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招聘激勵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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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目的

人事招聘激勵方案

1、為激勵招聘人員工作,順利完成公司人力資源供給。

2、對招聘人員工作提出合理的考核依據。

3、客觀公正評價員工的工作業績、工作能力及工作態度,激勵員工不斷提高工作績效和自身能力,促進企業經濟效益

二、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職能所有招聘人員,試用期員工不參與當期考核。

三、 適用時間

2011年9月1日-2012年2月28日

四、 名詞釋義

採取月度考核為主的考評方法,對招聘人員當月的工作結果進行考核。

五、招聘人員薪酬模式

基本工資標準+績效考核工資

1、招聘主管基本工資:2500-3000元/月。

2、招聘專員基本工資:1800-2300元/月。

根據工作年限(年滿一年及以上)及工作表現在每年七月公司作薪酬回顧時可調整。

3、績效工資標準:0-1800元/月

六、 與績效工資掛鈎考核指標及考核辦法

(一)人員滿編率

該部分績效考核工資標準:0-1000元/月

1、人員滿編率定義:指每月人事動態統計中,全公司各部門各崗位實際在崗人數與該月度編制數之間的比例。

公司人員滿編率實際值=各部門人員滿編率實際值算術平均。

各部門滿編率實際值=各崗位滿編率算術平均數,且超編的崗位滿編率只能按100%計核。

滿編率取值=(月初崗位人數+月末崗位人數)/2

2、人員滿編率指標考核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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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原物業招聘人員績效考核操作方案

(二)招聘工作規範

該部分考核績效工資標準0-300元;實得績效獎金=實際得分值*400*100%

1、人員應聘信息登記表全面、完整、無遺漏(30%)。對從各個渠道輸入的'應聘人員信息在登記表上全面、規範錄入。人事經理抽查一次有問題該項不得分。

2、各招聘信息發佈渠道維護及時性(40%)。對發生變動的招聘信息在各對外信息發佈渠

道上(如人才市場、人才網、報媒、招聘傳單等)在48小時內及時更新,且招聘簡章質量好(展現公司形象,無損壞及錯誤)。人事經理抽查一次有問題該項不得分。

3、新渠道拓展(30%)。每月至少拓展新渠道兩個。少於1個扣10分,無新渠道,不得分。

(三)招聘質量

該部分考核績效工資標準0-500元;實得績效獎金=實際得分值*500*100%

1、業務部門對公司輸送的新員工的平均滿意度(80%)。每季度作一次滿意度調查;實際得分值是各業務部門調查結果的算術平均。

2、新員工的存活率(20%)。新員工在到崗後1個月內離職(含主動與被動離職)的比率超過了當月員工離職人數的30%(含),此項不得分。

六、附則

1、本方案由人事行政部制定,報總經理審批後實施,修改時亦同

2、本方案自2011年9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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