,必要時直接報有關執法部門(城管、公安等)處理。

10、緊急情況處置。對在值班過程中出現的緊急情況(如打架鬥毆、尋釁滋事、聚眾鬧事等緊急情況),須立即報警並報告學校政教處,同時要採取必要的處置措施,防止事態的進一步擴大。

11、按學校提出的要求,在物業公司的指導下,協助做好學校安全保衞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工作。

學校保安工作職責10

1、全面履行安全保衞人員的職責,搞好學校的安全保衞工作,切實保障全校師生生命財產的安全,保證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

2、嚴格執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分配,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勤,不隨意離開工作崗位,文明上崗,禮貌待人,保持值班區的衞生,維護好校園內的秩序。

3、增強責任心,在學生上課及教師上班時間,外來人員出入需先登記,經允許方可進入校園,上課時無特殊情況,一般不得進入校內。學校教職工、學生在上課期間出校也必須進行登記。

4、認真做好來客和物品出入記錄。搞好每一位來人來客的檢查,遇有行跡可疑人員,可疑物品時,要及時處理或報告;對來校有逗留意圖的社會閒雜人員進行説服教育,制止閒雜人員進入校園和制止非在校小孩進入校區喧鬧;對因公來校的人員和來訪的家長,要熱情接待,由來客和有關人員聯繫,核實後方可放行;防止未經允許的人員、機動車輛進入校門;經允許進入學校的機動車輛(如上級領導因公車輛),應監督其停放於指定地點;出校物品必須嚴格審查。

5、監督學生出入大門的情況(遲到學生登記其姓名、班級後方可進入);遇有不禮貌的、不遵守紀律的(如破壞和不愛護花草樹木、不注意環境衞生的人員),給予批評教育,堅決制止學生在校內逗留,不聽勸阻頂撞者或嚴重違紀者送交政教處;非上學、放學時間,不準學生出入校門,特殊情況必須持班主任或政教處專制的.請假條方可放行。

6、嚴禁學生強行出校門,杜絕翻圍牆外出等行為。加強對師生的自行車及其他交通工具的管理與保管。加強校內巡邏。保安人員每天應經常加強整個校園的巡邏,特別是校園圍牆周邊的巡邏,嚴禁學生在圍牆圍攔處購買食品,在下課、放學、活動、晚自習等期間執行校容監察任務,發現學生嬉鬧、追逐、打鬧、違紀等不良現象應及時教育制止,及時清理進入校園的閒雜人員。每次巡邏後及時、準確填寫《巡邏日誌》。

7、嚴格掌握作息時間,早晨提前一小時到校,準時開、鎖校門,下午放學後推遲半小時離校,離校前要檢查教室、辦公室的燈火是否熄滅,門窗是否關好、鎖好。晚上對校園要進行巡視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彙報、處理。保管好鑰匙,嚴禁擅自將鑰匙交與他人。週日晚上要住校,做好夜間大門保衞工作和校園巡夜工作,不得脱崗、睡崗。

8、對校內的異常動態等不安全因素,要細心觀察,隨時記錄,及時向有關領導反映。

9、在學生放學前10分鐘,保安人員要在校門口巡視,疏導交通,發現校門口或學校附近有可疑人員、聚眾鬧事者以及其他有礙學生、教師的安全行為,應進行制止、疏導,並立即報告學校領導或值周教師採取措施,學生放學時要協助教師護送學生。學生每天上學時,也應在校門口巡視保證師生安全進入校門。

10、學生在校學習期間需外出時,必須持有班主任審批的規範的書面請假條(走讀學生憑學生證)。門衞要認真審查請假條和學生證真偽,做好出校登記;該學生返校時,門衞做好入校登記。

