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冤枉別人作文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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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學習、工作和生活中,大家或多或少都會接觸過作文吧,藉助作文人們可以實現文化交流的目的。那麼你有了解過作文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冤枉別人作文4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精華】冤枉別人作文4篇

冤枉別人作文 篇1

在生活中,有很多不如意的事情,被他人冤枉,就是其中的一種。我清楚的記得我第一次被冤枉……

在20xx年8月的一天早上8點。我像往常一樣去琴行學鋼琴。那節課的主要內容是複習前幾節課學的曲子。這幾首曲子我彈得都很熟,可是那天我彈得很糟糕,因為我正牽掛着生病的外公。當我在彈奏時,心裏想的都是外公,一點兒彈鋼琴的念頭都沒有。老師看我是這種狀態後,很生氣,把我狠狠的批評了一頓。我很委屈。心情壞到了極點,我再也沒有心情彈下去了。老師也生氣的對我説:“馮曉瑩,你是怎麼回事?你先回家,把這幾首曲子給我彈了個滾瓜爛熟,要不然你就不要學鋼琴了!”

我一句話也沒説,拿起書包就往外走,心裏卻還想着外公的事,根本沒注意到老師的舉動。雖然很委屈,但是也沒有辦法,誰叫學生不可以與老師鬥嘴呢?可以的話我早就和她説明真相了,不過又有什麼用呢?而且老師哪有時間和我磨嘴皮呢?唉……

鋼琴老師把我打發走後,就偷偷的打電話給我媽媽,在老師的詢問下。媽媽説出了真相:在幾天前,老邁的外公生病住院了,全家人忙得團團轉,我也很擔心,因為從小外公就開始帶我了……媽媽説出了真相後,鋼琴老師對我媽媽説:我錯怪了馮曉瑩了。

從那以後,我深深的感覺到,被冤枉的滋味真的不好受,也很難忘

冤枉別人作文 篇2

在成長路上,時不時會出現被人誤會或是冤枉。我也有,回想起第一次被人冤枉,我就來氣。

三年級暑假裏,我和媽媽一起回老家。一天,媽媽去買菜,我一個人在家看電視。看着看着,我的肚子就“咕嚕嚕”地響起來,我起身到房裏拿了個蘋果,到鄰居姑姑家去洗。我三步並着兩步便來到了姑姑家,我擰開水龍頭,“嘩嘩”地衝洗蘋果,不一會兒,蘋果便洗好了。我關上龍頭,卻怎麼也關不上。我急了,用兩隻手去扭水龍頭,可依然是徒勞。眼看水就要流滿一地,我急中生智,把大桶放在水龍頭下面,水都流到桶裏。沒兩分鐘,桶滿了,我連忙把大桶推到一邊去,可我根本推不動。這下好了,姑姑家要起“水災”了!我把電飯煲放到水龍頭下面,來接水,可還是一會兒就滿了。我沒辦法了,只得坐在地上哭。這時,姑姑回來了,見這幅情景,忙去關閥門。咦?水怎麼不流了!我不哭了,姑姑走過來批評我:“你這孩子,玩什麼不好?偏玩這水龍頭,要是我晚來一步,這水都要流到房間裏去了!”姑姑的聲音招來了周邊的鄰居,他們得知事因後,紛紛對我指指點點,我尷尬極了。媽媽聞聲跑來,厲聲對我

説:“你這孩子,怎麼這麼調皮!看我怎麼收拾你!”這下好了,我就算是跳進黃河也洗不清了。

回到家,我嗚嗚咽咽地對媽媽説:“我……我只是想洗個蘋果,沒……沒想到會這樣。”媽媽知道事情後,就説:“就算是這樣,你也要當場把事情講出來呀,害得別人指責你。”

於是,我又去了姑姑家,向姑姑説明事因,姑姑聽後就説:“對嘛!亞玲怎麼會那麼調皮呢?原來是我冤枉了你呀!”姑姑説完,我肚子裏的氣才消。

唉!原來被別人冤枉的滋味也不好受呀!

