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東一級建造師考試報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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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 2017廣東一級建造師考試報名網上信息填報和網上繳費時間:2017年6月19日9:00-7月10日17:00,歡迎來閲讀!

2017廣東一級建造師考試報名公告

各位考生: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於做好2017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24號)精神,現就我省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和題型

考 試 時 間

考 試 科 目

9月16日

上午9:00—11:00

建設工程經濟

下午14:00—17:00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9月17日

上午9:00—12:00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下午14:00—18:00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10個專業)

  二、考試地點

考試詳細地址以准考證標註為準。

  三、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按照原人事部、建設部《關於印發〈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的通知》(人發〔2002〕111號)、《關於印發〈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建造師執業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4〕16號)執行。報考級別分為“考全科”、“免二科”和“增報專業”3個類別。

(一)報考全部科目(4科)考試條件(報考級別為“考全科”)

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

1.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4年;

2.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3年;

3.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

4.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5.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二)免試部分科目考試條件(報考級別為“免二科”)

符合上述考全科報考條件,並於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設部頒發的《建築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免試《建設工程經濟》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2個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1.受聘擔任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2.具有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以上學歷並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0年。

(三)報考1個科目考試條件(報考級別為“增報專業”)

報考人員必須已取得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後方可報考增報專業。

以上報名條件中規定的專業工作年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2017年12月31日。

按照原人事部、建設部《關於印發〈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的通知》(人發〔2002〕111號)第三十四條規定,經國務院有關部門同意,獲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的外籍及港、澳、台地區的專業人員,符合本條件要求的,可報名參加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

按照原人事部《關於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規定,凡符合一級建造師考試相應規定的香港、澳門居民,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可報名參加考試。

  四、報名、收費標準和報考流程

(一)報名

該項考試實行全國統一網上報名。考生可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或報名登陸界面(zg.cpta.com.cn/examfront)進行報名,網上信息填報和網上繳費時間:2017年6月19日9:00-7月10日17:00。

(二)考試收費標準

考試收費標準按照《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廣東省財政廳關於我省房地產估價師考試等七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覆函》(粵發改價格函〔2016〕3495號)規定,綜合科目考試(建設工程經濟、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按每人每科45元收取,實務科目考試(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按每人每科45元收取。

(三)報考流程

1.用户註冊和電子照片上傳。首次登陸報名網站的考生請按網站要求進行註冊(必須填寫本人聯繫電話),並簽訂《考生報考承諾書》(附件2)以及填寫《工作簡歷表》(附件3)。已完成註冊的考生請直接登陸系統填寫報名信息。

考生上傳的電子照片務必真實,該照片除存檔外,還將用於製作准考證和證書,一經上傳不得修改。考試合格後,考生無需再次提交紙質照片。

考生在上傳照片前,請先在報名網站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軟件對照片進行處理,然後將審核通過(轉換後)的照片上傳。照片要求:本人近半年來免冠大一寸正面證件照片,紅、藍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於30K,像素大於300*215),轉換後的照片小於15K。

2.報名信息填報。考生登陸報名系統,按要求填寫個人報名信息。凡因個人填寫信息不準確、不真實,造成審核不合格的,責任自負。

按照屬地報考的原則,凡省直(單位名稱冠“廣東省”或在省或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註冊企業)、中央駐穗單位、駐穗部隊單位人員,在網上報名時請選擇省直。各市屬單位人員選擇所屬地市進行報名。

3.報名信息修改。考生如要進行信息修改,按照規定,在未確認報名信息前,考生可自行修改個人信息;已確認報名信息的,考生需先自行取消報名信息確認,方可修改報名信息;報名信息修改成功後需要再次進行報名信息確認。

為便於考生找回用户名、密碼,修改註冊信息,限制代報名行為,網上報名平台在用户註冊或登錄過程中,檢查考生提交的手機號碼在註冊庫中是否唯一,如果唯一則可以綁定該手機。綁定手機後,考生可以使用手機號碼登錄系統,接收系統向綁定手機發送驗證碼進行身份驗證,通過驗證後,考生可以查看用户名、重置密碼和修改註冊信息。

考生在規定時限內參加考試且有科目合格的,請認真核對檔案號是否與上年度一致,如不一致,則無法滾動計算成績。出現該種情形時,考生可在繳費前聯繫所在地考試管理機構要求修改;考試結束後,再提出檔案號信息修改的,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將不予受理。

