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例會制度
為了加強對安全工作的領導,落實項目部及各施工班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及時研究解決生產建設中存在的安全問題,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工作例會議事原則
1.1堅持依法議事的原則。
1.2堅持責權相統一的原則。
1.3堅持互相協調、科學決策、高效運行的原則。
2、安全工作例會議事範圍
2.1研究、擬定項目部安全管理制度。
2.2學習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方針、政策、規定、指示、指令。
2.3聽取各部門和各作業隊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情況彙報,研究分析存在問題,提出解決的措施方法,並落實到有關施工班組和人頭。
2.4對項目部發生的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進行分析,討論事故責任和嚴重違章人的處分,吸取教訓,制訂防範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2.5檢查總結前次安全工作確定的事項落實情況,對落實不好的要追查原因和責任。
3、安全工作例會的召開
3.1安全工作例會由項目經理召集和主持,項目經理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時,可由項目專職安全員召集和主持。
3.2安全工作例會的出席人員: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人員及施工班組負責人。
3.3安全工作例會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遇特殊情況時,項目經理可臨時召集安全工作會議。
4、安全工作例會議事程序
4.1安全工作例會議事程序議題,由項目經理確定,各作業隊負責人可提前向項目經理或安全員申請會議討論決定的議題,重要議題應提交書面材料。
4.2凡提交安全工作例會研究的議題,應事先經專職安全主持專題會議研究,形成可供會議決策的方案。
4.3安全工作例會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對在安全工作例會上研究的事項意見不能統一時,一般性問題可緩議,如涉及時間性較強的緊迫問題,可由項目經理裁定。
4.4凡上次工作例會研究的重要事項,需由各作業隊負責人向本次工作例會彙報落實情況。
5、安全工作例會議定事項的實施和督查
5.1安全工作例會的記錄,由安質部負責,並整理會議紀要下發有關部門、及時轉告因故缺席的會議人員。
5.2、安全工作例會討論決定的事項由安質部按照分工範圍督促檢查,並及時通報貫徹落實情況。
5.3、 出席和列席安全工作例會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對會議研究決定事項的過程和內容不得隨意向外泄露。
5.4、 各參加安全工作例會人員原則上必須參加安全工作例會,特殊情況需向項目經理請假,無故不參加者按項目部責任考核辦法進行考核。
建設工程例會制度 [篇2]
一、為加強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加快工程建設進度及控制投資,確保工程計劃和任務的落實,提高工作效率,協調工程參與各方人員的工作關係,特制定本制度。
二、通常情況下,工程例會每週召開一次,具體時間由第一次工程例會確定。除定期的工程例會外,工程管理部可根據工程實際需要組織召開專題會,解決工程中存在的問題。
三、嚴格會議制度,相關人員不得無故缺席會議,參加人員必須準時到會,並做好必要準備。
四、參加對象:
(一)、建設方:現場負責人員及其他技術、管理人員;
(二)、監理方: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現場專業監理工程師;
(三)、施工單位: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專職質量員、安全員等;
(四)、其他相關單位: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應根據情況事先通知指定其他相關的單位人員出席會議,如供應商,施工單位上級主管等。
五、工程開工前,由建設單位主持,組織監理、施工、設計、勘察等單位召開第一次工地會議,工地會議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一)、建設單位、承包單位和監理單位分別介紹各自駐現場的組織機構、人員及其分工;
(二)、明確各參與單位的工作職責和工作程序;
(三)、建設單位根據委託監理合同宣佈對總監理工程師的授權;
(四)、建設單位介紹工程開工準備情況;
(五)、承包單位介紹施工準備情況;
(六)、總監理工程師介紹監理規劃的主要內容;
(七)、建設單位和總監理工程師對施工準備情況提出意見和要求;
