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審計在防範金融風險中的作用

來源:文萃谷 3.04W

金融業作為國民經濟的樞紐,反映宏觀經濟發展的狀況。特別是2008年金融危機以來,金融業也面臨前所未有的風險和隱患。規範金融秩序,防範金融風險,推動金融改革,維護金融安全,不僅是金融行業企業面臨的重要任務,也是發揮金融審計監管,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的重要領域。下面是yjbys小編為大家帶來的關於金融審計在防範金融風險中的作用的知識,歡迎閲讀

金融審計在防範金融風險中的作用

  一、金融風險表現及金融業的脆弱性

金融風險是金融機構在經營過程中,由於決策失誤、客觀情況變化或其他原因使資金、財產、信譽有遭受損失的可能性。

(一)市場風險。市場風險由於市場因素(如利率,匯率,股價以及商品價格等)的波動而導致的金融參與者的資產價值變化的風險。這些市場因素對金融參與者造成的影響可能是直接的,也可能是通過對其競爭者、供應商或者消費者所造成的間接影響。市場風險往往是金融業系統性風險,金融業的參與者只能通過特定的技巧去規避風險而不能消除此類風險。

(二)信用風險。信用風險往往是伴隨道德風險而產生的,大多數是由於借款人或市場交易對手的違約(無法償付或者無法按期償付)而導致損失的可能性。信用風險的規避是通過完善金融交易過程中儘量獲取交易對方的信息,避免信息不對稱,從而降低道德風險發生的可能性。

(三)流動性風險。流動性風險是金融參與者由於資產流動性降低而導致的可能損失的風險。當金融參與者無法通過變現資產,或者無法減輕資產作為現金等價物來償付債務時,流動性風險就會發生。金融交易的參與在金融交易過程中,通過增加撥備、抵押等手段來規避流動性風險。流動性風險往往與市場風險相伴隨。

(四)操作風險。操作風險多數是金融機構的內部人員造成,由於金融機構的交易系統不完善,管理失誤或其他一些人為錯誤而導致金融參與者潛在損失的可能性。金融各機構通過流程再造,員工教育,激勵懲罰等措施可以降低此類風險的發生概率。

(五)金融業脆弱性。與其他行業相比,金融產業是資產負債率最高的部門,主要採取負債經營的方式,以極少的資本金支撐着比一般行業規模大得多的`資產運營。這種高槓杆率的財務特徵和超負債經營的經營特徵,很容易產生兩個方面的問題:一方面,從單純的財務分析看,風險抵禦能力較低;另一方面,基於股東利益最大化的需要,較少的自有資本不可避免地激勵經營者的冒險行為。同時,由於經營環境的複雜性與債權債務方契約約束力的不對稱性,金融機構作為資金融通的中介,機構製劑有着複雜的債權債務關係,一家金融機構發生的風險所帶來的後果,往往超過對其自身的影響。具體的一家金融機構因經營不善而出現危機,有可能對整個金融體系的穩健運行構成威脅;一旦發生系統風險,金融體系運轉失靈,必然會導致全社會經濟秩序的混亂,甚至引發嚴重的政治危機。

  二、中國現階段金融監管下的金融審計的優勢

(一)現行的國際金融業監管三大框架有待完善。

1.內部風險識別、評估機制。監管機構要求大銀行建立自己的內部風險評估機制,運用自己的內部評級系統,決定自己對資本的需求。要求各銀行借用外部評級機構特別是專業評級機構對貸款企業進行評級,根據評級決定銀行面臨的風險有多大,併為此準備多少的風險準備金。確定各項業務的風險權重係數,並以此計算所需資本的數量和結構,建立抵禦風險第一道屏障。

2.外部機構的管制。金融監管者通過監測決定銀行內部能否合理運行,並對其提出改進的方案。基本原則是要求監管機構應該根據銀行的風險狀況和外部經營環境,保持高於最低水平的資本充足率,對銀行的資本充足率有嚴格的控制,確保銀行有嚴格的內部體制,有效管理自己的資本需求,確保各項業務的合規、謹慎經營。

3.市場等中介機構的約束。市場要求銀行提高信息的透明度,使市場等對它的財務、管理等有更好的瞭解。讓市場力量來促使銀行穩健、高效地經營以及保持充足的資本水平。市場的獎懲機制有利於促使銀行更有效地分配資金和控制風險。市場要求銀行應及時公開披露包括資本結構、風險敞口、資本充足比率、對資本的內部評價機制以及風險管理戰略等在內的信息。

