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2016民辦學校國中招生工作安排
導讀:西安2016民辦學校國中招生工作安排為:4月16日—4月20日報名,5月28日集中統一測評,具體內容請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培訓網!
【報名時間】
2016年4月16日—4月20日
【測評時間】
2016年5月28日
【報名方式】
實行網上報名,每位學生只能選報一所學校。
【招生錄取方式】
以過程性評價值加階段性評價值的評價總值,由高到低排序,以市教育局審批的計劃人數為基準錄滿為止。
【招生範圍】
西安市户籍或具有西安市學籍的應屆國小畢業學生。
【招生辦法】
採用綜合素質評價的方式。過程性評價值為200;階段性評價值為100。
①綜合評價總值及分項值設定
綜合素質評價總值為300。其中過程性評價值為200;階段性評價值為100。
②過程性評價認定
依據《西安市國小生綜合素養髮展評價標準》,評閲《國小生素質教育報告單》記載情況,對報名學生國小階段成長過程進行評價認定。
③階段性評價認定
階段性評價內容要求注重綜合發展能力評價,淡化純知識的記憶性評定,關注應用能力的思維性評定,包涵道德品質、行為習慣、審美情趣、心理素養、思維方式、學習能力等方面,不得出現“奧數”內容,評價方式採用問卷形式進行。
④招生錄取方式
以過程性評價值加階段性評價值的評價總值,由高到低排序,以市教育局審批的計劃人數為基準錄滿為止。
⑤有關參與階段性評價的規定
報名人數高於招生計劃總數120%的學校方可實施階段性評價程序過程;低於招生計劃總數120%的學校不再實施對國小生畢業綜合素質養成階段性評價的程序過程,招生依據《國小生素質教育報告單》反映的學生綜合素質養成情況,實施過程性評價程序,以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錄取新生。
⑥未被錄取學生的入學規定
參與民辦學校招生而未被錄取者,凡符合我市入學政策條件的'學生,由各區縣教育局按照學區劃分範圍和“免試就近入學”原則,直接向公辦學校分派學位。
⑦招生和入學收費的規定
民辦學校招生工作不得向報名學生收取任何費用。正式錄取的學生嚴格按照物價部門審定的收費標準執行。接受政府委託承擔義務教育任務的民辦學校,對相關學生按照公辦學校費用標準執行。
階段性評價不得出現“奧數”內容
評價日期:5月28日上午9:30-10:50,時間為80分鐘。
階段性評價內容
1、要求注重綜合發展能力評價,淡化純知識的記憶性評定,關注應用能力的思維性評定,包涵道德品質、行為習慣、審美情趣、心理素養、思維方式、學習能力等方面,不得出現“奧數”內容,評價方式採用問卷形式進行。
階段性評價各學科內容的比重
2、有關評價問卷內容比重的要求:以類制卷,命題比重可控制在科學素養佔50%、人文素養佔50%;分科制卷,命題比重控制可掌握在語文30分,數學30分,英語10分,科學10分,其它學科20分的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