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築市場監管司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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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近日,發現有人偽造散佈《關於徵求調整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標準部分指標意見的函》(建市施函[2016]91號),以下是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築市場監管司聲明,具體內容請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築市場監管司聲明

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築市場監管司聲明

近日,經羣眾反映,發現有人偽造散佈《關於徵求調整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標準部分指標意見的函》(建市施函[2016]91號),提供虛假信息,誤導社會公眾。

在此我司嚴正聲明:《關於徵求調整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標準部分指標意見的函》(建市施函[2016]91號)為虛假文件。請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及有關單位提高警惕,謹防被騙。我司保留追究有關人員法律責任的權利。

特此聲明。

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築市場監管司

2016年8月10日

  提醒:8月5日住建部公佈《關於徵求調整建築業企業資質標準部分指標意見的函》,這個文件才是真的。

關於徵求調整建築業企業資質標準部分指標意見的函

建市施函[2016]86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直轄市建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中央管理的'有關企業:

為進一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我們擬對建築業企業資質標準部分指標進行調整,具體內容如下:

1.取消《施工總承包企業特級資質標準》(建市[2007]72號)中關於企業經理、財務負責人、一級建造師的指標要求。

2.取消《建築業企業資質標準》(建市[2014]159號)中關於註冊建造師、職稱人員、持有崗位證書的現場管理人員、技術工人的指標要求。

3.2017年1月1日起,申請建築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特、一級資質的企業,工程業績以全國建築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發佈平台為準,未進入發佈平台的業績不作為有效業績認定。

請研究提出意見,並於2016年8月15日前將書面意見反饋我司施工監管處。

聯繫人:林樂彬

聯繫電話:010-58933327;58934163(傳真)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築市場監管司

2016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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