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工程例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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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例會

建立工程例會制度

1、召開時間,定在每週日上午9點。緊急情況項目不經理臨時確定。

2、召開地點,項目部辦公室。

3、參加人員,項目經理、總工程師、工程部經理、監理工程師、施工單位負責人、技術負責人。

4、會議由工程部經理主持,議程如下:

(1)、工程部經理通報目前工程項目進程狀況,並通報上次例會到本次例會期間項目質量、進度、安全施工等情況,提出上次例會上尚未解決問題的落實情況;

(2)、施工單位彙報上週工作情況和計劃下週工作內容

(3)、監理單位彙報上週監管工作內容,措施及工程存在的有關問題和下週整改意見。

(4)、總工程師對近期工作進行評述,並就工程質量、進度、安全施工等工作重點提出要求,並提出需要各職能部門的協調解決的問題及解決問題的具體時間,與會人員要認真記錄,全面落實。

5、由項目經理指定辦公室文祕記錄整理會議內容,形成《工程協調會議紀要》。本紀要是與會各方經過討論得出的一致意見,必須遵照執行。會議紀要也可作為施工現場變更、補充預算和增減預算的依據之一。

二、項目部專題會議

1、項目的監理會議,一般情況下監理例會每週一次地點在監理辦公室。

2、參加單位,項目部有關人員、在現場施工的各施工單位和監理公司。

3、主持會議的單位為監理公司,會議紀要由監理公司編寫,經項目部審閲後發放各與會單位。

4、會議主要議題為現場施工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及各工種、各工序的配合。

5、先逐條總結每次監理例會提出的問題落實情況。再由監理公司主持討論現存問題,並得出統一意見。

6、對於會議紀要或其他經有關方面共同討論形成的結論性文件,與會各施工單位在收到文件後予以核對,如有疑惑或異議,應於收文後兩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進行反饋。

7、達成的統一意見各施工單位必須遵守執行,無故缺席方應為無異議,必須無條件執行。執行不力可採取經濟處罰。

8、監理例會紀要中涉及費用變更的內容要現場拍照寫明情況、三方簽字,並經項目經理核實認可予以歸檔認證。所以工程部在監理公司發放會議紀要前對紀要要進行審核

三、項目部工作協調會議

1、每週的下午3點在項目部辦公室召開工作協調會議。

2、參加人員為項目部全體工作人員。

3、總結上週工作情況,計劃安排下週工作內容。

4、銷售部經理、工程部經理、辦公室主任將各自負責的部門當前急需解決的問題和項目部經理佈置的工作計劃、預期目標的落實情況予以闡述並相互通報。

5、辦公室文祕將會議記錄形成紀要整理歸檔備查。

建立工程例會制度 [篇2]

一、為加強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加快工程建設進度及控制投資,確保工程計劃和任務的落實,提高工作效率,協調工程參與各方人員的工作關係,特制定本制度。

二、通常情況下,工程例會每週召開一次,具體時間由第一次工程例會確定。除定期的工程例會外,工程管理部可根據工程實際需要組織召開專題會,解決工程中存在的問題。

三、嚴格會議制度,相關人員不得無故缺席會議,參加人員必須準時到會,並做好必要準備。

四、參加對象:

(一)、建設方:現場負責人員及其他技術、管理人員;

(二)、監理方: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現場專業監理工程師;

(三)、施工單位: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專職質量員、安全員等;

(四)、其他相關單位: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應根據情況事先通知指定其他相關的單位人員出席會議,如供應商,施工單位上級主管等。

五、工程開工前,由建設單位主持,組織監理、施工、設計、勘察等單位召開第一次工地會議,工地會議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一)、建設單位、承包單位和監理單位分別介紹各自駐現場的組織機構、人員及其分工;

(二)、明確各參與單位的工作職責和工作程序;

(三)、建設單位根據委託監理合同宣佈對總監理工程師的授權;

(四)、建設單位介紹工程開工準備情況;

(五)、承包單位介紹施工準備情況;

(六)、總監理工程師介紹監理規劃的主要內容;

(七)、建設單位和總監理工程師對施工準備情況提出意見和要求;

(八)、研究確定各方在施工過程中參加工地例會週期、地點及主要議題。

第一次工地會議紀要應由項目監理單位負責起草,並經與會各方代表簽字。

六、例會內容:

