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工程例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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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總則
1.1為便於項目部例會程序化,提高會議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2 適用於項目部內部工作會議、項目部門工作現場協調會議、項目各種專題會議和項目監理例會。
1.3項目部定期組織內部工作會議、項目的部門工作現場協調會議及項目的各種專題會議。
2.項目部內部工作會議
2.1 召開時間:每週四13:30,緊急情況工程部經理臨時確定。
2.2 召開地點:會議室。
2.3 參加人員:項目部全體成員。
2.4 會議由項目部經理主持,議程如下:
2.4.1 工程部各成員彙報上週工作和計劃下週工作。
2.4.2 工程部經理對各工程部成員近期工作進行評述,安排下階段的工作,對各成員提出具體要求。
2.4.3 傳達公司、設計院、業主有關指示。
2.4.4 工程部資料員記錄和整理會議內容。
3.項目部工作現場協調會議
3.1 召開時間:根據工作需要確定時間。
3.2 召開地點:項目會議室。
3.3 參加人員:項目部有關領導、工程部經理或其它工程部人員。
3.4 工程部資料員記錄和整理會議內容。
3.5 會議主要內容:
3.5.1 簡單通報前次協調會到本次協調會期間項目質量、進度、安全等情況;
3.5.2 提出目前工程現場影響進度、質量、安全且尚未解決的.問題;
3.5.3 提出需要各職能部門協調解決的問題及解決問題的具體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