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保安人員工作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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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保安人員工作職責1

一、門崗工作職責

學校保安人員工作職責

1.24小時值勤,按時到崗,因病因事確需請假,要經保安公司批准並作出替班安排。

2.對外來人員進行詢問,並辦理登記手續,禁止一切閒雜人員進入校園

3、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不擅離職守,交接班時要做好交接手續,交接時要做到安保器材清楚,學校安全情況清楚。

4、指揮、疏導車輛停放在指定位置,保證出入暢通,門前嚴禁停放各種車輛、擺攤設點;未經校方同意,主路兩邊禁止停放車輛;未經學校批准,嚴禁機動車輛在校園內行駛或停放。

5、嚴格按照學校的作息時間開閉校門。上學、放學和經批准車輛經過時開大門,其餘時間開小門,做好走讀生的出入證檢查工作。要注意登記遲到或早退的學生。

6、對學校運出的物品,進行核查,無校方人員跟隨,必須與學校領導驗證無誤後方可放行。

7.上學時間須注意學生動態,上課時間,學生未辦理請假手續嚴禁外出。

8、認真做好當班記錄,遇特殊情況或突發事件,及時向保安公司及學校領導報告。

二、巡邏工作職責

1.按時開啟和關閉所有通道。

2.熟悉巡邏區域的'基本情況和巡邏路線(主路—教學樓—學生宿舍區—廣場—報告廳西側—籃球場—餐廳主路—南教學樓後側—主路)。重要部位,重點巡查。

3、巡邏時不得影響學校的正常工作。

4、每小時巡邏一次,巡邏時必須保持高度警惕性多看、多聽、多問,發現可疑之人和事要禮貌查詢或做好,控制並詳細記錄事件經過及可疑人員的個人資料。巡邏時必須按所規定之線路、位置巡查各區域,並按要求進行各項登記。檢查內容包括治安情況、消防設備設施情況、車輛停放情況、照明設施情況,各樓道、安全門關閉情況,公共區域安全隱患情況等。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帶班領導反映,每次巡查後應做好巡查記錄,負責盤查可疑人員,及時將閒雜人員勸離,非上學時間負責檢查門窗鎖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向帶班領導彙報。

5、上崗前和工作期間不準喝酒,不準在校園內公共場所吸煙。

6、夜間12點之前必須2名保安有一人在校門口值班,一人進行巡邏,1小時輪換一次;12點之後一人休息,一人不間斷在校內巡查,2小時輪換一次;巡查時要注意攜帶對講機、電警棍等安保器材。

三、崗位及宿舍衞生

1.保安值班室的衞生由當班門崗保安負責做好,配合學校迎接上級檢查。

2、保證室內懸掛物的整潔,上牆的制度認真閲讀並做好維護。

學校保安人員工作職責2

1、站崗巡邏。每天早上7點至8點,中午11點半至12點,下午14點至15點,17點至18點半,這幾個時間段的校門口站崗巡邏,維護學生上下學秩序。遇特殊情況或突發事件,及時處理並向學校領導報告。

2、外來人員登記。發現有外來人員,須區分情況對待,如找校領導辦理有關事情,需先和辦公室或校領導聯繫預約後方可准許進入;在正常上課時間內,有來訪者(學生家長、親朋好友等人員),須滯留至下課並出示相關有效證件進行登記後才准入內;未經總務處批准的收購廢品人員,不得准許進入;其它情況,需憑其出示有效證件進行登記,未出示有效證件者不得准許進入。如無相關有效證件但又確實有急事需進入校門者,需憑學校相關部門出具證明或由相關老師帶領方得進入,對此異常情況,值班保安需記錄在卷備查。

3、嚴格按照學校的作息時間開閉校門。上學、放學和經批准車輛經過時開大門,其餘時間開小門。保安人員對遲到或請假的學生要進行登記、辦理請假手續,方可讓其出入,杜絕學生攜帶冷飲、小食品等入校。

4、外來車輛管理。外來機動車輛一律不準入內;送水車輛在學生上課時方可進校。

5、 對可疑人員攜帶的大件物品和貴重物品進行盤查。尤其是要嚴格控制學校財產外流,對有人攜帶大件物品和貴重物品外出,必須由學校相關部門出具證明方得放行,遇有可疑和緊急情況須立即報告總務處。對外來人員攜帶有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進入學校需憑學校總務處的放行證進入,並記錄在卷備查。

6、 疏導交通、維持校門的`通暢。對學校大門口外及兩邊人行道上出現交通堵塞、有人擺攤設點、招攬顧客等行為導致學校門口人員聚集、喧鬧等情形影響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和學校車輛和人員的正常通行、出入的,應及時進行疏散和勸離,必要時直接報有關執法部門(常、公安等)處理。

7、做好郵件、報刊、雜誌的收發工作。負責接聽電話,做到上傳下達,尤其是雙休日和節假日,要及時將上級通知傳達到有關人員。

8、對交代轉達的事項應及時傳達,交代轉交物品應及時通知接收人前來領取,交接班時應對寄存物品和轉達事項進行清點交接。

9、緊急情況處置。對在值班過程中出現的緊急情況(如打架鬥毆、尋釁滋事、聚眾鬧事等緊急情況),須立即報警並報告學校總務處,同時要採取必要的處置措施,防止事態的進一步擴大。

10、保安人員要嚴格按照學校門衞管理制度,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師生離校後要認真清校、巡邏、封閉樓門,若發現有安全隱患,要及時處理或上報有關部門,確保學校財產安全。

學校保安人員工作職責3

一、維護學校教學秩序、加強社會治安管理、保證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正常進行。

二、堅守崗位,不擅自離開崗位、上班期間不做私事。

三、加強法紀觀念,認真履行保安人員的義務,敢於同違法亂紀、破壞、擾亂教學秩序的.不良行為作鬥爭。

四、做好教職工在上班期間進出校門登記工作。各類物資出校門須問清原因、檢查後方可帶出。

五、對處來人員必須進行既嚴格,又有禮貌的查詢,來客必須履行入校手續、經接待人同意後方可簽名進校。發現形蹤可疑的人或行為不軌的人要妥處理,糾纏不清的要報公安部門協作解決。

六、經常巡查,做好教學樓的防火、防盜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作好記錄報告行政領導。

七、制止小商小販進入校園,盡力勸阻小商小販在校門外擺攤設點。禁止外校小朋友進入體育遊樂園地。

八、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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