11、在課間、就餐、集會、課外活動等學生在室外活動密集時,門衞不得允許機動車輛進入校門。

12、進校人員須衣冠整齊,凡赤膊、穿背心、穿拖鞋和奇裝異服者一律不準進校。

13、保安值班室是保安工作和休息場所,嚴禁閒雜人員在保安室談笑打鬧和無故逗留,嚴禁在保安室打牌、下棋、喝酒、打電腦、幹私活等,確保保安工作規範有序地進行。

14、如違反學校規章制度,擅離工作崗位、玩忽職守,視情節輕重,責令書面檢查和賠償全部損失,並給予通報批評以上紀律處分,直至辭退。

學校保安工作職責11

一、維護學校教學秩序、加強社會治安管理、保證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正常進行。

二、堅守崗位,不擅自離開崗位、上班期間不做私事。

三、加強法紀觀念,認真履行保安人員的義務,敢於同違法亂紀、破壞、擾亂教學秩序的不良行為作鬥爭。

四、做好教職工在上班期間進出校門登記工作。各類物資出校門須問清原因、檢查後方可帶出。

五、對處來人員必須進行既嚴格,又有禮貌的查詢,來客必須履行入校手續、經接待人同意後方可簽名進校。發現形蹤可疑的'人或行為不軌的人要妥處理,糾纏不清的要報公安部門協作解決。

六、經常巡查,做好教學樓的防火、防盜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作好記錄報告行政領導。

七、制止小商小販進入校園,盡力勸阻小商小販在校門外擺攤設點。禁止外校小朋友進入體育遊樂園地。

八、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

學校保安工作職責12

一、熟悉轄區內各種設施、設備的分佈位置,各類公共場所的使用性質和服務對象,系統掌握駐點整齊情況;

二、嚴格按照公司的有關制度、工作紀律和崗位職責按月定期考核各保安員的工作成績,上報有關領導;對不合格人員,應建議領導予以辭退、開除處理;

三、組織召開班組長或保安員會議,負責上傳下達,及時將轄區內的治安問題及處理情況綜合整理,向有關領導彙報,並向保安員傳達。負責轄區治安的每月小結、季結、年終總結工作;

四、負責對保安員進行考勤、安排值班和休假等事務;

五、巡視轄區、經常定時、不定時通過對講機或跟蹤檢查各責任區與執勤隊員、固定崗保安員履行崗位職責情況,督導工作,協助處理有關情況,加強重點部位和事故多發地段的治安執勤巡邏;

六、加強與顧客的'聯繫,抓好“羣防羣治”建設,建立廣泛的羣眾基礎;

七、調解駐點員工發生的糾紛,協助處理駐點內各種違章行為,配合公安機關處理好駐點其他治安事件;八、組織定期檢查消防系統、報警系統和自動監視系統,確保其隨時處於完好狀態;檢查治安保衞有關制度的落實情況。

