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工程師考試必背考點
作為監理人員必須堅守規程、規範、標準和制度,履行監理合同規定的義務和職責,工作認真,一絲不苟。下面是小編為大家蒐集整理出來的有關於監理工程師考試必背考點,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與相關法規1、建設工程監理涵義P1
(1)行為主體:監理單位。
(2)建設工程監理實施的前提:建設單位的授權。
(3)建設工程監理實施依據:法律法規、工程建設標準、勘察設計文件及合同。
2、建設工程監理性質P2
服務性、科學性、獨立性、公平性。
3、《建設工程監理範圍和規模標準規定》規定的必須實行監理的工程範圍和規模標準P3
(1)國家重點建設工程;
(2)大中型公用事業工程(總投資額3000萬元以上);
(2)成片開發建設的住宅小區工程(5萬平方米);
(3)利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組織貸款、援助資金工程;
(4)國家規定必須實行監理的其他工程: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以上關係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基礎設施項目範圍;學校、影劇院、體育場館項目。
4、建設準備階段的工作內容P9
(1)徵地、拆遷和場地平整;
(2)完成施工用水、電、通信、道路等接通工作;
(3)組織招標選擇監理、施工單位及設備、材料供應商;(4)準備必要的施工圖紙;
(5)辦理質量監督和施工許可手續。
5、建設工程新開工時間的含義P9
(1)不需開槽的工程,以正式開始打樁的日期作為開工日期。
(2)工程地質勘察、平整場地、舊建築物拆除、臨時建築、施工用臨時道路和水、電等工程開始施工的日期不能算作正式開工日期。
建設工程進度控制1、進度控制工作P1
編制計劃、付諸實施;檢查實際進度、分析偏差補救、調整、修改原計劃;再實施。
2、常見影響因素P2
業主因素、勘察設計因素、施工技術因素、自然環境因素、社會環境因素、組織管理因素、材料、設備因素、資金因素。
3、進度控制的措施P2
組織措施、技術措施、經濟措施、合同措施
4、設計準備階段進度控制的任務P3
(1)收集工期信息,進行工期目標和進度控制決策;
(2)編制工程項目總進度計劃;
(3)編制設計準備階段詳細工作計劃並控制執行;
(4)進行環境及施工現場條件的調查和分析。
5、項目實施階段項目總進度包括P4
(1)設計前準備階段的工作進度;
(2)設計工作進度;
(3)招標工作進度;
(4)施工前準備工作進度;
(5)工程施工和設備安裝進度;
(6)項目動用前的準備工作進度等。
6、總進度綱要的主要內容包括P4
(1)項目實施的總體部署;
(2)總進度規劃;
(3)各子系統進度規劃;
(4)確定里程碑事件的計劃進度目標;
(5)總進度目標實現的條件和應採取的措施等。
7、建設工程進度控制計劃體系主要包括P5
建設單位的計劃系統、監理單位的計劃系統、設計單位的計劃系統和施工單位的計劃系統。
8、建設單位編制(也可委託監理單位編制)的進度計劃包括P6
工程項目前期工作計劃、工程項目建設總進度計劃、工程項目年度計劃。
建設工程投資控制1、建設投資的構成:P1
設備及工器具購置費(積極部分)、建築安裝工程費、工程建設其他費用、預備費和建設期利息。
2、建設工程項目投資的特點:P2~3
(1)建設工程項目投資數額巨大;
(2)建設工程項目投資差異明顯;
(3)建設工程投資需單獨計算;
(4)建設工程投資確定依據複雜;
(5)建設工程投資確定層次繁多;
(6)建設工程投資需動態跟蹤調整。
3、投資控制的措施:P6
組織措施、經濟措施、技術措施、合同措施。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1、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目標P1
發展和完善建築市場、推進建築領域的改革(四項改革)、提高工程建設的管理水平、避免和克服建築領域的經濟違法和犯罪。
2、四項改革P1
法人負責制、招標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合同管理制(核心)。
3、建設工程合同分類P2
從承發包的'不同範圍和數量:建設工程設計施工總承包合同、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施工分包合同。
從完成承包的內容進行劃分:建設工程勘察合同、建設工程設計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4、建設工程合同的特徵P2
合同主體的嚴格性、合同標的的特殊性、合同履行期限的長期性、計劃和程序的嚴格性、合同形式的特殊要求。
建設工程質量控制1、建設工程質量P1
適用性、耐久性、安全性、可靠性、經濟性、節能性、與環境的協調性
2、工程質量的特點P4
影響因素多、質量波動大、質量隱蔽性、終檢的侷限性、評價方法的特殊性
3、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主要任務P8
(1)根據委託,受理建設工程項目的質量監督。
(2)制定質量監督工作方案。
(3)檢查建設各方主體的質量行為。包括資質或資格、質量管理體系和質量責任制的落實情況、有關文件資料是否齊全並符合規定。
(4)檢查建設工程實體質量。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和涉及安全的關鍵部位實地抽查,材料構配件質量抽查。監督地基基礎、主體及涉及安全的分部工程和質量驗收。
(5)監督工程質量驗收。
(6)向委託部門報送工程質量監督報告。
(7)對預製建築構件和商品混凝土的質量進行監督。
(8)政府主管部門委託的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