(八)、研究確定各方在施工過程中參加工地例會週期、地點及主要議題。
第一次工地會議紀要應由項目監理單位負責起草,並經與會各方代表簽字。
六、例會內容:
(一)、施工單位彙報內容:
1、總結前階段工程進展情況,質量控制情況、安全及文明施工情況。
2、彙報下一階段工程計劃情況。
3、施工中遇到的問題和下階段可能遇到的問題。
4、需要業主、監理或其他單位協調解決的問題。
(二)、監理單位彙報內容:
1、前一階段工程各個施工標段(各個施工專業)的工程進展情況。
2、總結前一階段工程的質量控制情況、安全及文明施工情況。
3、對各個施工標段(各個施工專業)前一階段的工程控制情況從進度、質量和安全文明施工方面做出考核結論。
4、對工程進展過程中遇到的問題進行彙總,提出合理化建議。
5、對工程的下一步計劃情況進行分析。
(三)、業主單位內容:
1、對工程前一階段的進展情況及控制情況進行總結。
2、對前一階段遇到應該由業主解決的問題的解決情況進行總結。
3、提出下一階段工程的總體要求。
七、工程例會參會各個單位的彙報內容必須形成文字性彙報材料分發與會人員。
八、工程例會由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組織、主持,做好會議記錄及參加人員簽字。
九、例會上每個單位提出的問題或優化建議必須經過討論做出明確結論;對需要再次討論的問題,在會議記錄上明確最終解決日期。
十、會議記錄由監理單位負責整理,編制會議紀要,並分發到各個相關單位執行、歸檔。 十一、每次例會後,現場管理人員負責將會議紀要向公司領導傳送,同時向領導彙報工程的現場情況。
十二、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建設工程例會制度 [篇3]
一、會議基本規定
1、監理例會每週召開一次,會議時間為每週三下午1點30分;
2、召開的地點除特殊情況外均在現場會議室召開;
3、會議召開前一天施工單位必須向監理上報下週周進度計劃及本週週報,監理公司在例會召開前審核完成並上報業主一份;
4、會議召開前施工單位必須佈置好會場,並架設好投影儀;
5、會議由總監監理工程師主持召開。
二、會議參加人員
1、監理項目部全體人員;
2、施工總包單位的.項目經理、項目技術總負責人(必要時可擴大到項目專業技術負責人及相關管理人員),施工員、質檢員、安全員、總包單位勞務分包負責人;
3、與本項目部建設有關且與建設單位有合同關係的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
4、必要時各施工班組組長也得參加;
5、會議實行簽到記錄,不得代簽;
三、會議內容
1、會議開始後,首先由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彙報一週來的工程施工計劃目標完成情況,對未完成目標項目做出客觀分析,制定合理的彌補措施,並確定未完成項目的完成時間;
2、施工單位彙報下週目標計劃情況彙報,並提出現場哪些地方需要業主協調的內容;
3、技術總負責人彙報本週發生的具體技術問題的處理情況,並對下週較為複雜的節點做法提前進行現場討論,確定施工做法;
4、施工單位安全員對現場存在的安全情況及下週安全的具體管理動作及措施作出彙報;
5、監理項目部彙報上一週監理工作情況,對施工單位總體彙報做出客觀評述並提出具體要求;
6、監理單位各專業監理工程師對現場出現的問題進行彙報,並對施工單位提出具體要求(包括整改措施、整改完成時間等);
7、業主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的彙報做出客觀評述並提出要求;
8、業主對現場的施工情況作出客觀評價,並向監理、施工單位下達業主施工指令、質量要求標準、節點完成時間等內容;
9、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提出具體制約工程計劃目標完成存在的問題和需要業主協調解決的問題;
10、其他參加會議單位提出現場施工中存在的問題及需要協調的問題,現場進行討論,並最終將討論結果記入會議紀要;
11、對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提出的問題進行會議討論,業主拿出最後意見並形成會議紀要下發執行(此紀要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監理例會由監理項目部整理會議紀要,並於第二天下發各入會單位。
四、會議紀律
1、所有參加會議人員必須全部參加,確實有特殊情況的必須向業主請假獲准後方可不參加,未請假不參加會議的人按每人每次200處罰;
2、所有參加會議的人員不得遲到或早退,遲到或早退人員按每人每次100
元處罰;
3、所有參加會議人員在會議期間必須將手機調成振動或者關機,並不得大聲吵鬧影響會議的正常進行;
4、所有參加會議人員必須服從主持人的指揮和安排;
5、對客觀真實的紀要,各單位負責人不得在會議欄上拒籤和拒收會議紀要。
上海智達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2011-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