學校保安工作職責13

一、24小時值勤,值勤時衣着整潔、精神飽滿,須站崗時要始終保持站立姿態。

二、對外來人員進行詢問,查驗有效證件並辦理登記手續,禁止一切閒雜人員進入校園。

三、熱情、禮貌地接待來校辦事人員,問清事由,及時與有關人員聯繫並填寫好會客單。離校時要收取回執單。

四、校領導、上級領導(包括車輛)進出大門時,保安人員要有禮貌。

五、對交代轉達的事項應及時傳達,交代轉交物品應及時通知接收人前來領取,交接班時應對寄存物品和轉達事項進行清點交接。

六、做好郵件、報刊、雜誌的`收發工作。

七、指揮、疏導車輛停放在指定位置,保證出入暢通。

八、對學校運出的物品,進行核查,手續完備方可放行。

九、嚴格按照學校的作息時間開閉校門、開閉教學樓門。上學、放學和經批准車輛經過時開大門,其餘時間開小門。

十、做好走讀生的出入證檢查工作,要注意登記遲到或早退的學生。

十一、上學時間須注意學生動態,上課時間,學生未辦理請假手續嚴禁外出。

十二、認真做好當班記錄,遇特殊情況或突發事件,及時向主管部門及學校領導報告。嚴重案件直接撥打110報警。

學校保安工作職責14

1.做好門衞值守。每天早上須在6:30前到班。晚上在學生離校後30分鐘方可下班。遵守值班制度,不得擅離職守。凡進入校園人員,必須持有本校園的學生證、工作證或學校頒發的其他證件、校徽。凡外來人員,須問明來意,查驗證件,進行登記,並與相關人員聯繫後方準進入校園。學生和教職員工的車輛一律由傳達室向西,統一停放在車棚,整齊有序。學校及職工的機動車輛進出校園必須加強監控,明確具體時段。嚴防未經允許的易燃易爆物品、校外機動車、刀具等危險物品和可能傷人的動物進入校園。學生上放學時段,保安必須着統一制式保安服裝、隨身攜帶警棍等防護裝備在校門口值班。

2.做好巡邏檢查工作。保安隊員每日要對學校教室、辦公樓、食堂、綜合樓等逐一進行一次巡邏檢查。尤其對學校的要害部門和危險物品保管部門更要加強治安巡邏。發現異常情況,要立即向校方領導報告,並採取果斷措施消除隱患,確保安全。校園內的治安巡邏要認真做好記錄。

3.配合學校開展安全檢查,做好防火、防盜、防破壞和防自然災害事故工作,發現不安全隱患要主動向校方提出合理化的整改建議。

4.維護人身安全。保安人員要切實維護好師生員工在校的.人身安全,積極協助學校控制周邊治安環境,嚴密控制各種危險分子,嚴防發生意外。

5.做好疏導、教育、調解工作。對校園內發生糾紛、吵鬧打架和對無理取鬧的校外人員要按照《江蘇省教育廳、公安廳關於維護學校正常秩序的通告》及時予以制止、疏導和調解。

6.根據學校治安情況,建立、健全校園安全管理、門衞管理、會客、校園治安秩序管理等規章制度。

學校保安工作職責15

一、門衞人員肩負學校安全保衞重任,要有高度的責任感,準時上崗,不得擅自離崗。

二、門衞人員不得與他人閒談,及時做好來客來訪登記,並做好傳呼工作。

三、凡來訪人員、學生家長,須問清情況填寫來訪登記單,徵得有關人員同意後,方可放行。

四、正缺無誤收發信件、雜誌,並及時送交相關部門人員。

五、按時做好大門的.開關工作,做到門開人在。

六、課間不允許學生外出,如有外出學生須有由相關教師簽字的請假條,或有班主任陪同方可離校。

七、閒雜人員、推銷商品人員不得放進校。

八、當晚放學後,檢查學校、辦公室內電燈、電扇、門、窗是否關好,發現未關,應及時妥善處理,並向學校辦公室彙報。

九、晚上值班要定時巡視校園,發現問題要及時彙報或報警。

十、門衞人員如因工作失職,造成學校財產損失或人員傷亡,需承擔相應責任。

學校保安工作職責16

1、每日接班時,應將當班發生情況以書面形式告知接班人,接班人應檢查設備的工作和清潔情況,保證設備處於良好的工作狀態。

2、熟練掌握監控系統的操作規程,嚴格按照規程操作,發生監控設備我們或故障,應立即向保安部值班領導或主管彙報,不得擅自擺弄。

3、錄像機換帶必須按組別、順序進行,不能混亂。應做好登記工作。

4、每日做好監控室衞生,並隨時保持監控室清潔,如交接班時,當班人未做監控室衞生,接班人有權不接班。

5、負責白天、夜間監控設備的'運行值班,發生報警及時通知樓層警衞。

6、密切注意貨區易發案部位及重點部位動向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7、負責夜間貨區清場後微機報警系統的操作、值守,密切關注報警情況與夜間警衞協調配合,保持緊密聯繫。

8、值班期間發現可疑情況及問題,及時錄音、錄像、上報,並做詳細記錄,並隨時向保安部經理報告情況。

9、嚴格按制度收發、保管器材(對講機、應急燈等),並注意日常維護保養。

10、夜間發生緊急情況,服從夜間值班經理的指揮。

學校保安工作職責17

1、站崗巡邏。每天早上7點至8點,中午11點半至12點,下午14點至15點,17點至18點半,這幾個時間段的校門口站崗巡邏,維護學生上下學秩序。遇特殊情況或突發事件,及時處理並向學校領導報告。

