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讀後感的作文10篇

來源:文萃谷 2.21W

在平日的學習、工作和生活裏,大家都寫過作文,肯定對各類作文都很熟悉吧,作文是從內部言語向外部言語的過渡,即從經過壓縮的簡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語言,向開展的、具有規範語法結構的、能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語言形式的轉化。相信寫作文是一個讓許多人都頭痛的問題,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讀後感的作文10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熱門】讀後感的作文10篇

讀後感的作文 篇1

《海豚的故事》講的是一個男孩心智成熟的故事,故事很短,意味卻很長,這是電影的短處,也是電影的魅力。

這個小朋友經歷的這個暑假,對於我們中國的同學們來講只能用兩個字來形容那就是--震撼,不可想象。我們中國的學生為什麼過不到這樣的暑假,即便有條件,中國的學生又會把它過成什麼樣子。雖然這只是一部電影,一部虛擬的電影,但的確可以讓我們思考很多。

這個小男孩經歷了那麼多以後,對很多事情的理解都改變了,很多不好的,扎人的刺被磨掉了,在現實的不斷經歷中改變着自己的思維方式和行為方式,這樣的電影看起來就會很有意思。

推薦給大家。

讀後感的作文 篇2

利用暑假,我閲讀了曾參編著的《孝經》。我明白了: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正如《弟子規》教育我們的:“父母呼,應勿緩,父母命,行勿懶;父母教,須敬聽,父母責,須順承。”

孝為一切德行的根本,是每個人的必修課。古往今來,有多少文人墨客乃至普通百姓都明白孝的重要性。周朝因為有了孝悌的美德傳承,所以一直興盛了八百多年,周文王更是以身效仿,父親重病在牀,他衣不解帶的服侍父親,給天下百姓做出了一個好的榜樣。受人尊敬的文化戰士魯迅,一生對母親至愛至孝,讓母親吃飽、穿暖、住好,獨自一人照顧着母親的飲食起居,從無半句怨言。著名醫藥學家孫思邈為了治好母親的粗脖子病和父親的雀目病,潛心學醫,翻遍大量醫書,四處拜師學醫,最終在他堅持不懈、不斷探索的過程中找到了根治這兩種病的藥方,而他也因此成為了一代名醫,著成了《千金方》,被世人尊稱為“藥王”。春秋時期的一位隱士名叫老萊子,他非常孝順,總是把最可口的食物和最好的衣物、用品來供養雙親,甚至在自己年過古稀之後,還把兩位老人的生活照顧得無微不至。

俗話説,我們學習國學經典的最高境界應該是“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正如《孝經》裏所説的:夫孝,始於事親,忠於事君,終於立身。對於現在的我們來説,只有先做到了“事親”,將來才能治國、平天下。而要做到“事親”,我覺得應該要先做到“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愛護自己的身體,不讓父母擔憂,這也是孝敬父母的一種表現,也是孝的根本。我們現在孝敬父母就要學會體諒父母,理解父母,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就應該幫着父母做,多在閒暇時陪父母散散步,聊聊天,多為父母捶捶背,洗洗腳。只需這樣,父母就會感受到我們對他們的愛,他們的臉上就會多綻放一些笑容。

前不久,媽媽在醫院裏做了一個手術,要住院一段時間。媽媽不在家的第一天,我就非常的不習慣:平時放學回家,媽媽總是已經擺好碗筷等我吃飯了,而現在,媽媽不在家,爸爸在陪媽媽,我還要一個人摸着冰冷的灶台自己做晚飯。做作業時,身旁少了一個拿着毛線球織衣服的身影。洗漱完畢,躺在牀上卻怎麼也睡不着,原來是少了每晚睡覺前媽媽那雙替我掖被子的手和一句温柔的“晚安”。第二天放學後,我揹着書包搭上了公交車,下車後,穿越兩條街來到醫院,直奔媽媽的病房。我坐在媽媽的病牀旁邊,跟媽媽談心,幫媽媽看鹽水。媽媽出院了,我經常在空閒的時候陪媽媽聊天、散步,幫她做做家務,我還讓媽媽嚐了一次我親手做的飯菜。看着媽媽臉上洋溢着的笑容,我心裏也如同吃了蜜一樣甜。

