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崗位職責及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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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務會計崗位的職責是什麼?

會計崗位職責及報表

(1)辦理公司税務上的繳納、查對、複核等事項;

(2)辦理有關的免税申請及退税衝賬等事項;

(3)辦理税務登記及變更等有關事項;

(4)編制有關的税務報表及相關分析報告;

(5)辦理其他與税務有關的事項。

總賬報表崗位的職責是什麼?

(1)負責保管總賬和明細賬,年底按會計檔案的'要求整理與裝訂總賬及明細賬;

(2)編制會計報表並進行分析,寫出綜合分析報告;

(3)其他與賬務處理有關事項。

稽核崗位的職責是什麼?

(1)審查財務收支。根據財務收支計劃和財務會計制度,逐筆審核各項收支,對計劃外或不符合規定的收支,應提出意見,並向領導彙報,採取措施,進行處理。

(2)複核各種記賬憑證。複核憑證是否合法,內容是否真實,手續是否完備,數字是否正確,記賬分錄是否符合制度規定。

(3)對賬簿記錄進行抽查,看其是否符合要求。並將計算機中的數據與會計憑證進行核對。

(4)複核各種會計報表是否符合制度規定的編報要求。複核中發現問題和差錯,應通知有關人員查明、更正和處理。稽核人員要對審核簽署的憑證、賬簿和報表負責。

會計電算化管理崗位的職責是什麼?

(1)負責協調計算機及會計軟件系統的運行工作。

(2)掌握計算機的性能和財務軟件的特點,負責財務軟件的升級與開發。

(3)對計算機的文件進行日常整理,對財務數據盤進行備份,妥善保管。

(4)監督計算機及會計軟件系統的運行,防止利用計算機進行舞弊。

(5)經常進行殺病毒工作,保證計算機的正常使用。

檔案管理崗位崗位的職責是什麼?

檔案管理崗位的職責是:依據《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建立會計檔案的立卷、歸檔、保管、查閲和銷燬等管理制度,保證會計檔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閲、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

什麼是會計交接工作?哪些情況下需要辦理會計工作交接?

會計人員工作交接是會計工作中的一項重要內容。《會計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情交接手續。一般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監交;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單位負責人監交,必要時主管單位可以派人會同監交。”這是對會計人員工作交接問題作出的法律規定。做好會計交接工作,可以使會計工作前後銜接,保證會計工作連續進行;做好會計交接工作,可以防止因會計人員的更換出現賬目不清、財務混亂等現象;做好會計交接工作,也是分清移交人員和接管人員責任的有效措施。

除《會計法》規定的“會計人員在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辦理會計工作交接”的情形之外,會計人員在臨時離職或其他原因暫時不能工作時,也應辦理會計工作交接,《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對此作了進一步的規定:

(1)臨時離職或因病不能工作、需要接替或代理的,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或單位負責人必須指定專人接替或者代理,並辦理會計工作交接手續。

(2)臨時離職或因病不能工作的會計人員恢復工作時,應當與接替或代理人員辦理交接手續。

(3)移交人員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親自辦理移交手續的,經單位負責人批准,可由移交人委託他人代辦交接,但委託人應當對所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有關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承拉法律責任。[1][2][3][4][5][6][7][8][9][10][11][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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