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日常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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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例會制度:

班主任日常工作要求

(一)政教處每月召開年級組長、班主任工作例會一次,開學之初及寒暑假前夕各召開年級組長、班主任工作例會一次。

(二)例會的主要內容是傳達上級和學校有關文件、學習德育工作有關理論、總結前一階段工作和佈置下一階段任務等。

(三)年級組長、班主任必須按時出席會議,不得無故遲到、早退、缺席,因故應履行請假手續。

(四)會議期間不得做與議題無關的事務,發放的學習材料要妥善保存,重要問題要做好會議記錄。

(五)例會的精神要結合年級、班級實際,認真貫徹執行,並在執行的過程中及時向有關部門反饋信息。

二、升旗、晨會、集會、班會、團隊會活動制度:

(一)學校每週一舉行升旗儀式或召開晨會一次,重大事件或緊急事件召集臨時性集會,班會與團隊會一般安排在每週一下午班會課時間交替進行,有時團隊會安排在週三或週五下午進行。

(二)升旗儀式要求各班做到整隊迅速、隊列整齊、按《國旗法》要求參加升旗儀式、解散有序。升旗儀式、晨會、集會班主任必須到常團隊會要求各班的與會學生按時到達指定的地點,不得無故遲到、早退、缺席。

(三)班會時間必須確保,不得隨意挪用、擠佔。班會內容必須按照要求進行,做到精心設計、認真準備、主題鮮明、內容充實、形式多樣、富有實效。

三、兩操制度:

(一)兩操是指早操和眼保健操。

(二)早操要求各班學生做到整隊迅速、隊列整齊、動作規範、解散有序,要求班主任到場督促、指導。

(三)除體育課、微機課、實驗課等不在本班教室上課的情況外,眼保健操要求按時進行。班主任協調任課教師認真做好對眼保健操的監督、指導。

四、家訪、接待家長來訪、家長會、告知制度:

(一)每學期家訪學生不得少於班級學生數的1/3,特殊羣體學生必須堅持經常性的家訪。

(二)家長會每學期不得少於兩次,家長會盡可能地做到年級整體佈置、分班實施。開辦家長學校的年級,次數由政教處決定,班主任可在家長學校活動後召開家長會。

(三)家訪、接待家長來訪、家長會對家長要以禮相待,反映情況必須全面、真實、詳細,要用發展的眼光看待學生的實際,要用協商的方式與家長研討教育學生的問題。

(四)學生髮生重大問題,如:嚴重違紀(包括違法、犯罪)、時間失控(如逃學)、身體或心理嚴重失常。應及時向家長或法定監護人告知。

五、學生談話制度:

(一)班主任每學期找學生談話不得少於班級學生數的1/2,特殊羣體學生必須堅持經常性的談話。(二)與學生談話,必須充分尊重學生的人格,誠懇地幫助學生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

(三)男教師與女生談話,必須有第三人在常

(四)青春期問題、心理健康問題的談話應由生物教師、心理諮詢員來承擔。

六、衞生保潔、勞動、社會實踐制度:

(一)教室、環境衞生區應堅持每天一小掃,每週一大掃。教室衞生要求做到“六面光”,教室及環境衞生區要注重日常保潔。(二)每週五下午兩節課後為規定的.勞動時間。學校每學期安排非畢業班級勞動半天。

(三)每學期學生應參加一週時間以上的社會實踐活動。

七、重大事件彙報制度:

(一)重大事件指:學生身心健康安全問題、學生嚴重違紀或違法犯罪問題、重大財產損失、學校或學生重要獲獎等。

(二)重大事件必須在第一時間(得知消息後十分鐘內)向學校領導彙報。彙報力求準確、簡明、具體。

八、外出活動申請制度:

(一)外出活動是指班級有組織的、集體的(三人以上)、校外活動。

(二)外出活動必須向政教處提前三天彙報,並附有書面的安全預案。政教處還應該及時向分管領導和學校黨政負責人彙報。

(三)私自安排的外出活動視為嚴重教育事故。發生一切後果由組織者自行擔負。

九、計劃、總結上報制度:

(一)班級學期工作必須有計劃、有總結,計劃應在開學兩週內上報,總結應在學期結束前上報。

(二)班級開展的重大活動應有計劃、有總結,並及時上報學校政教處。

(三)計劃要求主題明確、內容詳實、措施具體、可操作性強。總結要求內容充實、有經驗,並能上升到一定的理論高度。

十、獎懲制度:

(一)學校每個月評選校精神文明之花一次,每學期評選校先進班集體、校優秀學生幹部、校三好學生、校文明學生、學習成績進步獎、品德行為進步獎各一次,每學年評選校文明班級、市先進班集體、市優秀學生幹部、市三好學生一次,每年評選校園“雙十佳”一次,每兩年評選校、市兩級優秀班主任和模範班主任各一次。

二)各班級應按照學校有關通知,認真評選,及時上報評選結果和評選材料。

(三)對班級學生中出現的重大違紀情況,班主任要及時上報政教處,由校行政會決定是否處分及處分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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