孝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是我們用畢生精力去完成的使命。百善孝為先,它是我們對父母最真切的報答。讓我們的心中時刻裝着父母,裝着對父母的一份牽掛。好好孝順父母,感恩父母,是我們對父母唯一能做的事。

讀後感的作文 篇3

前段時間在微博上看到一個博主對林少華翻譯的村上春樹的作品產生了很大的意見,也列舉出村上春樹的很多作品被翻譯得比較彆扭的例子,之後便有很多博友在下方評論,對此有褒有貶……近來我也是剛看完林少華譯的《挪威的森林》,博友中有人推薦説去看一下賴明珠譯的,或許就會有所比較吧。這兩天我也有去找過其他人譯的,無果。

村上春樹何以為村上春樹,風雨飄搖中御舟獨行的自尊與傲骨,或小橋流水,或茂林修竹。村上文學的基調就是孤獨和無奈,以把玩孤獨和把玩無奈作為一種人生態度,何嘗不失為一種更為有價值的觀念。

我認為書中的那位十七歲的少年——杜月是全文的主線,主人公渡邊君與直子的相識、相戀、相知都與他脱不了干係。包括後來渡邊在大學的生活,也少不了杜月的身影。給人一種杜月還活着的感覺。故事講述的是主角糾纏在情緒不穩定且患有精神病的直子和開朗活潑的小林綠子之間,展開了自我成長的旅程。

每個人都有屬於自己的一片森林,也許我們從來不曾去過,但它一直在那裏,總會在那裏。迷失的人迷失了,相逢的人會再相逢。

有人説《挪威的森林》這本書人氣持續的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就是小説帶有青春期迷失的救贖同時也激起了很多青春迷惘的少男少女們的共鳴。小説中的主人公們大多是青春期迷失自我的典型。無法確定自己在周圍世界中的位置的19歲的渡邊迷失了,對什麼都不明白甚至表達都有困難的直子迷失了,永遠17歲的杜月迷失了,“頭腦的螺絲不知飛到哪裏去”的直子迷失了,連永澤和初美也在青春期迷失了自己,恐怕只有綠子不曾迷失自己,對綠子來説,她有的只有寂寞。

整篇文章有屬於初戀般青澀的美好,還有屬於成熟生活的代表。我向往的是直子發病後住的那個療養院,那個“桃花源”般生活的療養院;會為之會心一笑的是“敢死隊”大早上起來做廣播體操;遺憾的是直子和初美的自殺,或許離開對她們來説是一種解脱吧,同情的是玲子的遭遇和她那一身的皺紋。

《挪威的森林》本是披頭士的歌曲,在療養院時,玲子就曾有向渡邊和直子彈奏過這個曲子,直子每聽此曲必覺得自己一個孤零零地迷失又寒又冷的森林深處,這是年輕必經的彷徨恐懼摸索,迷惑的表徵。村上的小説為我們在紛繁複雜的世界提供了一種富有詩意的活法,而譯者若能夠把他的這種孤獨和無奈的筆調翻譯出來也是可以的。

在這個尷尬的年紀,偶爾看下別人的青春也不失為一種有趣的經歷。

讀後感的作文 篇4

最近,我讀了一本好書,書名叫《老人與海》。那天我走進書店,挑來挑去也找不到自己中意的書,正當我想放棄的時候,突然,在書櫃的角落裏看到了一本比較吸引我的書—《老人與海》。我興致一起,立刻飛奔過去,拿起書便津津有味的閲讀起來。

這本書大概講了一位堅強的老人,獨自一人出海與海里龐大的獵物僵持九九八十一天,最終成功抓住獵物的故事。一開始作者介紹了一位平凡的老人,他每天出海,但每天的收穫少之又少,他為人非常人勤勞,但卻沒有多少回報,可他從不灰心,依然一直堅持下去。我非常可憐這位老人,但他的故事才剛剛開始。

