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調整會費繳納標準的通知

來源:文萃谷 1.78W

各副會長、常務理事、理事、會員單位:

關於調整會費繳納標準的通知

近幾年河南省家紡行業發展日益壯大,僅鄭州市較大的家紡商户就有千餘家,全省萬餘家,加上幾個大的家紡商場、商城的蓬勃發展,更是促進了市場的繁榮。

協會第三屆理事會以來,認真開展行業調研、諮詢服務、技術營銷培訓、信息交流,規範行業行為,維護行業整體利益和會員合法權益,發揮了企業和政府間的橋樑與紐帶作用,促進了技術進步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有力地推動了全行業的共同發展。

隨着我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協會的作用日益突出。經費緊張一直是制約協會正常開展工作的制約因素,協會原收費標準是1994年6月成立時制定的(副會長1500/年,理事1000/年,會員500/年)的收費標準十七年沒有修改。協會專職人員聘用受到制約,協會辦公人員大多為兼職和義務,不利於協會的正常工作。

為此經多次徵求協會理事會意見,協會會長辦公會研究決定:增加常務副會長職務以加強協會工作。會費標準經報省國資委、省發改委並獲得批准。常務副會長會費8000元/年,其他調整為副會長3000元/年,理事2000元/年,會員1000元/年。其他責權另文。

河南省家用紡織品行業協會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關於調整會費繳納標準的通知 [篇2]

各市、州律師協會:

為保障四川律師業健康有序的發展,以便更好的提高省律協對會員的服務能力和自身建設水平,通過對我省會費情況調研,以及對周邊西部省、市會費收取標準的考察,經省律協六屆二十八次會長辦公會、六屆六次理事會議研究,並經四川省第七次律師代表大會審議通過,現將新的會費收繳標準公佈如下:

一、四川省司法廳直屬律師事務所會費繳納標準

1、省直屬律師事務所團體會費標準為:執業律師10人以下(含10人)的.律師事務所,每年0.8萬元/所;執業律師11人至25人的律師事務所,每年1萬元/所;執業律師26人至40人的律師事務所,每年1.2萬元/所;執業律師41人至60人的律師事務所,每年1.5萬元/所;執業律師61人至100人的律師事務所,每年1.8萬元/所;執業律師101人以上(含101人)的律師事務所,每年2.2萬元/所。

2、省直屬律師事務所律師個人會費為750元/年/人。

二、市州律師協會會費繳納標準

1、成都市直屬律師事務所、六城區區屬律師事務所每年團體會費為4500元/所。律師個人會費為550元/年/人。

2、其他市、州直屬律師事務所每年團體會費為3500元/所,

律師個人會費為350元/年/人。

3、全省其他縣(市、區)屬律師事務所每年團體會費為1500元/所,律師個人會費200元/年/人。

4、省定貧困縣(市、區)屬律師事務所1000元/所,律師個人會費120元/年/人。

5、國定貧困縣(市、區)屬律師事務所800元/所,律師個人會費80元/年/人。

6、公司律師機構每年團體會費為2000元/所,律師個人會費為200元/年/人。

新的會費收繳標準自2017年5月25日起執行,川律協(2002)13號文規定的會費收繳標準即行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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