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部選拔監督工作心得體會

來源:文萃谷 2.79W

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實行全過程監督,是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實現人才資源優化配置的重要環節,也是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用人上的不正之風的有力武器。只有嚴格把好選人用人關,切實加強對領導幹部任前、任中、任後全過程監督,才能有效遏制幹部人事工作中的不正之風,保證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科學性和準確性。

幹部選拔監督工作心得體會

幹部任前公示制是在堅持黨管幹部原則、貫徹落實《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前提下,擴大選拔任用工作民主,增強選拔任用工作透明度,強化對選拔任用工作社會監督的重要舉措。一是宣傳工作要到位。在推行幹部任前公示制過程中,要廣泛宣傳,引導和鼓勵羣眾瞭解公示制,關注幹部任前公示,並積極參與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二是公開選拔條件。幹部任前公示關鍵要讓羣眾瞭解情況。因此,要對選拔時間、地點、考核方式以及競崗職位的標準與個人素質要求等應當公開的內容,做到提前預告。三是公示的內容要全面。進行幹部任前公示,就要把黨的幹部標準交給羣眾,把崗位對擬任幹部的要求告訴羣眾,把擬任幹部人選的擬任職務和基本情況公佈於眾,讓羣眾明確監督的內容,明明白白參與監督。對擬任幹部的自然情況與擬任職務以及德能勤績廉等相關情況,以張榜公佈及電視、報紙、媒體、網絡等傳媒形式向大眾公告,廣泛聽取羣眾意見。

任中監督是對選任全過程監督的關鍵環節。一是要嚴格紀律。要制定嚴格的考試選拔紀律,對競崗人員的行為作出明確規定,公佈監督舉報電話,使選拔工作始終處於紀律的嚴格約束之中。二要嚴格程序。要規範選拔程序,根據選拔方案,嚴格按照自我推薦、羣眾評議、公開考評、現場公佈、任前公示、使用任免等程序,層層把關,逐步實施,確保不走過場。三要嚴格評審。要嚴格按照標準,廣泛吸納羣眾參與,主動接受羣眾的監督檢查,注重羣眾的公認程度,避免選人用人上的失誤,防止少數人暗箱操作。四要嚴格責任。預防在先,防微杜漸,對考核中出現的弄虛作假、“臨時動議”、“一言堂”或少數人説了算等違紀行為,調查核實後,要立即取消有關競崗人員資格,嚴格追究違紀人員的責任,確保依法辦事。

任後監督是確保公開選拔領導幹部取得良好效果的必要保證。一是建立

聘任試用制,對經公開選拔考核後聘任的幹部試用一年或者更長一些的時間,以便在具體崗位上進行鍛鍊和考察。二是建立警示教育學習活動制度,始終做到警示教育防範關口前移。組織部門和紀檢監察機關要指定專人,對新提拔幹部進行廉政談話、看警示教育片、簽訂《廉政承諾書》、組織學習有關黨紀條規等,進行廉潔從政教育,強化日常監督和動態管理。三是建立定期考評制度,始終做到管理與監督並重,激勵與約束同行。定期對試用期內的領導幹部進行崗位政績和廉政情況審查評估,分類建檔,綜合評定,及時調整或解聘不合格者。另外,考評結果還要始終與幹部獎懲和選拔任用相結合,確保考評工作的民主性、科學性、公正性。

幹部選拔監督工作心得體會 [篇2]

最近,我院組織學習了幹部選拔任用政策法規,同時進行了測試。通過這次學習,加深了我對幹部選拔任用法規政策的把握,對於今後在工作中嚴守黨的組織人事紀律,很有幫助。

選拔任用工作監督制度的出台,是黨中央在總結以往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經驗的基礎上,根據新的形勢,健全乾部選拔任用監督機制,進一步匡正選人用人風氣、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舉措。我認為,做好乾部選拔任用監督工作需從以下三方面入手:

第一,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對於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堅持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永葆黨的先進性和構築幹部隊伍的“核心競爭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落實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制度第一要務就是強化學習,堅持不懈。要進一步構建學習型機關為契機,通過幹部職工集中學習、黨委中心組學習、專題討論會、民主生活會等形式將監督制度進行通篇學習,深刻領會制度“精髓”,準確把握制度 “內核”,做到領導幹部帶頭學,組工幹部深入學,黨員幹部主 動學,讓學習“似春前之青草,不見其長,日有所增”,而不是 “如磨刀之石,不見其損,月有所虧”。通過先學一步、多學一 些、深學一層,深度宣傳,使廣大黨員幹部羣眾瞭解內容,掌握精神,明確權利,行使好民主監督權利,保證制度的貫徹落實。與此同時,以理論學習為突破口,以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和“創先爭優”活動為契機,着眼全面提高-幹部的綜合素質和工作能力,不斷豐富學習內容,完善學習機

制,創新學習載體。大力開展創建“學習型領導班子”、“學習型黨組織”、爭當“學習型黨員幹部”、“愛讀書、讀好書、善讀書”等活動。並充分利用單位工作簡報、宣傳欄、標語、橫幅、電視新聞等形式對幹部監督工作政策法規學習材料進行全方位宣傳、多角度解讀,擴大知曉面,提高參與面。 通過廣泛組織學習,深入理論思考,完善學習制度,創新學習方法,着力搭建高舉旗幟的“塔台”、理論研討的“講台”、 推進工作的“擂台”、創新思維的“樓台”;讓廣大幹部學會 “以超前的眼光謀劃發展,以創新的思維破解難題,以紮實的作 風推進工作”,摒棄“事不關己,高高掛起”,“腳踩西瓜皮、 滑到哪裏算哪裏”、“不學習照樣可以工作”的錯誤思想。

第二,建設“生態型”幹部貫徹落實幹部選拔任用監督制度, 歸根結底就是要建設“生態型”幹部,通過營造風清氣正、無“污染”的選人用人環境, 使整個系統形成適宜幹部健康成長的良好“生態”, 確保優秀人才脱穎而出。因此,我們應進一步加強幹部選拔任用和監督工作 制度體系建設,積極開展組織工作羣眾滿意度調查,把幹部羣眾對幹部選任工作和治理選人用人不正之風的滿意度,作為評價標 準和改進工作的依據,切實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提高選人用人的公信度,尤其是要通過建立科學的選人用人體系把那些能夠擔當重任,經得起風浪考驗,朝氣蓬勃、奮發有為,充滿生機和活力的高素質人員選拔到中層幹部的崗位上來。因此,我們要變“伯樂相馬”為“賽場競馬”,變“獨角戲”為 “集體舞”,發動羣眾獻計獻策,建立“上評下、下評上、橫向評、縱向評”的多視角評價體系,將選拔幹部的

初始提名權交給羣眾,逐步實現從封閉式的“少數人在少數人中選人”向開放式的“多數人在多數人中選人”的根本轉變。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我們應盡力把好三關,即:一是把好“體檢關”,認真檢驗 幹部是否帶病; 二是把好“會診關”,確保幹部“帶病不上崗”;三是把好“保健關”,力求幹部“崗上不生病”。在實踐中,應認真貫徹落實《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 例》,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堅持“自己願意幹、羣眾擁護幹、組織考核適合幹”的“三幹”原則選拔任用幹部,切實保證全系統幹部職工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使選人用人公信度得到切實提高,幹部隊伍建設得到切實 加強。綜合運用部門幹部監督工作現有手段,健全完善信訪舉報制度,加大舉報受理和查核力度,認真查核幹部個人的違規違紀問題。認真執行立項督查制度,切實查處違反制度的行為,增強制度的影響力和威懾力,做到查實一起、處理一起、追究一起。 按照《“一報告兩評議”辦法》和《離任檢查辦法》規定,運用 評議和檢查的結果,對當事領導幹部作出相應的處理,並將民主評議結果作為考核評價各單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重要依據。堅持推行並不斷完善幹部任前聯審、幹部選任全程紀實等制度,使提名、考察、決策等各個環節有據可查,防止不履行程序、簡化程序、變通程序現象的發生,營造風清氣正的選人用人環境。

第三,爭做“標杆型”領導。古人云:其身正,不令則行;其身不正,雖令不行。所以自己唯有以身作則,作出表率,樹立“標杆”,才能在羣眾中樹立 起威信,做個清醒冷靜的領導。一盆水洗心,淡

泊明志,寧靜致遠,廉潔自律。從更高的站位、更大的範圍、更寬的視野來謀劃好工作,為單位發展作出自己應有的貢獻。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