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廣東所有高職院校全面實現分類考試招生

來源:文萃谷 2.19W

導讀:日前,廣東省教育廳發佈了《關於做好2017年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就加快推進我省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提出明確要求,確定我省從2017年試行以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為主要依據進行分類招生錄取的改革試點,考生2017年1月參加考試,3月確定錄取,已被高職院校錄取的考生可不用參加普通大學聯考。具體內容請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2017年廣東所有高職院校全面實現分類考試招生

據瞭解,“加快推進高職院校分類考試,高職院校考試招生與普通高校相對分開”是《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國務院《實施意見》)提出的明確要求。為貫徹落實好國務院《實施意見》精神,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粵府〔2016〕17號)要求,2017年起,我省高職院校在繼續進行面向中職學生“3+技能課程證書”考試、自主招生、中高職銜接三二分段、五年一貫制等分類考試招生改革的基礎上,試行省內所有高職院校以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為主要依據進行分類招生錄取的改革試點。2017年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應、往屆畢業生和社會青年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自主選擇參加2017年1月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語文、數學、英語3門科目的考試,並以語文、數學、英語3門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作為報考省內高職院校分類招生“文化素質”錄取依據。

據介紹,2017年全省將有80多所高職院校擬試行依據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錄取,安排的招生計劃數將佔高職院校年度招生計劃的30%左右,招生專業除體育類、藝術類專業外,其餘符合招生條件的專業均開展此項改革試點。

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負責人提醒廣大考生和家長,依據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錄取進入高職院校的考生,與通過統一大學聯考錄取的考生完全相同,並且按照教育部的統一部署,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安排在統一大學聯考前完成,我省依據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錄取將在2017年3月底前錄取結束。已被錄取的考生,可參加大學聯考並參加本科院校錄取,但不能參加2017年高職高專層次的錄取(包括高職院校“自主招生”、“3+技能課程證書”等分類招生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參加大學聯考和其他形式的本專科招生錄取。考生可根據自身實際踴躍參加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積極報考心目中理想的高職院校和專業,增加被錄取的機會,避免萬一大學聯考成績不理想,自己嚮往的高職院校和專業又已因錄取滿額而錯失錄取機會。

廣東省教育廳

2016年11月16日

2017年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熱點問答

日前,廣東省教育廳印發《關於做好2017年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就加快推進我省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提出明確要求。近日,記者就我省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熱點問題採訪了省教育廳有關負責人。

問:為什麼要試行以學考成績為主要依據進行分類招生錄取改革試點

答:為貫徹國家和省考試招生改革實施意見的要求,從2017年起,我省高職院校在繼續進行面向中職學生“3+技能課程證書”考試、自主招生、中高職銜接三二分段、五年一貫制等分類考試招生改革的基礎上,試行以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以下簡稱:學考)為主要依據進行分類招生錄取改革試點,即增加語文、數學和英語3門學考科目,由考生自願選擇報考,考試成績作為學生報考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的主要依據。

加快推進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是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試行以學考成績為主要依據進行分類考試招生錄取的改革試點,為學生接受高等教育提供多樣的入學形式,有利於促進學生健康發展和高職院校科學選才,較好地滿足學生多樣化的學習選擇和高校多元化的人才選拔要求。一是有利於考生選擇適合自己的教育,減輕學生的應考壓力。試行以語文、數學、英語3門學考科目成績為主要依據進行分類招生改革試點,有利於高中階段應、往屆畢業生儘早選擇適合自己的教育,合理分流到高職院校分類招生考試中來。參加語文、數學、英語3門學考科目考試、符合條件的且報考了高職院校分類招生院校志願的考生,可以被高職院校錄取,錄取後可不參加普通大學聯考,這將大大減輕部分考生的大學聯考升學壓力,也符合高職院校人才培養的需求。二是有利於高職院校選拔人才。以語文、數學、英語3門學考科目成績為主要依據進行分類招生改革試點,鼓勵和動員符合條件的高中畢業生積極報考,有利於適應高職院校的辦學定位,較好地滿足高職院校選拔和培養技術技能型人才。三是為考生提供多次選擇的機會。高職院校以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為依據分類招生錄取的考生,還可以參加統一大學聯考,參加本科院校錄取,使考生有多次選擇的機會。

問:高職院校分類招生的招生對象是什麼?

