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患溝通案例

來源:文萃谷 2.89W

引導語:在綜合醫院門診的患者中,心身疾病患者約1/3,神經官能症患者略低於1/3,其餘的才是軀體疾病。佔1/3的心身疾病患者的診斷、治療依賴於醫務人員針對誘因的治療、醫患之間的平等對話與有效溝通。

醫患溝通案例

  案例1

1994年,丹陽市一對青年男女到當地衞生院進行婚前體檢。接診的婦科醫生唐突的問了一聲你以前懷過孕嗎?女青年十分納悶,立即回答説沒有。該醫生又信口開河地冒出了一句,沒懷過孕怎麼有妊娠紋呢?女青年急忙解釋説:自己原來比較胖。由於衞生院的條件所限,診室與待診區只是用屏風相隔,不料醫生的這些話被等在屏風外面的男青年聽到了,此時的男青年頓起疑心,好像五雷轟頂,不僅認為這是奇恥大辱,而且堅決退婚。蒙受不白之冤的女青年,為了自己的聲譽,為了還自己一個清白,拿起了法律的武器進行維權。

經過法院審理,最後判決醫療機構賠償原告2400元,並由衞生院和責任醫生向原告賠禮道歉。法院認為醫生的問話超過婚檢的範圍,屬非法行為。

  案例2

某女,22歲。某日深夜忽感腹部劇痛,伴噁心嘔吐,在父母的陪同下到某醫院急診就診。首先由外科醫生接診,查體貧血、休克前期表現,腹部有壓痛、反跳痛,但肌緊張不明顯。醫生為了排除異位妊娠的可能性,詢問患者近期是否有過性行為?該女因

父母在場便矢口否認。醫生囑患者留在急診觀察。隨後患者腹痛加劇,並有休克症狀,醫生立即給予抗休克治療,剖腹探查術確診為輸卵管異位妊娠合併內出血。患者出院後以“醫院誤診、致使沒有得到積極的救治”為由,將醫療機構訴至法院。 案例3

患者農民,因咳嗽、發熱到某省一家三級醫院門診就診。患者進入診室後在接診醫生的一側坐定,而這位接診醫生卻將自己的座椅向後撤了一下,拉大了與患者的距離,這一舉動被陪同患者的家屬看在眼裏,一個簡單的舉動,不禁使患者和家屬將掛號員的大聲“呵斥”、等候就診時醫務人員帶着親朋好友提前看病、分診護士回答患者問話不耐煩等情節聯繫在一起,所有這些不快使患者和家屬感到被歧視,隨後對醫務人員進行投訴。 案例4

外埠一名53歲的女性患者,因突發下腹痛急診就診,婦科接診醫師查體發現盆腔包塊,醫囑患者憋尿接受腹部B超檢查。患者在B超檢查過程中突發劇烈腹痛、血壓下降,急送手術室搶救,但終因失血性休克搶救無效死亡。這家醫院負責糾紛接待的`工作人員在聽完家屬的投訴後説:請家屬放心,我們會給家屬一個滿意的答覆。正是“滿意”二字,使得此糾紛因患方難以滿意而長期不能解決。

  案例5

患者李某,因產後大出血送入某三級醫院救治,病情好轉後帶藥

出院,醫生叮囑患者定期門診複查。此後李某在門診確診為“席漢氏綜合症”,用激素替代治療。但門診病歷中並沒有該病需要長期服用激素治療的醫囑,醫生也沒有向患者交待。之後患者多次自行停藥,致病情加重。

患者將醫院告上法院,在法院的委託下,進行了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結論為醫院無過失行為,醫療行為與患者的人身損害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但法院認為,患者確診後,醫院沒有履行告知患者需要終身服用激素的義務,患者因為醫生沒有告知持續服藥的重要性而多次自行停藥,導致腦器質性損傷的損害後果。最後法院支持了患者2萬元賠償的主張。

  案例6

64歲的朱大伯在與家人團聚時突然出現胸痛、胸悶和大汗淋漓,被緊急送到某社區衞生服務站就診。醫生經檢查疑為心肌梗死,勸朱大伯去上級醫院住院進行治療。朱大伯及家人以既往有類似情況、經過輸液治療就可以好轉為由,要求輸液後回家休息。醫生經勸告無效,就讓患者輸液後回家了。但不久患者病情再發,當家人將其送進醫院搶救時,終因病情過重,搶救無效死亡。 事後,患者家屬就以耽誤患者治療為由,把這家社區衞生服務站告上了法庭。法庭上,醫方很有把握的拿出了朱大伯和家人拒絕住院的簽字,舉證自己的醫療行為並無過錯,辯稱因社區衞生服務站耽誤治療而導致患者死亡的理由不能成立。但法官經過審理後認為,患方的簽字是對“患者堅決不同意住院,由此產生的一

切後果由患者承擔”意思的認同,而醫生沒有告知患者不住院可能出現的種種後果,等於沒有履行告知義務或告知不充分,因而患者和家屬對於不住院的不良後果估計不足。最後法院判決社區衞生服務站敗訴。

  案例7

一位80歲高齡的患者跌倒後到醫院急診就診,CT示顱內出血。患者逐漸轉入昏迷,經治無效去世,家屬對於患者的死亡不理解,認為是醫務人員救治不積極才導致患者的死亡,所以堅信是醫院的事故。針對家屬對死因有疑問的具體情況,醫務人員多次與家屬溝通屍檢的問題,但家屬卻拒絕屍檢和簽字,醫務人員也未在病歷上註明。

  案例8

一位來自農村的50歲女性患者,因患胃體部腫瘤收入普外科病房進行手術。由於患者心理負擔很重,確診為腫瘤後,患者的丈夫向經治醫生提出儘量不要讓患者知道自己患了癌症。醫生為她做了全胃切除並空腸代胃手術,手術順利,術後恢復良好。出院前一天,醫生為她做最後一次B超檢查。在檢查中,患者一再詢問B超醫生自己胃部的檢查情況,醫生告訴他已經做過胃切除了。由此,患者意識到自己患的是癌症,因為是癌才會做全胃切除手術,患者越想越害怕,於是當晚跳樓自殺身亡。患者的丈夫吵到醫院,要求追究醫院的責任,並向醫院索賠人民幣14萬元。 案例9

患者因“反覆咳嗽20年,伴心悸、氣急1個月”收入院,初步診斷為:①慢性支氣管炎,肺氣腫;②肺心病,房顫,心功能Ⅲ級。醫囑:一級護理,留陪護,心電監護,給予抗炎、強心、利尿等處理。入院第三日晚23時28分,患者病情突然加重,心跳、呼吸驟停,經搶救無效於凌晨2時死亡。患者死亡後,由於沒有陪護,又聯絡不到家屬,故將屍體移至太平間。 第二天上午,患者家屬來院後發現患者已死,且屍體已移走,悲憤之餘異常激動,大吵大鬧,認為是非正常死亡,而且屍體被擅自處理,要求追究醫院責任。醫院提出進行屍體解剖,以查明死因,但家屬拒絕,並組織十多人對醫院進行長達三天兩夜的圍攻。 案例10

一個從鄉下長途跋涉來縣城看病的患者,在他認為水平最高的縣醫院掛了一位專家的號,一見面,這位專家看了看檢查報告,第一句話就説:“你來晚了”。第二句話説:“沒治了。”第三句話説:“回家吧.” 這時,病人精神上已經快受不了了,急忙央求醫生説:“大夫,您給看看還有沒有其它辦法,求求您了。醫生的第四句話,讓這個病人當場就站不起來了:“你早幹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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