2、外來人員登記。發現有外來人員,須區分情況對待,如找校領導辦理有關事情,需先和辦公室或校領導聯繫預約後方可准許進入;在正常上課時間內,有來訪者(學生家長、親朋好友等人員),須滯留至下課並出示相關有效證件進行登記後才准入內;未經總務處批准的收購廢品人員,不得准許進入;其它情況,需憑其出示有效證件進行登記,未出示有效證件者不得准許進入。如無相關有效證件但又確實有急事需進入校門者,需憑學校相關部門出具證明或由相關老師帶領方得進入,對此異常情況,值班保安需記錄在卷備查。

3、嚴格按照學校的作息時間開閉校門。上學、放學和經批准車輛經過時開大門,其餘時間開小門。保安人員對遲到或請假的學生要進行登記、辦理請假手續,方可讓其出入,杜絕學生攜帶冷飲、小食品等入校。

4、外來車輛管理。外來機動車輛一律不準入內;送水車輛在學生上課時方可進校。

5、對可疑人員攜帶的`大件物品和貴重物品進行盤查。尤其是要嚴格控制學校財產外流,對有人攜帶大件物品和貴重物品外出,必須由學校相關部門出具證明方得放行,遇有可疑和緊急情況須立即報告總務處。對外來人員攜帶有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進入學校需憑學校總務處的放行證進入,並記錄在卷備查。

6、疏導交通、維持校門的通暢。對學校大門口外及兩邊人行道上出現交通堵塞、有人擺攤設點、招攬顧客等行為導致學校門口人員聚集、喧鬧等情形影響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和學校車輛和人員的正常通行、出入的,應及時進行疏散和勸離,必要時直接報有關執法部門(常、公安等)處理。

7、做好郵件、報刊、雜誌的收發工作。負責接聽電話,做到上傳下達,尤其是雙休日和節假日,要及時將上級通知傳達到有關人員。

8、對交代轉達的事項應及時傳達,交代轉交物品應及時通知接收人前來領取,交接班時應對寄存物品和轉達事項進行清點交接。

9、緊急情況處置。對在值班過程中出現的緊急情況(如打架鬥毆、尋釁滋事、聚眾鬧事等緊急情況),須立即報警並報告學校總務處,同時要採取必要的處置措施,防止事態的進一步擴大。

10、保安人員要嚴格按照學校門衞管理制度,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師生離校後要認真清校、巡邏、封閉樓門,若發現有安全隱患,要及時處理或上報有關部門,確保學校財產安全。

學校保安工作職責18

一、派駐校園保安員在公安機關的監管和保安服務公司及派駐學校的管理下,認真履行職責,做好學校的安全保衞工作,保障學校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

二、保安員在執勤期間,應着統一的保安服裝、佩戴《保安人員執勤證》,攜帶橡皮警棍、辣椒水和強光手電等必備防衞器具裝備,文明執勤。

三、認真履行職責,嚴格校門管理,在學生上、放學進出校門時,通過驗證、觀察、詢問等方法,確保進入學校人員必須持有本校的校徽,或學校發出的其他有效證照,防止非學校人員進入學校。

在上課期間,應關閉學校大門,協助值班老師做好遲到學生登記工作。對上課期間外出的學生,應憑學校發放的有效證明(或出門條)放行。

四、加強校門內外保衞工作,盤查來訪人員車輛、物品,在認真核實對方身份、來訪目的,確認無不良行為,辦理相關登記手續,經學校相關部門同意後方可放行。嚴禁無關人員、車輛和危險品進入校園。