這天他和往常一樣出海打漁,平常剛下網的時候是沒有獵物的,但今天剛下網,網就飛快的動了起來,老人一把抓住,可這魚太大了,老人差點被拖下水,船都被拖動起來,只見那魚跳出了水面,好大一條魚啊!他決心要抓住這條從未見過的大魚。可這條大魚實在太難抓,老人使出渾身力氣都拉不上來,他乾脆把漁網用刀紮在船舷上,魚動的時候船也跟着動,防止大魚逃脱,就這樣老人和大魚僵持了一個月,火辣辣的太陽每天曬得老人汗流浹背。兩個月過去了,老人還是不肯放手,無論風吹日曬都無法動搖老人的決心。終於,在第八十一天老人戰勝了大魚,此刻他的雙手已滿是鮮血,卻一點也感覺不到痛,而是滿臉笑容。

讀完這本書我感受很深,從老人身上我學到了很多,老人的決心、耐心,是那麼的堅定不可動搖;老人的堅強、勇敢、堅持、無不讓我折服。老人永不言棄的精神值得我們每個人學習,我決定從今以後做一個像老人一樣的人。

這天,媽媽叫我幫她洗衣服,我便爽快地答應了,我把盆放滿水,把衣服放進去,再放些洗衣粉,然後使勁的搓了起來,不一會兒就腰痠背痛,就在我想放棄的一剎那,忽然想到了老人那堅持永不言棄的精神,於是鼓足了幹勁繼續堅持把衣服洗完了,也不感覺累了,我開心的笑了,因為我也感受到了老人的喜悦。讀後感·從此以後我再也不會做事半途而廢了,老人的精神將會永遠感染着我。

《老人與海》這本書使我受益無窮,老人的精神我會一生授用。

讀後感的作文 篇5

那天,老師把《震撼的童話》這本發給我後,我利用課餘時間把書裏的每一篇文章都看了一遍。書裏記載着許許多多令人深受感動和敬佩的故事。

最令我敬佩的是一個叫嶽小龍的小男孩。因為我與他是同齡人,在災難突然襲來時,都是不足八歲。可他勇敢的精神和機智的反應卻深深地感動着我。小龍他小小年紀,面對死神,沒有猶豫,沒有彷徨,毅然選擇勒了挺身而出,把的希望給予了別人,把死的危險留給了自己,用稚嫩的雙手托起了生命的希望!地震時,小龍在灰塵瀰漫中,拉着兩位已經嚇呆了的學前班的小妹妹拼命往外跑,一直跑到操場邊,把兩個小妹妹護在手臂下,成功地將她們拖出死亡地帶。不足八歲的嶽小龍是我心中的英雄。他在非常危急的關頭表現出的機智勇敢和互助互愛的.精神讓我深受感動。我一定要向他學習。

讀後感的作文 篇6

我今天讀了《笑貓日記-保姆狗的陰謀》,我知道了嫉妒心會讓人喪失理智,墜入罪惡的深淵。

笑貓和地包天一次又一次的幫助帥仔從死神的手掌中逃脱出來,保姆狗老頭兒千方百計的害帥仔,可帥仔不知道,還一直把保姆狗當成親人,它也是帥仔唯一信任的親人。

冬日的翠湖公園,出現了兩條狗,讓這裏充滿了殺機。帥仔險些吃了老鼠藥、差點喪命洞中……這一切都是保姆狗乾的,因為它非常嫉妒帥仔,帥仔比它漂亮、比它年輕,保姆狗已經被嫉妒心矇蔽了心靈……但保姆狗最後死了,它死於一場車禍,這場車禍是它精心設計的,本來是想借此除掉帥仔,可沒想到死的人卻是自己,保姆狗安靜的躺在葡萄架下面,它用最後一口氣告訴帥仔自己的計劃,帥仔卻認為保姆狗在説胡話,最後,保姆狗死了,帥仔守在保姆狗的屍體旁邊,不吃不喝……

