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保安招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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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保安招聘方案

為切實加強我縣各中國小校園保安隊伍建設,構建校園治安防範體系,進一步加大對校園周邊環境的綜合治理力度,創建和諧平安校園。根據《中共銅仁市委督查室關於及時落實中國小幼兒園安保人員配備工作的緊急通知》﹙銅委督字〔20xx〕17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我縣20xx年公開招聘中國小保安人員工作的領導,特成立松桃苗族自治縣公開招聘中國小保安人員工作領導小組,其人員組成如下:(名單略)

二、招聘原則

(一)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二)堅持德才兼備原則。

(三)堅持按需設崗原則。

三、招聘計劃

20xx年全縣中國小共招聘保安人員200名。招聘的保安人員屬事業單位工勤人員。(詳見附表:松桃苗族自治縣20xx年公開招聘中國小保安人員崗位設置一覽表)

四、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大中專畢業生。

2.退伍軍人。

3.在冊的公安特巡警(聘請人員)。

(二)招聘條件

1.中國小保安人員只招聘男性公民,且遵紀守法,愛崗敬業,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身體健康,無精神病史。

2.具有我縣户籍(本方案下發之日前屬我縣户籍)或因升學户籍外遷,其父母户籍在我縣的大中專畢業生。

3.具有我縣户籍(本方案下發之日前屬我縣户籍)的退伍軍人、公安特巡警(聘請人員)。

4.年齡28週歲及以下(以報名時間為限)。

5.身高165cm及以上。

6.退伍軍人具有國中及以上學歷,公安特巡警(聘請人員)具有高中及以上學歷。

7.雖無我縣户籍,但交流到我縣任職的行政事業單位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子女,或在我縣投資達5000萬元以上的外來客商子女。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受過勞動教養或少年管教的人員;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或治安處罰的;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

五、發佈招聘公告

在《鬆桃網》、《鬆桃政府網》、《鬆桃電視台》、《鬆桃教育網》等媒體上發佈《松桃苗族自治縣20xx年公開招聘中國小保安人員工作方案》公告。

六、招聘程序

按照公佈招聘崗位、報名、體能測試、筆試、體檢、政審、聘用等程序進行。招聘考試總成績=體能測試成績的`70%+筆試成績的30%。成績計算均按“四捨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xx年10月22日至24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2.報名地點:松桃苗族自治縣教育局。

3.報名需提供的資料

(1)填寫《松桃苗族自治縣教育局20xx年公開招聘學校保安人員報名表》,交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照片5張。

(2)户口簿、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複印件,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記錄的證明

(3)退伍軍人需提供《退伍證》原件及複印件。

(4)在冊的公安特巡警(聘請人員)需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證明。

(5)已婚人員需提供《結婚證》及縣計生局出具的未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證明。

(6)已就業人員需提供用人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4.報名費:100元/人。

(二)體能測試

1.時間:20xx年10月26—29日。

2.地點:另行通知。

3.體能測試項目:縱跳摸高、25米×4往返跑、3000米中長跑。

4.體能測試分值:100分(縱跳摸高30%、25米×4往返跑30%、3000米中長跑40%、),佔招聘總成績的70%。

5.體能測試要求:報考人員持身份證、體能測試准考證進入指定地點參加體能測試,遲到15分鐘者視為自動放棄體能測試資格。

(三)筆試

1.筆試方式為閉卷考試。

2.筆試人員確定:以體能測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名額1:1.5的比例確定筆試人員。

3.筆試時間:20xx年11月1日上午9:00—11:00。

4.筆試地點:見《准考證》。

5.領取准考證時間:20xx年10月3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6.領取准考證地點:縣教育局人事股。

7.筆試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保安業務知識等。

8.筆試分值:100分,佔招聘總成績的30%。

(四)體檢

以招聘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名額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合格人數達不到招聘計劃數的,再按照招聘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機關事業單位體檢項目和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五)政審

由公安、監察、教育、人事部門組成政審工作組,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根據擬錄用職位的要求,採取查閲檔案、個別談話等形式,全面瞭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學習和工作表現、有無精神病史等情況。經政審不宜錄用的人員,不予錄用。

(六)聘用

對體能測試、筆試、體檢、政審合格的人員,予以公示5天。公示期間,有舞弊違紀等行為並查實的,不予聘用,並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公示無異議的予以聘用,並簽訂聘用合同。凡未簽訂聘用合同的,視為自動放棄錄用資格。

(七)待遇

按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工資標準執行。

七、監督投訴

縣紀委:0856-2832123

縣教育局:0856-2836108

八、未盡事宜,由縣公開招聘中國小保安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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