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建造師《法規知識》知識點:工程承包制度
工程承包制度是二級建造師考試《法規知識》科目的考點之一。你對工程承包制度瞭解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關於工程承包制度的知識,歡迎閲讀。
一、 資質管理
a) 資質糾紛:認定合同無效:承包人未取得建築施工企業資質或者超越資質等級;借用有資質的企業名義;沒有按招標要求。
b) 糾紛的處理:竣工驗收不合格的.,
i. 竣工驗收合格,支持支付工程價款
ii. 竣工驗收不合格
1. 修復後竣工驗收合格,支持承包人承擔修復費用。
2. 修復後竣工驗收不合格,不支持支付工程價款。
3. 超越業務範圍簽訂合同,竣工前取得相應資質等級,當事人請求合同無效的不支持。
二、 聯合承包
a) 聯合體中各成員單位的責任承擔:內部責任投標前要簽訂共同投標協議。
b) 聯合體資質:按等級低的單位業務許可範圍承攬工程。
三、 轉包:
a) 禁止全部轉包給他人,禁止肢解後以分包名義轉包出去。
b) 非法轉包、違法分包或借用他人資質,合同無效,收繳非法所得。
四、 法律責任
a) 超越資質承攬工程:
i. 發包單位發包不具資質的承包單位,或者直接發包,責令改正,處以罰款。
ii. 超越資質承攬工程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以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吊銷資質證書;違法所得,予以沒收。
iii. 未取得資質證書,予以取締,處以罰款,有違法所得,予以沒收。
iv. 欺騙手段取得資質證書,吊銷資質證書;構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b) 轉讓、出借資質證書
i. 責令改正,沒收非法所得,並處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吊銷資質證書。工程質量不符,建築企業與使用名義單位或者個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c) 、
i. 構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否則,分別處以罰款,沒收賄賂財物,對直接負責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處分。
ii. 承包單位的,還需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吊銷資質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