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註冊消防工程師《技術實務》章節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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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體燃燒:

一級註冊消防工程師《技術實務》章節知識點

根據各類可燃固體的燃燒方式和燃燒特性,固體燃燒的形式大致可分為5種,其燃燒各有特點。

(一)蒸發燃燒

硫、磷、鉀、鈉、蠟燭、松香、瀝青等可燃固體,在受到火源加熱時,先熔融蒸發,隨後蒸氣與氧氣發生燃燒反應,這種形式的燃燒一般稱為蒸發燃燒。樟腦、萘等易昇華物質,在燃燒時不經過熔融過程,但其燃燒現象也可看作一種蒸發燃燒。

(二)表面燃燒

可燃固體(如木炭、焦炭、鐵、銅等)的燃燒反應是在其表面由氧和物質直接作用而發生的,

為表面燃燒。這是一種無火焰的燃燒,有時又稱之為異相燃燒。

(三)分解燃燒

可燃固體,如木材、煤、合成塑料、鈣塑材料等,在受到火源加熱時,先發生熱分解,隨後分解出的`可燃揮發分與氧發生燃燒反應,這種形式的燃燒一般稱為分解燃燒。

(四)薰煙燃燒(陰燃)

可燃固體在空氣不流通、加熱温度較低、分解出的可燃揮發分較少或逸散較快、含水分較多等條件下,往往發生只冒煙而無火焰的燃燒現象,這就是薰煙燃燒,又稱陰燃。中大網校整理

(五)動力燃燒(爆炸)

動力燃燒是指可燃固體或其分解析出的可燃揮發分遇火源所發生的爆炸式燃燒,主要包括可燃粉塵爆炸、炸藥爆炸、轟燃等幾種情形。其中,轟燃是指可燃固體由於受熱分解或不完全燃燒析出可燃氣體,當其以適當比例與空氣混合後再遇火源時,發生的爆炸式預混燃燒。例如,能析出一氧化碳的賽璐珞、能析出氰化氫的聚氨酯等,在大量堆積燃燒時,常會產生轟燃現象。

這裏需要指出的是,上述各種燃燒形式的劃分不是絕對的,有些可燃固體的燃燒往往包含兩種或兩種以上的形式。例如,在適當的外界條件下,木材、棉、麻、紙張等的燃燒會明顯地存在分解燃燒、薰煙燃燒、表面燃燒等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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