我讀着讀着,忽然間就明白了:每個人頭頂上都有一片屬於自己的藍天,保姆狗也一樣,他為什麼一定要去搶奪帥仔頭頂上的天空呢?千萬別讓嫉妒心矇蔽自己善良的心靈。

讀後感的作文 篇7

現代著名作家朱自清的《匆匆》,細膩是刻畫了時間流逝的蹤跡,表達了作者對虛度時光感到無奈和惋惜之情。 時間是物質存在的一種客觀形式,是由過去,現在,將來構成的連綿不斷的系統。是物質的運動,變化的持續性的表現。時間沒有聲音,沒有影子,沒有蹤跡。每個人都擁有時間,但是,有些人卻無法合理支配時間,只能讓時間從他們的身邊悄悄溜走。 我記得有這麼一句話:"時間最不偏私,給任何人一天都是二十四小時;時間也最偏私,給任何人一天都不是二十小時。"你是否覺得這句話自相矛盾呢?不,不矛盾。我們都知道一天有二十四小時,這是時間的公平之處。那為什麼時間又是偏私的呢?因為這些人隨意浪費時間,任憑時間飛快地流逝,一天一事無成。他拋棄了時間,時間也拋棄了他。因此,他的二十四小時是短暫的。而有些人合理安排時間,珍惜時間,不虛度時光,利用時間做一些有意義的事情,並且達到事半功倍的效率,他們用二十四小時做了平常人需要二十五小時,二十六小時,甚至更多的時間才能完成的事情。他們的二十四小時是漫長的。 "贏得了時間,就贏得了一切。"列寧的這句話徹底地反映了時間的珍貴。"少壯不努力,老大徒傷悲。"就説明了一個人年青時不珍惜大好時光,到老了只能白白地歎息。如果年青力壯的時候就努力學習,那他就贏得了時間,也就贏得了一切,也不會為年老時碌碌無為,而感到悲傷。 有些人雖然知道應珍惜時間,卻不知如何去做。有些人以為每天都慌忙地做許多工作,就是珍惜時間;有些人以為把一天的時間都塞滿事情,也不管事情是否有意義,就是珍惜時間;也有些人以為從早到晚一心一意忙着票子,房子,位子,車子,就是珍惜時間。他們統統都有錯了,珍惜時間不是整天都忙碌地去工作,不是去幹些毫無意義的事情,更不是視庸俗為潮流,視利已為高尚,一生只為自己謀求利益。既然來到這個世界就應該抓緊時間成就一番事業,抓緊時間努力學習科學知識建設祖國,造福於民,用僅有的時間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這才是珍惜時間的最終目的。 燕子去了又來,楊柳枯了再青,桃花謝了又開。我們曾經赤裸裸地來到這世界,轉眼間也將赤裸裸地回去罷?但不能平的,為什麼偏偏走這一遭啊?我們何不趁此大好時光,珍惜時間,努力學習,為達成珍惜時間的最終目的而奮鬥呢? 古人曾説過“一寸光陰,一寸金,寸金難買寸光陰”,長歌行一詩中也提到“少壯不努力,老大徒傷悲”。每當我聽到這珍惜時間的句子時,我就想起了朱子清的散文《匆匆》。 這篇文章講的是時間一去不復返,不要虛度光陰。從中我體會到時間就是金錢,聯想到了自己已度過了四千六百多個日日夜夜,而這四千六百多個日日夜夜我卻幹了些什麼呢?只有徘徊罷了,只有匆匆罷了。在四千多日的匆匆裏,除徘徊外又剩些什麼呢? 我曾聽説過這樣一個笑話:一個公司人員向老闆請假,公司老闆對他説,一年365天,52個雙休日,減去這104天,還剩261天,你每天還有16個小時不在工作崗位上,減去這170天,還剩91天,你每天用30分鐘喝咖啡,用掉23天,還剩68天,你每天吃飯用1小時,用去46天,還剩22天,你通常每年向公司請2天病假,只剩20天,每年有5個節假日,公司不上班,減去這5天,還剩下15天,公司每年慷慨地向你放14天假,這樣算下來,你工作時間只剩1天,而你還要請這1天假。讀完這則笑話,我不僅哈哈大笑起來,笑完又有一絲寒意,雖然這位老闆計算時間的辦法不一定準確,但是這足以告訴我們要珍惜時間。 朋友,每當你打電腦的時候,日子從鍵盤上過去,看電視的時候,日子從屏幕裏閃去。朋友,人生雖短暫,但細細地算一算,一生中我們有多少時間是用在工作、學習上呢?記得陳忠實曾經説過:無論往後生命歷程中遇到怎樣挫折、怎樣的委屈,不要動搖,不必辯解,走你自己的路吧!因為任何動搖包括辯解,都會耗費心力,耗費時間,耗費生命,不要耽擱自己的行程。