答:高職院校分類招生的招生對象為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考生:

(一)符合2017年廣東省普通大學聯考報考條件並參加大學聯考報名的考生【含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應、往屆畢業生和社會青年】。

(二)參加了2017年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語文、數學、英語3門科目考試的考生。

(三)參加了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思想政治、歷史、地理3門或物理、化學、生物3門科目考試且符合高職院校錄取要求的考生。其中,文科類考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為物理、化學、生物3門學科;理科類考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為思想政治、歷史、地理3門學科,此前未參加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思想政治、歷史、地理3門或物理、化學、生物3門科目考試的考生(含中等職業學校應、往屆畢業生和社會青年)要根據自身意願及原有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成績情況選擇報考。

(四)身體健康的考生(按《教育部 衞生部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於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執行)。

問:考生如何報考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

答:自願參加依據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分類考試招生錄取的考生,首先,要按照規定在11月14日-19日登陸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系統(網址是)進行預報名並辦理報名手續,報名參加2017年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語文、數學、英語3門科目的.考試。對未參加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思想政治、歷史、地理3門或物理、化學、生物3門科目考試的考生(含中職生),要結合自身實際,以文科考生或理科考生身份報名參加學業水平考試物理、化學、生物3門或思想政治、歷史、地理3門科目考試,並均需獲得等級且有1個C以上。其次,按照普通大學聯考報名的相關規定參加2017年普通大學聯考報名。再次,要在規定時間內根據省招生辦公佈的各高職院校文、理科招生計劃和院校公佈的招生章程,依據本人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情況和意願,登錄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管理系統填報志願。

報考高職院校自主招生的考生,要參加普通大學聯考報名,同時要根據報考院校的要求,及時登陸高職院校開設的本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進行報名並參加學校組織的考試。報考“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考試”考生,要參加普通大學聯考報名,並參加與大學聯考同時進行的全省統一考試。

問: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時間怎樣安排?

答:語文、數學和英語科目每年組織一次考試,2017年安排在 1月8日舉行考試。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和生物科目安排在1月7日考試。語文考試時長為120分鐘,其他科目每門考試時長各為90分鐘。

問: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成績如何使用?考生在報考時應該注意那些問題?

答:2017年語文、數學、英語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成績,作為高職院校分類招生錄取的主要依據,高職院校也可以以語文、數學、英語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成績作為普通高中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自主招生“綜合文化考試”的成績,成績當年有效。同時,語文、數學和英語科目學考成績也可作為普通高中學生畢業及同等學力認定科目成績的主要依據之一,成績長期有效。

有意向參加高職院校分類招生的考生(含中職學校畢業生、社會青年),除須報考2017年語文、數學、英語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外,還要注意自己所參加的物理、化學、生物3門或思想政治、歷史、地理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是否均獲得等級,並且有至少須1門學科成績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如沒有參加或未能達到1個C以上,還需要相應報名參加物理、化學、生物3門或思想政治、歷史、地理3門科目學業水平考試。

問:實行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的院校有哪些?招生計劃是如何安排?

答:省內所有高職院校(含高等專科院校)都必須參加依據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進行分類考試招生錄取改革試點。在招生計劃的安排上,2017年依據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錄取的招生計劃數要佔本校年度招生計劃的30%左右。各高職院校根據自身人才培養目標和要求,科學合理編制分類招生文、理科專業計劃,由省招辦彙總向社會公佈。

問: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的時間安排?

答:2016年11月上旬,各地教育局、普通高中宣傳發動,組織學生報名參加高中學業水平考試;2016年12月底,高職院校向社會公佈招生章程,進行招生宣傳發動; 2017年1月上旬,進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2017年1月中、下旬,進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評卷;2017年2月上旬,編制招生計劃;2017年2月下旬前,向考生公佈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並組織考生填報志願; 2017年3月中旬前,組織高職院校進行招生錄取。2017年3月底前,招生院校公佈擬錄取考生名單,並報省招生辦公室審核備案,根據審核通過的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

問:報考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的考生如何填報志願?

答:2017年2月下旬,將向考生公佈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並組織考生登陸全省統一的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管理系統填報志願。具體填報志願時間、方式和錄取另文通知。

問:如何確保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錄取公平公正?

答:在高職院校分類招生錄取工作中,我省將嚴格按照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構建嚴格管理、規範有序、公平公正的招生工作管理體系,全力維護招生工作的良好秩序,確保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錄取公平公正。一是認真制定招生章程。各高職院校按照教育部和省的統一部署,科學規範制定招生章程,並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備案後提前向社會公佈,招生錄取過程中,各高職院校必須按照已公佈的招生章程進行錄取和安排專業。二是嚴格執行招生工作紀律和規程。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嚴格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六不準”、“十嚴禁”、“26個不得”的工作規定,全面規範招生錄取行為,切實維護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良好聲譽。三是充分發揮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檢查作用,按照“全程參與、重點監督”的原則和教育部關於招生錄取紀檢監察工作的要求,加強對錄取工作重點崗位、重點環節、重點時段的監督檢查,強化招生工作管理,全力維護分類招生工作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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