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考點解析:仲裁協議

來源:文萃谷 1.42W

導讀:為幫助參加2017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的考生們備考,特推出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各科目章節重難點講解及經典例題解析。

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考點解析:仲裁協議

  考點:仲裁

  難度:B(A.高頻,簡單。B.高頻,困難。C.低頻,簡單。D.低頻,困難。)

  考頻:經常在真題中出現,難度高,難掌握

  【內容詳解】

(四)仲裁機構——仲裁委員會

1.仲裁委員會性質:民間性組織

(1)仲裁委員會不按行政區劃層層設立,可以在直轄市和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設立,也可以根據需要在其他設區的市設立。——不實行地域管轄

(2)仲裁委員會獨立於行政機關,與行政機關沒有隸屬關係。仲裁委員會之間也沒有隸屬關係。——不實行級別管轄

2.仲裁委員會組成:由主任1人、副主任2~4人和委員7~11人組成。仲裁委員會的組成人員中,法律、經濟貿易專家不得少於2/3。

【經典例題】

【例題·判斷題】當事人申請仲裁,必須按照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的規定選擇仲裁委員會。()

【答案】×。

【解析】本題考核仲裁管轄權。《仲裁法》規定,仲裁不實行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

(五)仲裁協議

1.仲裁協議的概念和形式

(1)仲裁協議是指雙方當事人自願把他們之間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的經濟糾紛提交仲裁機構裁決的書面約定。

(2)仲裁協議應以書面形式訂立。口頭達成仲裁的意思表示無效。

2.仲裁協議的內容

(1)請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2)仲裁事項;

(3)選定的仲裁委員會。

【提示1】仲裁協議對仲裁事項或者仲裁委員會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當事人可以補充協議:達不成補充協議的,仲裁協議無效。

【經典例題】

【例題·多選題】根據《仲裁法》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屬於仲裁協議必備內容的有()。

A.仲裁事項 B.請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C.選定的仲裁員 D.選定的仲裁委員會

【答案】ABD。

【解析】本題考核仲裁協議。仲裁協議應當具有下列內容:請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項;選定的仲裁委員會。

3.仲裁協議的效力

(1)仲裁協議一經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仲裁協議獨立存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或者無效,不影響仲裁協議的效力。

(2)仲裁庭有權確認合同的效力。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或者請求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另一方請求法院作出裁定的,由法院裁定。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應當在仲裁庭首次開庭前提出。

(3)當事人達成仲裁協議,一方向法院起訴未聲明有仲裁協議,法院受理後,另一方在首次開庭前提交仲裁協議的,法院應當駁回起訴,但仲裁協議無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開庭前未對法院受理該案提出異議的,視為放棄仲裁協議,法院應當繼續審理。

【鏈接】有效的`仲裁協議可以排除法院的管轄權。

【經典例題】

【例題1·單選題】甲、乙發生合同糾紛,繼而對雙方事先簽訂的仲裁協議效力發生爭議。甲提請丙仲裁委員會確認仲裁協議有效,乙提請丁法院確認仲裁協議無效。關於確定該仲裁協議效力的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規定的是()。

A.應由丙仲裁委員會對仲裁協議的效力作出決定

B.應由丁法院對仲裁協議的效力作出裁定

C.應根據甲、乙提請確認仲裁協議效力的時間先後來確定由仲裁委員會決定或丁法院裁定

D.該仲裁協議自然失效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核仲裁相關規定。根據規定,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或者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另一方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例題2·單選題】根據《仲裁法》的規定,下列關於仲裁協議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A.仲裁協議可以書面形式訂立,也可以口頭形式訂立

B.仲裁協議對仲裁委員會沒有約定,當事人又達不成補充協議的,仲裁協議無效

C.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的,只能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

D.沒有仲裁協議,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應當受理

【答案】B。

【解析】選項A,仲裁協議應以書面形式訂立,口頭達成仲裁的意思無效。選項C,當事人對仲裁的效力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或者請求法院作出裁定。選項D,沒有仲裁協議的,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例題3·判斷題】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的,一方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另一方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仲裁委員會裁定。( )

【答案】×。

【解析】本題考核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的解決辦法。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或者請求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另一方請求法院作出裁定的,由法院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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