4.報名表打印。考生完成照片上傳、信息填報和報名信息確認後,請下載並打印《2017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報名表》(附件1,以下簡稱《報名表》)。由於報名使用全國統一網報系統,報名結束後,系統將不再支持《報名表》下載和打印。

5.繳費。我省統一實行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逾期不繳費,視為放棄報名。考生在網上繳費前,務必再次確認報考級別、報考專業等報考信息,否則責任自負。

6.報名結束後,考生應將《報名表》和《工作簡歷表》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預審、蓋章並妥善保管,待該項考試預合格成績公佈後,再交由報名所在地考試機構進行考生資格複核。領取證書時,再一併領取《報名表》、《工作簡歷表》和複核材料複印件,並交由相關部門存入個人檔案。

7.網上繳費後需要開具發票的考生,請於7月13日前登陸省建設執業資格註冊中心網站(),填報考試費發票申請表,逾期不予受理。省建設執業資格註冊中心開具發票後,將在網站發佈領取通知。各市考生髮票由各市考試管理機構負責發放。

  五、准考證打印和考試

(一)准考證打印

網上繳費成功的考生可於2017年9月11日9:00-9月15日17:00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並打印准考證,請認真核對姓名、身份證、相片等信息內容,如發現與提交報名表信息不一致,務必在考試前到所在地考試管理機構查詢更正。考試時,考生憑準考證、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方可參加考試。

(二)考試

1.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設《建設工程經濟》、《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4個科目。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或參加1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增報專業)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考試成績全科合格且資格複核通過後,方可獲得資格證書或成績合格證明(增報專業)。

2.《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設置10個專業類別:公路工程、鐵路工程、民航機場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與廣電工程、建築工程、礦業工程和機電工程,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其他3個科目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務必在開考前注意:(1)答題前要仔細閲讀考生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正確填寫(塗)客觀題科目試卷代碼;(2)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3.按照國家關於做好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全工作的規定精神,考試開始後,考生一律禁止入場,2小時後可提前交卷離場。請廣大考生務必密切關注考試所在地交通等各方面情況,提前熟悉考場路線和考室位置,準時到場參加考試。

4.省直考區考生考試使用的文具(包括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削筆刀)和考室掛鐘由考點統一提供,考生只需攜帶准考證、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參加考試,嚴禁攜帶手錶、手機、耳機、電子筆和其他電子設備。地市考區的考室規則以准考證標註為準。

5.考生在考試期間,要自覺維護考場秩序,服從工作人員管理,遵守考場紀律,若有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有關規定和《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處理,並通告考生所在單位。考試結束後,考試機構將採用技術手段進行雷同答卷的認定,被甄別為雷同答卷的,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六、成績公佈和成績複核

(一)成績公佈及合格標準劃定

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工作安排,考試成績計劃在2017年12月底公佈,考生可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進行成績查詢,具體公佈時間以網站公告為準;合格標準線以國家劃定的標準為準。

(二)成績複核

考生對個人成績如有疑問,可在考試成績公佈後15日內向報考地考試管理機構提交成績複核申請,逾期不予辦理。

  七、考後資格複核

考後資格複核實行屬地管理,誰複核誰負責。省直報名點報考的考試成績合格人員資格複核由省人事考試局(收表公告公佈在廣東人事考試網)負責;各市報名點報考的考試成績合格人員資格複核由所在地考試管理機構負責。省直、各市考試管理機構具體聯繫方式詳見附件4。

考生資格審核全省實行考前個人填寫、單位初審和考後考試機構資格複核的程序。為提高工作效率,縮短複核、制發證週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證書,在考試成績公佈後,按照各科目試卷總分60%的預合格標準,接收考生材料並複核。請全科達到預合格分數線的人員按照所屬考試機構的通知要求,按時到指定場所提交複核材料(資格複核提交材料目錄及要求見附件5)。請廣大考生密切留意網上公告和所在地考試機構通知。

本人因事無法前往須委託他人送審的,要提交代辦委託書(附件6),並在之後一個月內,再由本人前往送審點送審。按照部人事考試中心《關於做好資格考試報名初審考後複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號)文件要求,凡未按規定要求和時限提交複核材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逾期和資格複核未通過的人員不予核發證書。

  八、證書領取

各市證書發放工作由所在市考試管理機構負責。

省直證書發放工作由省人事考試局負責,考生可憑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到省人事考試局領取(代領的須憑代領人及合格證書持有人的身份證原件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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