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一級建造師水利重要考點歸納:施工質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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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建造師的含義是指懂管理、懂技術、懂經濟、懂法規,綜合素質較高的綜合型人員,既要有理論水平,也要有豐富的實踐經驗和較強的組織能力。下面和小編來看看2017一級建造師水利重要考點歸納:施工質量管理。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2017一級建造師水利重要考點歸納:施工質量管理

1.水利工程質量事故分類

根據《水利工程質量事故處理暫行規定》,工程質量事故按直接經濟損失的大小,檢查、處理事故對工期的影響時間長短和對工程正常使用的影響,分為一般質量事故、較大質量事故、重大質量事故、特大質量事故。

2.質量事故調查報告的內容

(1)工程名稱、建設地點、工期,項目法人、主管部門及負責人電話。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工程部位以及相應的參建單位名稱。

(3)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事故發生原因初步分析。

(5)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6)事故報告單位、負責人以及聯絡方式。

3.水利工程質量事故調查管理權限

(1)一般事故由項目法人組織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進行調查,調查結果報項目主管部門核備。

(2)較大質量事故由項目主管部門組織調查組進行調查,調查結果報上級主管部門批准並報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核備。

(3)重大質量事故由省級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組織調查組進行調查,調查結果報水利部核備。

(4)特別重大質量事故由水利部組織調查。需要注意的是,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的規定,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特別重大質量事故由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4.單位工程項目劃分原則

(1)樞紐工程,一般以每座獨立的建築物為一個單位工程。當工程規模大時,可將一個建築物中具有獨立施工條件的一部分劃分為一個單位工程。

(2)堤防工程,按招標標段或工程結構劃分單位工程。可將規模較大的交叉聯結建築物及管理設施以每座獨立的建築物劃分為一個單位工程。

(3)引水(渠道)工程,按招標標段或工程結構劃分單位工程。可將大、中型(渠道)建築物以每座獨立的建築物劃分為一個單位工程。

(4)除險加固工程,按招標標段或加固內容,並結合工程量劃分單位工程。

5.分部工程項目劃分原則

(1)樞紐工程,土建部分按設計的主要組成部分劃分;金屬結構及啟閉機安裝工程和機電設備安裝工程按組合功能劃分。

(2)堤防工程,按長度或功能劃分。

(3)引水(渠道)工程中的河(渠)道按施工部署或長度劃分。大、中型建築物按工程結構主要組成部分劃分。

(4)除險加固工程,按加固內容或部位劃分。

(5)同一單位工程中,各個分部工程的工程量(或投資)不宜相差太大,每個單位工程中的分部工程數目,不宜少於5個。

6.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等級

《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檢驗與評定規程》SL 176--2007(以下簡稱新規程)規定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等級分為“合格”、“優良”兩級。合格標準是工程驗收標準。優良等級是為工程項目質量創優而設置。

7.水利水電工程驗收分類

法人驗收應包括分部工程驗收、單位工程驗收、水電站(泵站)中問機組啟動驗收、合同工程完工驗收等;政府驗收應包括階段驗收、專項驗收、竣工驗收等。驗收主持單位可根據工程建設需要增設驗收的類別和具體要求。

8.水利工程驗收要求

分部工程

分部工程驗收應由項目法人(或委託監理單位)主持。分部工程驗收應具備以下條件:

(1)所有單元工程已完成;

(2)已完單元工程施工質量經評定全部合格,有關質量缺陷已處理完畢或有監理機構批准的處理意見;

(3)合同約定的'其他條件

單位工程

單位工程驗收應由項目法人主持。單位工程驗收應具備以下條件:

(1)所有分部工程已完建並驗收合格。

(2)分部工程驗收遺留問題已處理完畢並通過驗收,未處理的遺留問題不影響單位工程質量評定並有處理意見。

(3)合同約定的其他條件

完工驗收

合同工程完工驗收應由項目法人主持。合同工程完工驗收應具備以下條件:

(1)合同範圍內的工程項目已按合同約定完成;

(2)工程已按規定進行了有關驗收;

(3)觀測儀器和設備已測得初始值及施工期各項觀測值;

(4)工程質量缺陷已按要求進行處理;

(5)工程完工結算已完成;

(6)施工現場已經進行清理;

(7)需移交項目法人的檔案資料已按要求整理完畢;

(8)合同約定的其他條件

竣工驗收

根據《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規程》SL223--2008,竣工驗收應在工程建設項目全部完成並滿足一定運行條件後1年內進行。不能按期進行竣工驗收的,經竣工驗收主持單位同意,可適當延長期限,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一定運行條件是指:

(1)泵站工程經過一個排水或抽水期;

(2)河道疏浚工程完成後;

(3)其他工程經過6個月(經過一個汛期)至12個月

專項驗收

水利水電工程的專項驗收主要有環境保護、水土保持、移民安置以及工程檔案等專項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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