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一級建造師報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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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 2017年浙江一級建造師考試報名時間為6月17日至30日,報考資格審查工作由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採取考後審查的 方式進行。具體信息如下:

2017浙江一級建造師報名公告

關於做好 2017 年度一級建造師 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市及義烏市人事(人力資源)考試辦公室,省直和中央部屬在浙 有關單位:

為做好 2017 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根據人力 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於做好 2017 年度一級建造 師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24 號)要求,以 及省人力社保廳等 12 部門《關於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實 行考後資格審查的通知》(浙人社發〔2017〕54 號)的規定,現 將有關考務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試定於 9 月 16 日至 17 日舉行,具體考試時間和科目為:

9 月 16 日 上午:9:00-11:00 建設工程經濟

下午:2:00-5:00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9 月 17 日 上午:9:00-12:00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下午:2:00-6:00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10 個專業)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分為建築工程、公路工程、鐵路工 程、民航機場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 工程、通信與廣電工程、礦業工程、機電工程 10 個專業,報考 人員可根據各自從事的工作選擇其中一個專業科目。

  二、報考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香港、澳門居民,遵紀守法, 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 試:

1、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 6 年, 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 4 年。

2、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 4 年, 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 3 年。

3、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 工作滿 3 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 2 年。

4、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工作滿 2 年,其中 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 1 年。

5、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 施工管理工作滿 1 年。

(二)免試部分科目條件。符合上述有關報名條件 ,於 2003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建設部頒發的《建築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資 質證書》,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免試《建設工程經濟》 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2 個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法規及相 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2 個科目的考試:

1、受聘擔任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2、具有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以上學歷並從事建設 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 20 年。

(三)報考條件中涉及專業工作時間期限的,均計算到報考 當年年底。

(四)因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已按有關 規定處理,尚在停考期內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該項考試。 以上具體專業細分見報名網上提供的“專業對照表”。

  三、獲得證書條件

參加全部 4 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 2 個考試年度內 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報考 2 個科目的人 員,必須在 1 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資格 證書。

四、報考事項

報考人員於6 月 17 日至 30 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 ( ) 鏈 接 的 中 國 人 事 考 試 網 (),按報名系統上的流程與要求,如 實填報報名信息,同時上傳經專用工具處理後的電子證件照(照 片處理要求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

報考人員須認真核對填報的信息、上傳的照片,以及選擇的 級別、科目、考區和報名點等,務必在確認無誤後下載打印“報 名錶”(打印的“報名表”供考生留存,供“考後資格審查”時 備用),打印“報名表”後即可進行網上交費。若發現報名信息 有誤,在交費之前可重新修改,交費後則不能再修改(報名和打 印的信息,應以交費前最後一次報名或修改的信息為準)。

已在網上報名並交費成功的考生可於 9 月 11 日至 15 日登錄 浙江人事考試網在線打印准考證(嚴禁下載自制或修改准考證), 按准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考點設在省直和各 設區市(及義烏市)市區。

考生必須按照報名條件進行誠信報名,原則上只能在現工作 地或户籍所在地報名考試。由於整個報考過程均由報名人員在網 上完成,因此如屬報名人員報錯信息,傳錯照片,選錯科目、級 別、考區和報名點,未交費,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等,導致參加 考試、信息聯絡、資格審查、證書制發和使用等受影響的,須由 報名人員自擔責任。只進行網上信息填報未進行網上交費的,視 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

  五、收費標準

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重新發布有關專業技術人員資格 考試項目收費標準的通知》(建計〔2016〕82 號)的規定和省物 價局、省財政廳浙價費〔2016〕71 號文件規定,考試收費標準 為:《建設工程經濟》、《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建設工程 項目管理》3 個科目為每人每科目 60 元,《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科目為每人 70 元。交費票據在考試當日到考點指定教室領取或 由監考人員發給。

  六、試題題型和考試要求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10 個專業)為主、客觀題混合卷, 在專用答題卡上劃定的區域內分別用 2B 鉛筆填塗和黑色墨水筆 書寫作答,答題所用草稿紙統一發放、考後回收。其他 3 個科目 均為客觀題,用 2B 鉛筆在答題卡上填塗作答,考試題本可做草 稿紙。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 鉛筆、橡皮、卷(削) 筆刀、計算器(免套、無聲、無文本編輯存儲功能)。必須憑準 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方可入場(兩證缺一不可),開考 5 分鐘後 禁止入場。嚴禁將電子通訊工具、提包、資料等物品帶至座位。 嚴禁將試卷、題卡、草稿紙及考試信息帶出或傳出考場。在答題 前應仔細閲讀試卷封二的注意事項和答題卡首頁的作答須知,按 規定的用筆塗寫考生基本信息和在答題卡指定的區域內作答。

  七、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不再單獨列項

2016 年開始將原“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即增項) 併入“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設置級別名稱為“增報專業”。 因此,已取得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需要報“增報專業”的考生, 報名時請在“級別”欄中選擇“增報專業”,考試成績當年有效。 各市的試卷預訂單也不再另行單獨上報。

  八、考試成績公佈和考後報考資格審查

考試成績經國家相關機構確認或劃定分數線後予以公佈,屆 時考生可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查詢並下載考試成績。

報考資格審查工作由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採取考後審查的' 方式進行。應試科目成績全部合格且有效的考生信息,在公佈 考試成績時一併公佈,同時公佈考後審查的時間、地點及所要 提交的資料等(同時也在行業主管部門的相關網站發佈)。

對於應試科目成績全部合格且有效的考生,必須在規定的 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參加現場考後報考資格審查,逾期不參加的 視為自動放棄考試成績。考後報考資格審查的具體時間、地點 和所需提交的資料等具體事項,由行業主管部門確定。報考條 件諮詢電話:0571-88816250、88816260。

九、有關要求

各市人事考試機構和建設部門要高度重視,密切配合,通力 協作,認真做好各個環節的考務工作(具體計劃見附件)。在考 後審工作中,考試機構和資格審查要加強溝通,提高工作效率, 及時完成考後審工作。要加強與考點、公安、無線電管理等相關 部門(單位)的協調溝通,採取切實措施,做好考試服務、考風 考紀和考試安全管理等工作。對弄虛作假和考試舞弊者,一經發 現,嚴格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 (人社部第 31 號令)處理;對考試結束後採用技術手段甄別為 雷同試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對主觀違紀 的,按我省人事考試違紀違規信息納入人事考試信用體系的規定 (浙人社發〔2014〕140 號)處理,確保考試工作的公平公正和 順利實施。

附件:2017 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浙江省人事考試辦公室

2017 年 6 月 5 日

抄送:省人力社保廳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省建築業管理局, 各市建委(建設局)、 義烏市建設局。

浙江省人事考試辦公室綜合科 2017 年 6 月 5 日印發

附件 2017 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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