冤枉別人作文 篇3

今天下午第一節是數學課,孟老師在對數學的《教與學》的答案。

孟老師對到列方程的時候,突然説,王方舟,你和方文彬對一下列方程的答案。第一道對,第二道對,第三道對,當對到第四道時,同學們都異口同聲的説:“是錯的,答案不是四十九分之十四,還可以用七約分。”我一看,啊,真粗心,真的還可以用七約分。我的臉刷的一下子紅了,方文彬的嘴也“動”了起來。

接着一些同學開始議論,他們一定是對抄的,要不怎麼錯的題目都一樣,都沒有約分,肯定是對抄的!這些話傳到老師耳朵裏,老師也起了疑心説:“嗯,這點説明他們是在對抄!”我的心涼了,怎麼可能,這可是星期天的作業。我不知道方文彬的家,方文彬也不知道我的家,怎麼可能抄呀!我在心裏大聲説。老師請我們坐下,坐下時方文彬就氣沖沖地對我説:“王方舟,是你抄我的。”我一下子火了,不管三七二十一就罵道:“神經病,這是星期天的作業,我怎麼可能抄你,你的家在哪我都不知道。再説,我要是有不懂的題目,我隨時可以問我媽。”就這樣我一句他一句,我倆就吵了起來,哪管老師的目光已注視着我們。

被冤枉的滋味真難受,又有誰能替我伸冤啊!

冤枉別人作文 篇4

大家都覺得只有吃東西的時候才有滋味:酸溜溜的檸檬,甜滋滋的蜂蜜,苦澀澀的咖啡,麻辣辣的火鍋……有些滋味會讓你“口水直流‘三千’尺”。今天,我又領會到一種不同的滋味。

事情還得從上次説起—

那次是星期六,當我開心的從補習班回家時,打開門一看,嘿,弟弟在我家的客廳裏看書呢!我走進他身邊,想看看他看什麼書,可沒想到的是,弟弟正在看我最心愛的'書:《淘氣包馬小跳》,這書我是容不得別人碰的,但弟弟卻不經過我同意就私自那我東西,我火冒三丈,氣急敗壞,怒氣衝衝地對他説:“好看嗎?啊?”

“姐姐,你回來啦。你怎麼了?幹嘛發脾氣?”弟弟天真地説。

“你問我幹嘛發脾氣?哎喲喲,還裝蒜,説,這書誰讓你拿的?”

“這書是我的,我沒拿你書。”弟弟見我生氣了,怯法法的説。

“沒拿?你的?別騙人了!那為什麼我的書沒了卻在你手上?快還我!”

“就是我的,嗚嗚嗚嗚嗚,你的書沒了怎麼能怪我呢?嗚嗚嗚嗚——”弟弟被我嚇得嚎嚎大哭。

“哼”我見他哭了,便搶下他手裏的書,揚長而去。整整一個下午,我一句話都沒跟弟弟説。直到弟弟走了,我才解氣。

晚上,我正要上牀睡覺,便發現被子鼓鼓的,翻開一看,被窩裏也躺着一本《淘氣包馬小跳》,這是我才想起,我昨天晚上在牀上看書,第二天忘記放到書架上了,那弟弟的那本書……我猛然抬頭一看,頓時明白了,書架上的書是弟弟的,今天,我冤枉了他。

第二天,我把書還給弟弟,可弟弟推辭説:“既然姐姐這麼喜歡這本書,我就送給你吧!”

每當我看到書架上有那兩本《淘氣包馬小跳》時,我心中的悔恨不禁油然而生,如果當初我先弄清原委的話,我也不會讓弟弟傷心了,唉,都怪我,都怪我太心急。

看來,冤枉別人的滋味不但讓他人不好受,在自己也開心不起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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