(一)、施工單位彙報內容:

1、總結前階段工程進展情況,質量控制情況、安全及文明施工情況。

2、彙報下一階段工程計劃情況。

3、施工中遇到的問題和下階段可能遇到的問題。

4、需要業主、監理或其他單位協調解決的問題。

(二)、監理單位彙報內容:

1、前一階段工程各個施工標段(各個施工專業)的工程進展情況。

2、總結前一階段工程的質量控制情況、安全及文明施工情況。

3、對各個施工標段(各個施工專業)前一階段的工程控制情況從進度、質量和安全文明施工方面做出考核結論。

4、對工程進展過程中遇到的問題進行彙總,提出合理化建議。

5、對工程的下一步計劃情況進行分析。

(三)、業主單位內容:

1、對工程前一階段的進展情況及控制情況進行總結。

2、對前一階段遇到應該由業主解決的問題的解決情況進行總結。

3、提出下一階段工程的總體要求。

七、工程例會參會各個單位的彙報內容必須形成文字性彙報材料分發與會人員。

八、工程例會由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組織、主持,做好會議記錄及參加人員簽字。

九、例會上每個單位提出的問題或優化建議必須經過討論做出明確結論;對需要再次討論的問題,在會議記錄上明確最終解決日期。

十、會議記錄由監理單位負責整理,編制會議紀要,並分發到各個相關單位執行、歸檔。 十一、每次例會後,現場管理人員負責將會議紀要向公司領導傳送,同時向領導彙報工程的現場情況。

十二、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建立工程例會制度 [篇3]

一、為加強工程質量管理及安全管理,為加快工程建設進度,控制投資,規範工程例會,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程例會根據實際情況採用定期的.月例會、半月例會、旬例會和周例會形式。

三、除定期的工程例會外,項目部可根據工程需要召開專題會,解決工程中存在的問題。

四、嚴格會議制度,相關人員不得無故缺席會議,參加人員必須準時到會,及時簽到,並做好必要準備;若參會人員不能按時參會的,須提前向工程部相關負責人和監理請假,對於無故缺席會議者以及遲到者分別給予1000元和500元的罰款處理。

五、參加對象

㈠建設方:現場負責人員及其他技術、管理人員; ㈡監理方:項目總監、副總監(總監代表)相關監理人員;

㈢施工單位:項目經理、項目副經理、項目總工程師(現場技術負責人);

㈣其他相關單位:負責人。

六、例會內容

㈠施工單位彙報內容:

1、總結前階段工程進展情況,質量控制情況、安全及文明施工情況。

2、彙報下一階段工程計劃情況。

3、施工中遇到的問題和下階段可能遇到的問題。

4、需要甲方、監理或其他單位協調解決的問題。 ㈡監理單位彙報內容:

1、前一階段工程各個施工標段(各個施工專業)的工程進展情況。

2、總結前一階段工程的質量控制情況、安全及文明施工情況。

3、對各個施工單位(各個施工專業)前一階段的工程控制情況從進度、質量和安全文明施工方面作出考核結論。

4、對工程進展過程中遇到的問題進行彙總,提出合理化建議。

5、對工程的下一步計劃情況進行分析。

㈢建設單位內容:

1、檢查上次例會確定事項的落實情況,分析未完事項原因;

2、對工程前一階段的進展情況及控制情況進行總結。檢查分析工程項目進度計劃完成情況,提出下一階段進度目標及其落實措施及下一階段工程的總體要求。

3、檢查分析工程項目質量狀況;針對存在的質量問題提出改進措施;

4、通報工程建設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5、解決需要協調的有關事項;

七、工程例會參會單位的彙報內容若為工程施工方案討論等問題時,須形成文字性彙報材料分發會審人員討論。

八、工程例會由監理單位組織、主持,做好會議記錄及參加人員簽到。

九、例會每個單位提出的問題或優化建議在會議上必須經過討論作出明確結論;對需要再次討論的問題,在會議記錄上明確最終解決日期。

十、會議記錄由建設單位負責整理並分發各個相關單位執行、歸檔。

十一、每次例會後,現場管理人員負責將會議紀要向本公司領導、上級部門及領導傳送,同時向領導彙報工程的現場情況。

十二、周例會時間定為:週四(礦建、土建和機電安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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