但是“安然”事件的醜聞説明市場等第三方的約束是存在信息不對稱的,有串通的嫌疑。美國次貸危機爆發説明監管機構的嚴厲監管和最低資本金的要求並不能夠預警風險和對風險形成的損失進行有效的對衝,現行的“三大”國際金融監管框架還有待改進,金融業的穩健運行,單憑金融業務監管分業監管,效果不理想,實際監管過程中需要各部門的配合,特別是具有混業監管優勢的金融審計部門協同作戰。

(二)中國金融業現階段分業監管的局面,跨領域監管信息分享機制不暢通。在目前我國“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金融體制下,人民銀行負責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防範宏觀金融風險。銀監會、保監會、證監會各自分別對銀行、保險、證券業進行機構、法人及風險的監管。而近幾年的金融業的發展已經越過分業經營的界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逐漸顯現,特別是非銀機構的快速崛起更是加大了金融業務的交叉,分業監管的框架下,對交叉金融業務的監管不到位,信息分享機制不完善,監管困局凸顯。

(三)金融領域發展的新形勢和新問題重新賦予國家審計新的使命。正是基於三大監管框架有待完善和分業監管的困境,審計署指出金融審計以維護安全、防範風險、促進發展為目標,服務國家宏觀政策,推動金融改革,維護金融穩定,完善金融監管,推動建立高效安全的現代金融體系。國家金融承擔混業金融監管的只能主要是基於其獨立性和綜合性。國家金融審計享有法律所賦予的獨立性,與金融機構沒有行政隸屬關係,也不存在經濟利害關係,是超脱於管理活動之外的獨立監督。與金融風險沒有直接責任關係,能客觀、公正地行使審計監督職權,獨立提出金融改革建議,在防範金融風險方面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國家金融審計能夠對金融系統進行全行業、全業務範疇的專門經濟監督,能夠從全面、系統和聯繫的角度去監督、發現、預警風險。

  三、如何發揮金融審計在防範金融風險方面的功能

(一)強化金融審計,必須要培養高素質的人才隊伍。金融業是一個知識密集型行業,金融審計人員必須是知識廣、能力強的“四手人才”。一是加強宏觀分析能力培養。金融審計必須要宏觀着眼,及時反映宏觀經濟政策的運行效果。二是將強數據挖掘能力培養。金融業的業務數據標準,為數據分析和挖掘創造了先天條件。有意識地將科學的數據分析運用到審計工作中,鍛鍊隊伍,提高審計效率。三是加快金融業務知識更新。金融創新一日千里,審計人員更應該做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二)金融審計工作要貫徹全面審計、突出重點的原則,實施風險導向審計,重點關注重大和異常的金融業務。金融風險形式多樣,種類紛繁,不斷翻新,防不勝防。所以,。在實質性測試的過程中,將審計資源向重點風險領域傾斜,分輕重緩急,重點防範。一是防範跨國金融機構的熱錢投機所帶來的金融風險。應當建立必要的預警、阻截、化解,使其不能到我國興風作浪;而是防範地下金融活動給金融企業帶來的各種風險,如民間借貸、企業之間的違法金融活動所帶來的各種風險等;三是關注金融創新所帶來的風險。特別專注以創新為幌子,鑽國家法律的漏洞,給國家和人民財產造成重大損失的行為。四是緊緊圍繞國家宏觀經濟政策,檢查宏觀政策執行效果,重點揭示抵消宏觀經濟效果的行為。

(三)基於“免疫系統”功能的構想,科學構建國家金融審計組織模式。傳統的金融審計組織模式都是“事後審計”,只能是就問題談建議,不能提前及時發現事物發展的“苗頭”,發揮的是“亡羊補牢”作用。要發揮審計的“免疫系統”功能,必須創新組織模式,在金融審計中將審計關口前移,不是單純的事後監督,而是事前介入、事中督查,注重“防患於未然”,實施跟蹤審計。對於審計中發現的問題,可以憑藉跟蹤優勢,提前給予建議,防範問題的發生。對重大金融事項實施跟蹤審計,是維護金融安全的必要手段。

(四)國家金融審計要有中央和地方全局觀念。由於歷史和國情原因,中國的金融機構按層級劃分為全國性金融機構和地方金融機構,特別是銀行業金融機構更為明顯。全國性金融機構無論是經營理念還是抗風險能力都遠遠高於地方金融機構。目前金融審計的重點還是放在全國性商業銀行機構,而地方性銀行交給地方審計機關。審計署在組織金融審計項目時,基本上各業務司局和特派辦一起開展總分支機構的審計,而相應地區的地方審計機關並沒有協同的開展該地區的地方商業銀行的審計,結果是審計報告只能反映單一機構的風險狀況,而不能反映整個地區的整體金融風險狀況。中央和地方審計機關協同作戰、共同推進更好的發揮金融審計的監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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