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教育廳要求各市嚴格規範民辦高中跨市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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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近日,在河北省教育廳發佈《關於2017年中國小招生工作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後,石家莊、邯鄲、保定、滄州、衡水等河北省下轄的11個設區市及定州市、辛集市均相繼在其教育局官方的網站發佈“嚴格規範外地民辦普通高中招生”的相關公告。具體內容請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河北教育廳要求各市嚴格規範民辦高中跨市招生

從承德市教育局處獲取了《關於2017年中國小招生工作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以下簡稱《補充通知》)詳細內容。

《補充通知》稱,為貫徹落實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廳認真做好2017年招生工作的'有關要求,進一步做好民辦中國小招生工作,促進民辦學校規範招生,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河北省教育廳於6月23日就2017年中國小招生工作有關問題下發補充通知。

此外,該《補充通知》從四個方面對河北省範圍內的中國小招生工作進行規範。

第一、堅持義務教育免試入學。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堅持免試入學,不得采取統一筆試方式選拔生源。可採取談話交流、活動考察、查閲綜合評價記錄等方式進行招生,其相關要求、程序等要主動公開,接受社會監督。支持鼓勵採取隨機派位方式進行招生。

第二、堅持市城統籌。在本市範圍內跨縣招生的,由各市統籌確定;省內跨市招生的,應按照生源地招生工作部署同步進行,具體時間由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門確定。跨市招生的民辦普通高中應在招生前,將學校招生計劃、招生方式、招生時間、招生程序、招生簡章等報送其所在地市級教育行政部門,納入生源地招生入學工作整體部署。招生計劃分別在學校所在地和生源地市級教育網站公告。

第三、要加強監督管理。嚴格學校提前組織招生、超計劃招生、擅自招生。招生結束後,由學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及時告知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門招生結果。加強學籍管理,各中國小校不得搶注學籍,也不得空掛學籍。不得以虛假宣傳、減免學費、錢物獎勵等方式惡意競爭,搶奪生源。對違反規定進行招生的學校,其教育主管部門要責令改正,並視情況給予相應處理。對於嚴重違規招生、擾亂招生秩序、造成惡劣影響的學校可暫停其招生資格。市、縣兩級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履行監督和管理職責,對發現的違規招生行為要及時作出處理,共同維護好全省中國小招生秩序。

第四、要加強宣傳引導。要採取多種方式和有效措施積極宣傳中國小招生考試政策,引導學生家長樹立正確的教育觀、成才觀。理性對待子女入學,選擇合適的學校,避免盲目跟風擇校。

另據承德市教育信息網6月28日發佈的《承德市教育局關於規範外地民辦普通高中學校到我市招生的公告》顯示,承德市教育局是按照《河北省教育廳關於2017年中國小招生工作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冀教明電[2017]22號)的文件精神,將本市相關要求進行公告。

類似的,石家莊、保定、邯鄲等市教育局在其官方發佈的關於“嚴格規範外地民辦普通高中招生”相關公告中,也提到了是按照《河北省教育廳關於2017年中國小招生工作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要求。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河北11個設區市及定州市、辛集市教育局的公告中,均在“嚴格規範外地民辦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及“大力加強對民辦學校的監督管理”等方面提出具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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