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二級建造師《建築工程實務》真題及答案解析
一、單項選擇題(共20題,每題1分。每題的備選項中,只有1個最符合題意)
1.關於民用建築構造要求的説法,錯誤的是( )。
A.陽台、外窗、室內迴廊等應設置防護
B.兒童專用活動場的欄杆,其垂直欄杆間的淨距不應大於0.11m
C.室內樓梯扶手高度自踏步前緣線量起不應大於0.80m
D.有人員正常活動的架空層的淨高不應低於2m
【答案】C
【解析】本題考查的是民用建築的構造。室內樓梯扶手高度自踏步前緣線量起不宜小於0.9m。參見教材p4。
2.關於有抗震設防要求砌體結構房屋構造柱的説法,正確的是( )。
A.房屋四角構造柱的截面應適當減小
B.構造柱上下端箍筋間距應適當加密
C.構造柱的縱向鋼筋應放置在圈樑縱向鋼筋外側
D.橫牆內的構造柱間距宜大於兩倍層高
【答案】B
【解析】本題考察的是多層砌體房屋的抗震結構措施。選項A房屋四角構造柱的截面適當增大;選項C構造柱的縱筋應在圈樑縱筋內側穿過;選項D橫牆內的構造柱間距不宜大於兩倍層高。參見教材 P9、10
3.關於鋼筋混凝土樑配筋的説法,正確的是( )。
A.縱向受拉鋼筋應佈置在樑的受拉區
B.樑的箍筋主要作用是承擔剪力的固定主筋位置
C.樑的箍筋直徑最小可採用4mm
D.當樑的截面高度小於200mm時,不應設置箍筋
【答案】A
【解析】本題考查的是鋼筋混凝土樑、板、柱的特點及配筋要求。當樑的截面]高度小於150mm時,不應設置箍筋;箍筋主要是承擔剪力的,在構造上還能固定受力鋼筋的位置。箍筋的直徑最小可採用6mm。參見教材P20。
4.鋼筋混凝土的優點不包括( )。
A.抗壓性好
B.耐久性好
C.韌性好
D.可塑性好
【答案】C
【解析】本題考查的是鋼筋混凝土樑、板、柱的特點及配筋要求。鋼筋混凝土的優點:就地取材、耐久性好、整體性好、可模性好、耐火性好。參見教材P19。
5.關於混凝土外加劑的説法,錯誤的是( )。
A.摻入適當減水劑能改善混凝土的耐久性
B.高温季節大體積混凝土施工應摻速凝劑
C.摻入引氣劑可提高混凝土的抗滲性和抗凍性
D.早強劑可加速混凝土早起強度增長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查的是混凝土外加劑、摻合料的種類與應用。高温季節大體積混凝土施工應用緩凝劑。參見教材P30。
6.下列測量儀器中,最適宜用於多點水平距離測量的是( )
A.水準儀
B.經緯儀
C.激光鉛直儀
D.全站儀
【答案】D
【解析】本題考查的是常用測量儀器的性能與應用。全站儀比較適用於多點水平距離的測量。參見教材P45。
7.關於中心島式挖土的説法,正確的是( )。
A.基坑四邊應留土坡
B.中心島可作為臨時施工場地
C.有利於減少支護體系的變形
D.多用於無支護土方開挖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查的是土方工程施工技術。中心島式挖土是需要支護結構的,支護結構的受力時間較長,有可能增加支護結構的變形量。參見教材P47。
8.在冬期施工某一外形複雜的混凝土構件時,最適宜採用的模板體系是( )
A.木模板體系
B.組合鋼模板體系
C.鋁合金模板體系
D.大模板體系
【答案】A
【解析】本題考查的是模板工程。木模板體系較適用於外形複雜或異性混凝土構件,以及冬期施工的混凝土工程。參見教材P57
9.根據《建築基坑支護技術規程》,基坑側壁的安全等級分為( )級。
A.一
B.二
C.三
D.四
【答案】C
【解析】本題考查的是巖土工程。基坑側壁的安全等級分為三級。參見教材P55。
10.室內防水施工過程包括:①細部附加層、②防水層、③結合層、④清理基層,正確的施工流程是( )。
A.①②③④
B.④①②③
C.④③①②
D.④②①③
【答案】C
【解析】本題考查的是室內防水工程施工技術。防水材料進場複試—技術交底—清理基層—結合層—細部附加層—防水層—試水試驗。參見教材P81。
11.關於建築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説法,正確的是( )。
A.場地四周圍擋應連續設置
B.現場組出入口可以不設置保安值班室
C.高層建築消防水源可與生產水源共用管線
D.在建工程審批後可以住人
【答案】A
【答案解析】本題考查的是現場文明施工管理。場地四周必須採用封閉圍擋,圍擋要堅固、整潔、美觀,並沿場地四周連續設置。參見教材P229、230、236。
12.下列針對保修期限的合同條款中,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是( )。
A.裝修工程為2年
B.屋面防水工程為8年
C.牆體保温工程為2年
D.供熱系統為2個採暖期
【答案】C
【解析】本題考查的是工程保修相關規定。牆體保温工程最低保修期限為5年。參見教材P252、260。
13.建築市場各方主體的不良行為記錄信息,在當地建築市場誠信信息平台上統一公佈的期限一般為( )。
A.3個月至1年
B.3個月至3年
C.6個月至3年
D.6個月至5年
【答案】C
【解析】本題考查的是建築市場誠信信息管理辦法。不良行為記錄信息的公佈時間為行政處罰決定做出7日內,公佈期限一般為6個月至3年。參見教材P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