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區2017年小升中招生方案
導讀:北京市通州區2017年小升中招生方案已公佈,本市户籍的國小畢業生,按區教委確定的“單校對口劃片分配入學,且學生實際居住地在中學服務範圍內”的辦法升入國中。具體內容請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為了落實教育部關於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工作的總體部署,依法保障我區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權益,根據北京市教委《關於2017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的意見》文件,現就2017年北京市通州區小升中招生方案公佈如下: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意見》(國發〔2012〕48號),繼續堅持鞏固成果、完善制度、推進改革的總體思路,深化義務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大力促進教育公平,着力完善義務教育入學規則,保持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確保我區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有序推進。
二、工作原則
堅持政府統籌,將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作為政府行為予以保障。
堅持免試、就近,確保每一個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
堅持程序規範,把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作為規範辦學的重要環節,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三、入學條件和方式
(一)本市户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1.國小入學。
凡年滿6週歲(2011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本市户籍適齡兒童均須按區教育考試中心和各鄉鎮教委辦劃定的學校服務範圍,在規定時間參加學齡人口信息採集後,由其家長帶領,按照規定時間、地點持實際住所居住證明(房屋產權證、購房合同、發票或其他合法有效的房屋住所證明)及户口簿等材料到實際居住地國小辦理登記入學手續。
2.國中入學。
本市户籍的國小畢業生,按區教委確定的“單校對口劃片分配入學,且學生實際居住地在中學服務範圍內”的辦法升入國中。區教育考試中心使用全市統一的國中入學服務系統進行分配入學。
臨河裏國小的畢業生由梨園鎮教委辦按就近原則分配。
要求回户口或家庭新住址所在區升入國中的國小畢業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在就讀國小填寫“回户口或家庭實際居住地所在區入學申請表”,由學籍所在區教委審核並加蓋公章,再到户口或家庭新住址所在區教委辦理登記手續,登記後將“回户口或家庭實際居住地所在區入學申請表”交回就讀國小。該生由登記部門所在區分配入學,原學籍所在區不再保留其國中入學資格。我區鄉鎮地區需返城的國小畢業生參照以上程序辦理手續。此項工作由區教育考試中心負責。
3.殘疾兒童少年入學。
本市户籍殘疾兒童少年經區特殊教育中心測試可以入學接受教育的,根據殘疾程度,由區培智學校接收其入學,或由實際居住地所在普通中國小接收其進行隨班就讀,保證其完成九年義務教育。殘疾兒童少年入學也應在規定時間參加學齡人口信息採集。
4.特長生入學。
除市教委批准的可招收體育、藝術和科技特長生的學校原則上面向本區招收特長生以外,其他學校一律不得以特長生的名義招收學生。特長生招生項目和數量要向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非物質文化遺產方向傾斜。2017年我區招收特長生比例控制在我區國中招生總人數的4%以內。
區教委體美科、區教育考試中心負責統一組織特長生入學。
(二)非本市户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按本市户籍對待的非本市户籍適齡兒童少年情況見附件1。
非本市户籍的適齡兒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我區工作或在我區居住需要在我區接受義務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本人在京務工就業證明、在京實際住所居住證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證(或有效期內居住登記卡或暫住證)、户口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在當地沒有監護條件的證明等相關材料(簡稱“五證”),按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經相關委辦局、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聯合審核通過後,由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開具在京就讀證明,參加學齡人口信息採集。
國小入學,開具在京就讀證明並參加學齡人口信息採集的`非本市户籍適齡兒童,在區直地區居住的按照“多校聯合電腦派位”的方式進入我區有空餘學位的國小就讀,在鄉鎮地區居住的按照“分配入學”的方式進入我區國小就讀。 “多校聯合電腦派位”方式詳見附件2《2017年通州區非本市户籍適齡兒童國小入學工作實施方案》。各鄉鎮教委辦制定非本市户籍適齡兒童國小入學分配方案並報區教育考試中心審核、備案後實施。
