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工作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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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工作考核方案

財務工作考核制度

制定是為了進一步搞好財務基礎工作,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財務人員素質,為公司經濟事業的發展當好家,服好務。

一、 指導思想

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會計法》和《國家會計管理條例》,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化、制度化,財務制度完備。

二、 考核原則

本着公平、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

三、 考核對象

(一)、財務部的財務人員及車間核算員。

(二)、各倉庫保管人員。

四、考核內容

(一)、對財務人員及車間核算員、各倉庫保管人員的考核按照各月工作計劃督查表結合各崗位職責的執行情況進行。

(二)、具體考核方案。

1、制定各崗位工作職責。(5分)

2、結合實際工作將崗位工作職責細化分解。(10分)

3、規範業務基礎工作。(5分)

4、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會計法》和國家統一規定建立會計帳冊,進行會計核算,提供合法、真實、可靠的會計信息。(10分)

5、會計帳簿的登記必須真實、合法、完整。(10分)

6、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內容和要求符合國家統一規定,不得偽造和變造會計憑證、會計帳簿,不得設置帳外帳,不得報送虛假會計報表。及時上報各類報表及月報、年終決算報表。(10分)

7、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次年及時歸檔,妥善保管。(10分)

8、遵守報帳制度,按時報帳,遵守有事請假報批制度。(10分)

9、嚴格按照財務計劃、預算執行。堅持論文的撰寫,及時反饋先進經驗、問題建議等信息。(10分)

10、完成發改科佈置的各項工作任務。建立統計台帳,詳細登記統計數據,提供合法、真實、準確的統計信息。(20分)

五、考核標準

年末總分85分以下為不合格,總分85分為合格,總分95分以上為優秀。高於95分,每增加1分,獎勵50元。低於85分每減少1分,罰50元,罰至生活費6000元為止。

一八五團發改科

二00七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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