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師考試《經濟法》考前練習題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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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單項選擇題(每小題1.5分。每小題只有一個正確答案,請從每小題的備選答案中選出一個你認為正確的答案。)

初級會計師考試《經濟法》考前練習題及答案

1.根據税收徵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規定,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税人應當在一定期限內將其全部賬號向主管税務機關報告,該期限是( )。

A.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15日內

B.領取税務登記證件之日起15日內

C.納税義務發生之日起15日內

D.開立基本存款賬户或其他存款賬户之日起15日內

【答案】D

【解析】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税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持税務登記證件,在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開立基本存款賬户和其他存款賬户,並自開立基本存款賬户或者其他存款賬户之日起15日內,將其全部賬號向主管税務機關報告。

2.根據税收徵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規定,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税人應當自領取税務登記證件之日起( )內,將其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報送主管税務機關備案。

A.15日 B.20日 C.30日 D.40日

【答案】A

【解析】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税人應當自領取税務登記證件之日起15日內,將其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報送主管税務機關備案。

3.根據税收徵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不屬於單位和個人向主管税務機關辦理髮票領購手續應持有的資料的.是( )。

A.工商營業執照

B.經辦人身份證明

C.按照國家税務總局規定式樣製作的財務印章或發票專用章印模

D.税務登記證件

【答案】A

【解析】需要領購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持税務登記證件、經辦人身份證明、按照國家税務總局規定式樣製作的財務印章或發票專用章印模,向主管税務機關辦理髮票領購手續。

4.某納税人應在3月15日前繳納税款30萬元,逾期未繳納,税務機關責令其在3月31日前繳納,但直到4月24日才繳納。根據税收徵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規定,應加收滯納金( )萬元。

A.30×0.5‰×15

B.30×0.5‰×16

C.30×0.5‰×24

D.30×0.5‰×40

【答案】D

【解析】滯納金從3月16日開始計算,至4月24日,共計40天。

5.根據税收徵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不屬於納税人義務的是( )。

A.申請延期繳納税款

B.接受税務檢查

C.按期辦理納税申報

D.按規定設置賬簿

【答案】A

【解析】(1)選項A:屬於納税人的權利;(2)選項BCD:屬於納税人的義務。

二、不定項選擇題(每小題2分。每小題備選答案中,有一個或一個以上符合題意的正確答案,每小題全部選對得滿分,少選得相應分值,多選、錯選、不選均不得分。)

【資料】

甲企業為居民企業,2013年度有關經濟業務如下:

(1)產品銷售收入800萬元,銷售邊角料收入40萬元,國債利息收入5萬元。

(2)以產品抵償債務,該批產品不含增值税售價60萬元。

(3)實發合理工資、薪金總額100萬元,發生職工教育經費1.5萬元,職工福利費15萬元,工會經費1萬元。

(4)支付人民法院訴訟費3萬元,税收滯納金4萬元,合同違約金5萬元,銀行罰息6萬元。

(5)因管理不善一批材料被盜,原材料成本10萬元,增值税進項税額1.7萬元,取得保險公司賠款6萬元,原材料損失已經税務機關核准。

要求:

根據上述資料,分別回答下列問題。

1.甲企業下列收益中,計算企業所得税時,應計入收入總額的是( )。

A.國債利息收入5萬元

B.產品銷售收入800萬元

C.銷售邊角料收入40萬元

D.以產品抵償債務60萬元

【答案】ABCD

【解析】(1)選項ABC:企業收入總額是指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包括銷售貨物收入,提供勞務收入,轉讓財產收入,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接受捐贈收入以及其他收入);(2)選項D:企業發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以及將貨物、財產、勞務用於捐贈、償債、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或者利潤分配等用途的,應當視同銷售貨物、轉讓財產或者提供勞務,但國務院財政、税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2.甲企業下列支出中,計算企業所得税時,准予全部扣除的是( )。

A.工資、薪金總額100萬元

B.職工教育經費1.5萬元

C.職工福利費15萬元

D.工會經費1萬元

【答案】ABD

【解析】(1)選項A: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准予扣除;(2)選項B:職工教育經費税前扣除限額=100×2.5%=2.5(萬元),實際發生額(1.5萬元)未超過税前扣除限額,准予全部據實扣除;(3)選項C:職工福利費税前扣除限額=100×14%=14(萬元),實際發生額(15萬元)超過了税前扣除限額,税前只能扣除14萬元;(4)選項D:工會經費税前扣除限額=100×2%=2(萬元),實際發生額(1萬元)未超過税前扣除限額,准予全部據實扣除。

3.甲企業下列支出中,計算企業所得税時,不準扣除的是( )。

A.税收滯納金4萬元

B.銀行罰息6萬元

C.合同違約金5萬元

D.支付人民法院訴訟費3萬元

【答案】A

【解析】納税人按照經濟合同規定支付的違約金(包括銀行罰息)、罰款和訴訟費用,税前准予扣除。

4.甲企業在計算企業所得税應納税所得額時,准予扣除原材料損失金額的是( )萬元。

A.10-1.7-6=2.3

B.10-6=4

C.10+1.7=11.7

D.10+1.7-6=5.7

【答案】D

【解析】(1)企業發生的原材料損失,減除責任人賠償和保險賠款(6萬元)後的餘額,依照規定在税前扣除;(2)企業因存貨盤虧、毀損、報廢等原因不得從銷項税額中抵扣的進項税額(1.7萬元),應視同企業財產損失,准予與存貨損失一起在税前按規定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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