國中入學,非我區國小畢業的非本市户籍國小畢業生按照《2017年通州區非本市户籍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證明證件材料審核實施細則》到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確認,開具在京就讀證明。非我區國小畢業且已在我區開具在京就讀證明的,和在我區國小畢業的非本市户籍國小畢業生到我區中學聯繫就讀。
(三)寄宿學校和民辦學校入學
申請進入寄宿制學校(班)就讀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時須向學校出示學生本人2017年4月1日以後在本市區級以上醫院進行一般性體格檢查的體檢證明。
民辦學校除有寄宿條件的可跨區接收新生外,均限在本區接收新生。
(四)其他
凡屬區級以上人民政府引進人才子女入學,按相關規定由區教育考試中心協調解決。
對持有烈士子女、台籍學生、華僑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全國勞動模範子女身份證明的學生,按相關規定,在同等條件下給予照顧。
四、工作要求
(一)工作職責
我區的義務教育入學工作,在區教育考試招生委員會和區教委的領導下,由區教育考試中心全面負責組織實施。
區直中國小的義務教育入學工作,由區教育考試中心負責組織、協調。鄉鎮中國小的義務教育入學工作,由各鄉鎮教委辦負責組織、協調。
各中國小嚴格執行區教委制定的工作實施細則,樹立全局意識,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確保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平穩有序進行。
(二)規範操作
1.嚴格執行區教委的時間安排。
詳見附件3《2017年通州區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時間安排》。
2.嚴格執行區教委制定的入學辦法。
國小入學工作,本市户籍適齡兒童堅持“以住房為主,兼顧户口”的原則。對於在學校招生範圍內户口與住房地址一致的新生,要優先保證其在相應的學校就讀,學位不足時,按落户年限長短,順序接收入學;在學校招生範圍內户口與住房地址不一致的新生,以住房地址為主入學,學位不足時,按法定監護人獲得房屋所有權證時間先後,順序接收入學;在學校招生範圍內只有户口無住房的新生,由區教育考試中心或鄉鎮教委辦安排入學。區直國小按區教育考試中心劃定的服務範圍招生;農村國小按鄉鎮教委辦劃定的服務範圍招生。
國中入學工作,本市户籍適齡兒童少年按“單校對口劃片分配入學,且學生實際居住地在中學服務範圍內”的辦法入學。
因學位不足未能登記入學或未在規定時間登記入學的適齡兒童少年,按屬地安排進入有空餘學位的公辦、民辦學校入學。區直地區由區教育考試中心安排,鄉鎮地區由鄉鎮教委辦安排。
強化部門聯動審核,區教委將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審核入學資格。特別是對實際居住的審核,重點對過道房、車庫房、空掛户等情況進行核查,凡不符合實際居住條件的,均不得作為入學資格條件。
3.實行計劃管理。
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實行計劃管理。區教委結合學齡人口數量、國小畢業生數量和中國小校辦學規模等制定招生計劃並上報市教委備案,各學校未經批准不得擅自調整招生計劃。
4.加強學籍管理。
北京市中國小管理信息系統將依據國小和國中入學服務系統建立新生學籍。
5.杜絕違規操作。
各中國小嚴格執行區教委統一規定的時間表和入學工作程序。堅決治理亂收費;堅決禁止任何學校及社會培訓機構舉辦各類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培訓班;堅決禁止學校私自招生;堅決禁止在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中組織任何形式的考試、測試和麪試選拔學生,嚴禁將各種考試成績、獎勵證書作為入學依據;堅決禁止國中校違規在國小非畢業年級提前招生。認真接受羣眾監督,認真對待羣眾來信來訪,依法嚴肅處理違規違紀事件。區教委對違規違紀事件在依法處理前將及時通報。
6.國小入學服務系統和國中入學服務系統。
區教育考試中心結合實際制定國小入學服務系統和國中入學服務系統使用説明,經區教委同意後向社會進行公佈。
(三)公示宣傳
區教委通過通州區教育考試中心網站向社會公示本區義務教育入學工作實施細則、國小入學服務系統和國中入學服務系統使用説明、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招生範圍。各中國小以招生簡章的形式公示學校性質、辦學規模、經費來源、招生安排等內容。每所承擔義務教育任務的中國小要在學校顯著位置公示學校錄取名單,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區教委辦公室、區教育考試中心和各鄉鎮教委辦要通過多種方式、途徑對義務教育入學政策、入學服務系統使用辦法進行廣泛、深入、細緻地宣傳,特別是要讓學生家長了解一般公辦國中升入優質高中校額到校政策,推進義務教育就近入學順利實施。
(四)監督檢查
區教委加強對義務教育入學工作的監督和檢查,對義務教育入學工作中的違規行為,一經查實,對有關學校和責任人嚴肅處理。
通州區義務教育入學工作諮詢電話:81533292、81533294。
通州區義務教育入學工作信訪電話:69540961。
通州區義務教育入學工作監督舉報電話:69545155。
附件:
1.按本市户籍對待的非本市户籍適齡兒童少年情況
2.2017年通州區非本市户籍適齡兒童國小入學工作實施方案
3.2017年通州區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時間安排
附件1
按本市户籍對待的非本市户籍適齡兒童少年情況
在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中,對非本市户籍但持有下列證明材料之一的各類人員子女,按本市户籍適齡兒童少年對待:
(1)區教委開具的“台胞子女就讀批准書”;
(2)全國博士後管理部門開具的《博士後研究人員子女介紹信》及其父(或母)的《進站函》;
(3)部隊師(旅)級政治部開具的隨軍家屬證明及現役軍人證件;