五、做好學生在校期間、夜間及週末的`校內巡邏和值班,配合學校開展安全檢查,發現校內的治安、安全隱患,應立即報告。

六、落實校園周邊50米內安全巡視,放學前,應提前到校門口疏導車輛、人流,注意發現有可疑人員可能對學生進行的各種侵害;及時勸阻並注意觀察可能發生的治安事件,確保學生有序、安全離校;對不能制止應及時報警,對正在發生侵害師生的行為,可以使用防衞器具予以制止;配合公安機關做好偵查、處置工作。

七、勸導騎車學生下車牽行進出校門,學生離校後做好清校工作。

八、收集、掌握、報告校園及周邊治安動態和信息。參加必要的保安業務培訓。

九、完成公安機關和保安服務公司及派駐學校交辦的其他保安工作。

學校保安工作職責19

為了維護我校治安秩序,保證教學、科研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進行,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職責,要求相關人員自覺遵守執行。

1.學校門衞工作是維護學校良好的教學秩序,保障學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門衞工作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工作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準擅離職守。

2.在上班期間一律佩戴安保標誌袖標及橡膠警棍,站崗期間加穿防刺背心、頭戴剛盔、手戴防割手套、持防近身鋼叉。

3.學生上、下學期間(早上7:20—8:10,下午3:40—5:00)保安必須武裝站崗,密切關注校門外的情況,維持好家長秩序,如遇突發情況,立即採取相應措施。

4.校門、教學樓樓梯鐵門和教室門實行定時開放(校門7::30開,21:30關;教學樓樓梯鐵門7:20開,18:00關;教室門7:20開,17:30關)。

5.嚴禁外來人員進校,對來校辦事的人員(家長)實行登記制度,登記姓名、身份證號、事由等,並核實有效證件,再和校內相關老師聯繫確認同意,經金屬探測儀探測後無危險物品方可放行,並時刻關注其在校活動情況。

6.學生在校期間嚴禁學生擅自出校門,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出校門的.,須經班主任老師批准並持學校統一印製的學生出門證,在確認填寫完整、清楚後才準放行,如遇無出門證或出門證填寫不全、不清楚的,一律不得放行。

7.進入學校的人員必須遵守校園管理制度,自覺服從管理。對不遵守管理規定,不服從管理,不聽勸告無理取鬧者,視其情節給予批評教育、上報校領導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理、或報送機關處理。

8.騎自行車(包括電動車)進出校門應下車推行,其他車輛要減速慢行。未經同意,無關人員的車輛不得進入校園。

9.要有強烈的安全防範意識和責任意識,夜間要做好校園安全防範措施,切實做好“四防”工作,即:防火、防盜、防破壞、防事故。提高警惕、巡視校園,有事第一時間向學校領導和總務彙報,有盜竊、火警等情況要及時報警,請求機關支援。

10.攜帶物品出門要接受門衞檢查,攜公物出門要憑學校出具的“物品出門證”。凡來歷不明或去向不明的物品,門衞及時扣留並上報學校行政。

11、認真做好個人衞生,保安值班室每天早中晚須清掃三遍,確保衞生達標。做好書、報刊、信件的收發工作,不遺失,不錯漏。

12、保安值班室是保安工作和休息場所,嚴禁閒雜人員在保安室談笑打鬧和無故逗留,嚴禁在保安室打牌、下棋、喝酒、打電腦、幹私活等,確保保安工作規範有序地進行。

13、與部門配合,加強校園治安綜合治理。依據學校有關規定,勇於跟壞人壞事和有損學校利益的行為作鬥爭,及時果斷地處理校園內和學校周邊的突出偶發事件。如有困難,學生糾紛交德育處處理,老師糾紛報工會處理,外來人員尋釁滋事報保衞科和派出所處理。

14.門衞要有強烈的安全防範意識和責任意識,夜間要做好校園安全防範措施,要切實做好“四防”工作,即:防火、防盜、防破壞、防事故。提高警惕、巡視校園,有事第一時間向學校領導和總務彙報,有盜竊、火警等情況要及時報警,請求機關支援。

15.如因門衞違反本制度操作,發生事故的,門衞為第一直接責任人。

16.積極配合並及時完成學校安排的相關臨時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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