讀後感的作文 篇8

我讀過很多書,有天文書,有歷史書,有童話書,有漫畫書等等。這些書使我豐富了知識,開闊了視野,得到了很多啟示,懂得了許多道理。其中,令我感悟最深的是《三字經》這本書。它不僅是中華文化的經典作品,也是我的好老師。每一次讀它,都能引起我很多的思考,讓我受益匪淺。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習相遠”是《三字經》的第一句,雖然很簡短,卻説明了一個深刻的道理:人生下來都是很好的,沒好好學習才變得和別人不一樣了。“子不學,非所宜。幼不學,老何為”更是教育我們:一個人倘若小時候不好好學習,到老的時候一無所知,能有什麼用呢?“如負薪,如掛角。身雖勞,猶苦卓”説的是古人在艱苦的環境裏仍堅持讀書,為我們樹立了很好的榜樣。還有“苟不教,性乃遷。教之道,貴以專”、“養不教,父之過。教不嚴,師之惰”等通俗易懂的哲理,還有孟母三遷、五子登科、孔融讓梨這些經典故事,甚至還有天文、地理、氣候等自然方面的知識……《三字經》真是知識的寶庫、思想的寶庫!

“香九齡,能温席。孝於親,所當執”是最令我感動的一句話。它講的是東漢時期,一個叫黃香的人,九歲的時候非常懂得孝順,每當夏天,總是先把枕蓆扇涼了、蚊子趕跑了再請父母歇息。冬天,則自己先躺下,用體温幫父母把被窩暖熱!這是一個多麼懂事的孩子啊!爸爸告訴我,這個故事講得不僅僅是孝順,更是愛!是親人之間至真至純的愛!而這個愛,是關心,是體貼,是相互的照顧和無私的奉獻!

每次讀到這裏,我的眼眶都是濕潤的,因為我想到了我的爸爸媽媽對我的愛,也想到了我對爸爸媽媽的一點一滴。為了我,爸爸媽媽總是絞盡腦汁換着花樣給我做好吃的;為了我,爸爸媽媽總是無論下雨下雪都等在學校門口接我回家;為了我,爸爸媽媽總是上了一天班還不知疲倦地陪我學習陪我玩耍……我小時候很黏人,一離開媽媽的懷抱哭鬧,媽媽整夜整夜地抱着我,困極了,坐在那裏睡覺!一次我高燒近40度,爸爸一會兒一會兒地給我擦酒精,幫我降温,竟一夜沒有閤眼!一次突然下大雪,我因為值日,走出教室的時候天都黑了,但是媽媽一直在校門口等。看着雪人一樣的媽媽,捂着媽媽冷得哆嗦的手,我忍不住眼淚啪啪直掉!爸爸媽媽是這樣很愛很愛我,而我,卻不知道關心爸爸媽媽。好吃的東西我總是搶着吃,很少主動幫爸爸媽媽幹家務活,學習累了還好發脾氣,媽媽總是給我洗腳而我從沒給媽媽洗過一次……想到這些,想到黃香,我覺得好慚愧!真的有太多的事情,需要我去學習、去思考、去努力做好!

“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學,不知義。”讀《三字經》,讓我懂得了什麼是自然,什麼是善惡,什麼是學習,什麼是愛!我愛這本書,喜歡書裏的智慧和精神。我更會在享受愛的時候,像黃香那樣,真摯地愛父母,愛老師,愛同學,愛每一個人!讓《三字經》伴我成長,讓愛與我同行!

