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牀檢驗師考點:皮膚採血法

來源:文萃谷 1.28W

  1.概述:

臨牀檢驗師考點:皮膚採血法

皮膚採血法曾被稱為毛細血管採血法,是採集微動脈、微靜脈和毛細血管的混合血,同時含細胞間質和細胞內液。通常,選擇耳垂或手指部位。耳垂採血痛感較輕、操作方便,但血循環較差、受氣温影響較大、檢查結果不夠恆定(如紅細胞、白細胞、血紅蛋白和血細胞比容等測定結果比手指血或靜脈血高),一般情況下不宜使用。手指採血操作方便,檢查結果比較恆定,世界衞生組織(WHO)推薦採集左手無名指指端內側血液,嬰幼兒可採集大拇趾或足跟內外側緣血液,嚴重燒傷患者,可選擇皮膚完整處採血。

目前可用激光無痛採指血儀採血,原理是儀器中激光發生器發出一串單脈衝激光束,在一次性耗材(鏡頭片)的配合下,細微的'光束打在手指上,在很短時間內使皮膚組織溶解、揮發,出現一個小孔,而打孔後的殘留物成等離子狀態,吸附在鏡頭片表面。儀器採血有效地避免了皮膚淺層組織液、細胞外液等滲入血液,確保檢測結果準確,同時也可消除交叉感染,達到無痛採血的效果。

  2.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項

(1)所選擇採血部位的皮膚應完整,無燒傷、凍瘡、發紺、水腫或炎症等。除特殊情況外,不要耳垂採血。

(2)本試驗具有創傷性,必須嚴格按無菌技術操作,防止採血部位感染,做到一人一針一管,避免交叉感染,最好用一次性器材。

(3)皮膚消毒後,應待75%乙醇揮發後採血,否則流出的血液擴散而不成滴。

(4)採血時,先應按摩左手中指或無名指指端內側,使局部組織自然充血。針刺深度2~3mm.

(5)因第1滴血混有組織液,應擦去。如血流不暢切勿用力擠壓,以免造成組織液混入,影響結果的準確性。

(6)進行多項檢查時,採血的順序依次為血小板計數、紅細胞計數、血紅蛋白測定、白細胞計數、血型鑑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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