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幹部監督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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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度工作總結

年度幹部監督工作總結

(一)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進行監督,落實羣眾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四權”

1、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程序進行監督。嚴格按照《條例》的規定,把幹部監督工作貫穿於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全過程,重點做好乾部的推薦、考察和討論決定任免三個關鍵環節的監督,填寫幹部任用監督表。一是審核擬提拔任用的幹部是否經過民主推薦,民主推薦的範圍是否符合《條例》規定,瞭解得票情況,審核是否屬於羣眾公認的幹部,並在民主推薦的基礎上,集體研究確定考察對象;二是審核擬提拔人選的任職資格、任職條件是否符合《條例》的規定;三是審核班子是否職位空缺,是否超職數;四是審核幹部考察聽取意見的範圍和人數是否符合《條例》的規定;五是審核幹部羣眾是否有反映,對反映的問題是否作了調查瞭解,調查瞭解結果是否影響其任用。

2、堅持幹部監督聯席會議制度。幹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主要職能是組織部門與紀委(監察)機關和人事、審計、政法等部門圍繞幹部監督工作,加強聯繫與合作,通報情況,溝通信息,分析動態,研究問題,協調工作,討論和提出加強幹部監督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在每次提拔任用幹部前,都召集紀委等有關部門召開

幹部監督聯席會議,通報提拔任用幹部情況,徵求執法執紀部門的意見。全年共召開了3次幹部監督聯席會議,對擬提拔和提高待遇幹部人選進行討論。

3、堅持任前公示制度,增強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堅持《XXX黨政領導幹部任前公示暫行規定》,對公示的對象、範圍、內容、要求以及公示期間對羣眾反映問題的調查處理進行了詳細規定。真正落實了羣眾選擇監督幹部的權利,把幹部監督的關口前移,使“任前公示”成為防止用人失誤的有效“防護牆”。全年對66名新提拔、提高待遇的幹部進行了任前公示。對7名同志在公示期間的舉報,按照有關程序,認真分析,到有關部門實地調查核實,4名同志繼續任用,3名同志暫緩任用。

(二)加強對市管領導幹部的監督。

1、繼續實施和深化組織部部長訪談、談話誡勉制度。為深入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六屆五中、六中全會及十七大大精神,進一步改進組織部門的工作作風,加強與廣大幹部的聯繫與溝通,強化對領導幹部的教育監督管理,認真落實組織部長訪談制度,對全市所有實職科級領導幹部有針對性的進行訪談,及時掌握幹部思想、工作動態。全年共進行幹部談話200餘人次。

3、處理來信來訪來電的有關幹部審查工作。全年共受理來信來訪來電20件,其中舉報信7件,接待來訪2起,要求落實有關政策的11件。在經過長期調研後,9月報市委棠委會議研究,出台《XXX村級離職幹部定期生活補助實施意見》,對1984年4月區鄉體制改

革以來離職,累計任職年限在10年以上的村級離職幹部給予定期生活補助,解決了長期困擾我市的信訪工作難題,目前審批工作正在進行中。

4、嚴格執行領導幹部收入申報和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重大事項包括婚、喪、嫁、娶、因公出國(境)、重大交通事故等。6月份完成了2017年上半年的領導幹部收入申報工作,收入申報對象從過去的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擴展到了所有市管實職正科級以上領導幹部,共計填報對象有174人,其中縣(處)級領導33人,市管實職正科級領導141人。按照XXX市委組織部的要求,已把33名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填報的《黨政機關領導幹部收入申報表》交XXX市委組織部備案存檔。今年全年的收申報工作和重大事項收申報工作將於12月份開始。

5、出國人員審查審批工作,全年共辦理了17名幹部的因公出國審查審批,其中副縣級以上幹部5名;因私出國審查審批1名。完成XXX市國家安全工作協調小組安排填寫的《2017年因公出國(境)人員登記表》,使上級及時掌握了我市黨員幹部出國(境)情況。

6、通過各鎮人大、政府換屆領導班子與領導幹部測評考核工作加強對科級領導幹部的監督。

(三)其他工作

協助幹部科於八月完成幹部調整配備1次,10月完成對我市人大、政府、政協的換屆考核工作,11月完成對各鎮人大、政府的換

屆考核工作。在參與的同時也對選拔任用和考核過程進行了全面的監督。

二、明年工作計劃

1、重點抓好市、鎮兩級人大、政府、政協換屆選舉的監督工作;

2、繼續落實組織部長訪談制度,及時掌握幹部思想、工作動態。

3、堅持組織、紀檢監察、審計等有關部門參加的幹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制度。

4、探索建立審計公示制度。

5、制定領導幹部述廉制度、領導幹部監督反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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