讀後感的作文 篇9

我們是家庭的希望,是祖國的花朵。未來,中國要靠我們建設,我們要為其添磚加瓦。現在,幾乎每個家庭都只有一個孩子,因此如何教育我們這些獨身子女,使我們長大以後成為對社會有用的人,是爸爸媽媽們經常關心和討論的話題。

爸爸媽媽看了《我們給孩子什麼才是最好的?》這本書,開始更加關注我習慣養成的問題,而不是一直問我要成績。要求我養成一個習慣:見到老人要問好。我也意識到了,我們應該更加孝順長輩,長輩們是很不容易的,俗話説"百善孝為先",我們應該尊敬、關心他們。

我的爺爺奶奶家住的很遠,在邁皋橋。當我在力小上學,接送成問題時,爺爺主動站了出來。當時爺爺的腿骨折才好,身體很虛弱,小時候我和爺爺沒有經常在一起,關係也很生疏。

親戚們都奉勸他不要接我,免得身體又出毛病,而爺爺堅決要接我,怕我一個人在路上遇到麻煩。每天爺爺在家幫奶奶把午飯燒好,吃好午飯後就到我們家,再幫媽媽燒好晚上的菜飯,看看報紙,快放學的時候就到學校來接我,每天下午四點半左右再回到邁皋橋的家。

爸爸知道爺爺很不容易,説:"不學禮,無以立。有禮貌是人生莫大的幫助。"對爺爺一定要有禮貌、要孝順。要求我有好吃的首先要想到爺爺,有好的開心的事情也要和爺爺分享。爸爸自己也身體力行,給我做了很好的榜樣——每週都要抽空去看望爺爺奶奶,捎上一些好吃的東西,陪他們説説話、聊聊天,關心關心他們的身體狀況。

爺爺因為現在常運動,要趕車子,身體倍兒棒,可以追着汽車跑。要知道當初來接我的第一天,走路都走不穩,上下樓梯都要我扶。現在我和爺爺的關係也越來越好,爺爺已經成了我的一個知心朋友了。

讀了這本《我們給孩子什麼才是最好的?》,我懂得了,培養良好的習慣,形成良好的品德習慣是我們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我們應該從小事做起,養成自主的習慣。

蔡禮旭老師説的好:"接觸地《弟子規》後,越學越感受到它對孩子的一生至關重要。"我的爸爸媽媽現在也在研讀《弟子規》,希望能從中能取得一些教育我的經驗。

讀後感的作文 篇10

這個寒假中,我閲讀了儒勒?凡爾納烏的《八十天環遊地球》。

這本小書主要講了福克先生用兩千英鎊與朋友打賭,賭自己是否能在八十天內環遊地球一週。朋友們都覺得這是不可能的事情。於是福克先生帶上僕人路路通出發了。路上歷經千難萬險,他們甚至被偵探誤抓而送進監獄。但福克先生以堅定的意志和超羣的智慧,克服了重重困難,完成了這一任務。

小説的主人公福克先生是一位英國紳士,到哪裏都是一副沉默不語的冷漠態度,就連錯過了郵船,他也面無表情,好像知道自己會贏一樣。他內心充滿正義感,還在印度救下了艾娥達女士。福克先生遇到困難不放棄,反而很冷靜,智慧和勇氣成為他的雙腿,幫助他完成了環遊地球這一壯舉。福克先生的僕人——路路通是一個活潑、幽默、熱情、很有好奇心的小夥子,對主人忠心耿耿,在途中幫了不少忙。

小説中還有一個負面人物——偵探菲克斯,他雖然大腦靈活,觀察力強,但在一次抓捕任務中,他沒有蒐集到足夠的證據,憑着自己的直覺亂下結論,以致誤抓了與小偷相貌相似的福克先生。待倫敦警局宣佈抓到了真正的罪犯後,菲克斯只好悻悻地回到警局。這件事情,對福克先生是一次考驗,更是一次難得的人生經歷。

看完這本書,我不禁想到了我自己。記得在一次籃球練習時,別人把籃球拋給我,我看着那顆球向眼前衝來,一時慌了神,亂了分寸,便被球砸了一個正着,臉上火辣辣地痛了好幾天。從那以後,我便沒有勇氣再打籃球了,也不願意堅持練習了。與福克先生相比,我真的覺得很慚愧。

《八十天環遊地球》雖然是一本虛構的小説,但讓我明白了許多深刻的道理。做任何事情都得有勇氣堅持下去,只有堅持,看似不可能的事情往往就成了可能。馬雲説過:人總是要有夢想的,萬一實現了呢?堅持,會讓我走得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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