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建造師考試《法規知識》知識點:招標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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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是工程建設的重要步驟,你對招標程序瞭解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關於招標程序的知識,歡迎閲讀

二級建造師考試《法規知識》知識點:招標程序

一、 招標應當具備的條件

a) 招標人已經依法成立(機構)

b) 初步設計及概算應當履行審批手續的,已經批准(技術)

c) 招標範圍、招標方式和招標組織形式等應當履行核准手續的`,已經核准(招標形式)

d) 相應資金或者資金來源落實(資金)

e) 有招標所需的設計圖紙及技術資料(招標圖紙)

二、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招標公告)和邀請招標(發出投標邀請書)

三、 資格審查

a) 資格預審:對投標人採取資格預審,應在資格預審文件中載明。發出資格預審合格通知書。

b) 資格後審:不合格作廢標處理。

四、 招標文件

a) 招標文件的出售:最短不得少於5個工作日。在發佈招標公告(投標邀請書)後不得擅自終止招標。

b) 招標文件的內容:資格審查標準、技術要求、投標報價要求和評標標準以及你簽訂合同的主要條款。

c) 對招標文件的要求:

i. 原則性要求

ii. 對技術要求:國家強制性標準;合理劃分標段、確定工期;科學編制標底(自行編制或者委託中介機構);

iii. 對時間的要求:;

1. 澄清、修改招標文件的時間: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至少15日前,書面形式通知。並作為修改內容

2. 確定編制投標文件的時間:自發出招標文件起到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時間不得少於20日。

確定投標有效期:投標文件有效期。保證招標人有足夠時間完成評標和與中標人簽訂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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