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病危害事故救援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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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範 圍

職業病危害事故救援應急預案

本標準規定了識別潛在的事件或緊急情況,實施應急準備,必要時做出響應的職責、程序和管理要求。

本標準適用於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應急準備和響應活動。

二、本預案引用文件

Q/SZ G 58.12-2004職業健康安全應急準備與響應控制程序

Q/SZ B60.16—2004職業健康安全應急準備與響應預案

三、術語和定義

本標準採用GB/T28001-2001 的術語和定義。

四、 職 責

4.1 安全部安全員負責應急準備和響應的統一管理,負責組織識別潛在的中毒事件或緊急中毒搶救情況。

4.2 各部部長、油漆班長應配合安全員組織對能夠產生中毒的潛在危險源進行辯識。參與制定並實施應急準備和響應計劃和程序,並參加對其進行評審、修訂和定期測試。

五、 管理內容和方法

5.1 潛在中毒事件和緊急情況的識別

5.1.1 公司安全部安全員應組織各部門根據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的信息,識別有關職業健康安全的潛在事件和緊急情況,以及可能隨之引發的疾病和傷害。

5.1.2公司安全部安全員與有關部門在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的基礎上,確定噴塗油漆作業現場甲苯、二甲苯化學物質中毒為潛在的中毒事件。

5.2 潛在中毒事件和緊急情況的應急準備及控制措施

5.2.1 公司安全部安全員應組織各部門針對確定的潛在事件和緊急情況,制定相應的應急準備工作程序,實施必要的控制措施,以防止事件或緊急情況的發生,並在一旦發生時能夠及時做出響應。

5.2.2 各部門應按照應急準備和響應的責任分工,做好消防、搶救、搶修的人員和程序的準備,以及所需要的交通工具、器材等各種物質準備,並定期檢查、保養,使其處於完好狀態。

5.2.3 公司安全部安全員應組織各部門對應急響應人員進行培訓,使他們能夠熟練的掌握應急準備和響應的程序,在處理突發事件作到有章、有序、有效。

5.2.4 各部門應建立完善的應急準備和響應的檢查制度、值班制度、例會制度和考核制度,保證重點部位和應急響應程序時刻在受控狀態。

5.2.5 公司安全部安全員等部門在制定應急準備工作程序、實施必要的控制措施時,還應考慮在突然停電、停氣、停水及異常天氣的情況下的控制措施。

5.3 中毒事件和緊急情況發生時的響應

5.3.1 公司安全部安全員等部門應針對潛在中毒事件和緊急情況,及可能隨之引發的疾病和

傷害,制定相關的應急響應程序,以便一旦發生事件和緊急情況時,做出響應,並預防或減少可能隨之引發的疾病和傷害。

5.3.2 事件和緊急情況的應急響應程序應規定相應的部門、人員的職責、權限和作用, 內、外部聯繫的安排和有關的信息,應採取的應急措施,有害物質的信息、培訓和演習的安排等。

5.3.3 各部門應根據本部門確定的潛在事件或緊急情況,制定應急響應程序,經本部門負責人審批後,報公司安全部安全員備案。

5.3.4 一旦發生事件或緊急情況時,有關部門、人員應立即啟動應急響應程序,採取應急響應措施,確保預防或減少可能隨之引發的疾病和傷害。

5.4 生產部合成車間中毒、搶救應急準備和響應程序

5.4.1 公司應急準備和響應指揮部

公司應急準備和響應指揮部的組成:

組長:吳照榮(總經理)

副組長:黃清風(行政總監) 王趙明(製造中心總監助理)

組員:袁大寶(工會主席兼保障部部長) 汪濤(工程部副經理)

李文慶(安全部經理) 蔡偉飛(採購部副經理) 鄭文剛(技術部經理) 吳修業(質檢部經理) 尹軍(行政副經理) 鄭芳君(財務部經理) 戴家翠(人事專員) 王秀寶(安全員)

公司應急準備和響應指揮部的職責:

指揮部負責發佈和解除應急響應及救援命令,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向上級彙報和向友鄰單位通報情況,必要時向外部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

5.4.2 公司應急準備和響應辦公室

公司應急準備和響應辦公室的組成:

辦公室主任:吳照榮

副 主 任:黃清風

成 員:汪濤、尹軍、袁大寶、李文慶、王秀寶

聯繫電話:89580209

應急準備和響應辦公室的職責:

a)負責公司重大事件應急響應程序的制定、修訂、組建重大事件應急救援響應隊伍,檢查督促做好中毒事件的預防措施和應急響應的各項準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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