(4)區僑務部門開具的《華僑子女來京接受義務教育證明信》;
(5)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開具的《子女關係證明信》及其父(或母)本市常住户口簿;
(6)市人力社保部門簽發有效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證》;
(7)中國化學工程第六建設公司北京分公司開具的《非本市户籍職工子女身份證明》;
(8)區人力社保部門開具的“原北京下鄉青年子女身份證明”。
附件2
2017年通州區非本市户籍適齡兒童國小入學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通州區教委《2017年通州區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實施細則》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區直國小服務地區非本市户籍適齡兒童國小入學
在通州區直屬國小本市户籍適齡兒童服務範圍內實際居住的、通過“五證”審核並開具“非本市户籍適齡兒童在通州區國小就讀證明”的非本市户籍適齡兒童,採取“多校聯合電腦派位”的方式派位到有接收條件的國小入學。
(一)聯合派位學校
1.第一組:貢院國小、永順國小、第四中學。
2.第二組:中山街國小、東方國小、民族國小。
3.第三組:後南倉國小、官園國小、第二中學。
4.第四組:北京國小通州分校、芙蓉國小、教師研修中心實驗學校。
5.第五組:運河國小、玉橋國小、南關國小。
6.第六組:潞河中學附屬學校、第一實驗國小、北苑國小。
7.第七組:史家國小通州分校、實驗二小通州分校、臨河裏國小。
8.第八組:甘棠中學。
(二)分批次電腦派位辦法
1.填報志願。
非本市户籍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規定時間內填報志願,一個聯合派位學校組即一個志願,每名適齡兒童最多可填報8個志願。
2.電腦派位。
第一批次: 非本市户籍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自有住房的,按所填志願的順序和學校可接收學位數量進行電腦派位。
第二批次:非本市户籍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租住住房的, 在第一批次派位結束後按所填志願的順序和學校可接收學位數量進行電腦派位。
填滿8個志願但因國小學位不足未派位進入志願學校的非本市户籍適齡兒童,由通州區教育考試中心確定學校入學。
區直國小服務地區的非本市户籍適齡兒童國小入學工作,由區教委統一組織,區教育考試中心具體實施。派位工作將嚴格程序,規範操作,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二、鄉鎮國小服務地區非本市户籍適齡兒童國小入學
鄉鎮國小服務地區開具“非本市户籍適齡兒童在通州區國小就讀證明”的非本市户籍適齡兒童,由相應的鄉鎮教委辦分配入學。
三、非本市户籍適齡兒童因未按規定時間填報志願、未填滿8個志願且沒有派位進入志願學校和未到派位和分配的國小審核登記的,視為自動放棄在通州區國小入學資格。
四、非本市户籍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採集信息時應如實填報,信息不準確將不能正常入學。
五、全區非本市户籍適齡兒童國小入學工作時間安排
(一)6月8日至6月15日,區直國小服務地區非本市户籍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登錄通州區教育考試中心網站填報志願。
(二)6月30日,區直國小服務地區非本市户籍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登錄通州區教育考試中心網站查詢電腦派位結果。
(三)7月2日,全區非本市户籍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五證”和“非本市户籍適齡兒童在通州區國小就讀證明”到派位和分配的國小審核登記。
附件3
2017年通州區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時間安排
時間 | 工作內容 |
4月29日前 | 完成我區國小畢業生信息核對工作。 |
5月1日起 | 開通義務教育入學服務平台入學政策宣傳門户。 |
5月8日-12日 | 區教育考試中心受理回户口所在區和到家庭實際居住地所在區國中入學申請、審核、登記工作(5月10日完成出區審核,5月12日在入學平台中完成回區手續)。 |
5月8日-31日 | 完成國小和國中入學信息採集工作。 |
5月13日-23日 | 完成國中特長生招生工作。 |
5月17日 | 啟動非本市户籍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證明證件材料審核工作。 |
5月31日 | 國小將招生簡章分別向區教育考試中心和各鄉鎮教委辦進行審核備案。 |
6月8日-15日 | 區直國小服務地區非本市户籍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登錄通州區教育考試中心網站填報志願。 |
6月10日前 | 民辦學校在國小和國中入學服務系統中完成跨區招生工作。 |
6月10日始 | 國小公佈學校招生簡章。 |
6月17日-18日 | 國小(含培智學校)審核京籍適齡兒童入學相關材料。 |
6月30日 | 區直國小服務地區非本市户籍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登錄通州區教育考試中心網站查詢電腦派位結果。 |
7月2日 | 全區非本市户籍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五證”和“非本市户籍適齡兒童在通州區國小就讀證明”到派位和分配的國小審核登記。 |
7月上旬 | 各中國小(含培智學校)發放新生入學通知書。 |
9月1日-15日 | 建立國小和國中新生學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