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税務師考試相關事項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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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税務師考試的相關事項還沒有公佈。為了方便考生更好的瞭解税務師考試的相關事項。下面是yjbys小編為大家帶來的2016年税務師考試的相關事項,歡迎閲讀

2017年税務師考試相關事項大全
2016年度税務師職業資格考試時間表

時間備註
報名2016年5月25日09:00至6月25日18:00

報名網址:

免試申請
截止時間:2016年6月15日18:00
網上初審截止時間:6月20日18:00
考試用書發行6月中旬
打印准考證2016年11月4日09:00至11月13日15:00
考試2016年11月12日至11月13日:00考試時長 :150分鐘/科
税法I12日上午9:00-11:30
税法II12日下午13:00-15:30:00
涉税服務與相關法律

12日下午16:30-19:00


財務與會計13日上午9:00-11:30
涉税服務實務13日下午14:00-16:30
成績公佈考試後40個工作日五個科目滿分均為140分
申領證書考試成績公佈起3個月

  5月25日至6月25日報名

報名人員須通過中國註冊税務師協會(以下簡稱“中税協”)網站()上的“全國税務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系統”,或直接登錄網站(簡稱“報名系統”)進行報名。報名人員應於2016年5月25日09:00至6月25日18:00(報名系統每天24小時開放),登錄報名系統,按照報名指引如實填寫相關信息。

首次報名人員,先完成註冊,然後按照報名指引如實填寫相關信息,並上傳符合要求的本人最近1年2寸免冠證件照片和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證書(應屆畢業在校生須提供學生證)等信息。

非首次報名人員,直接登錄報名系統報名,如相關信息發生變動,應做相應修改。

每科次考試費¥98元,交費截止時間為2016年6月25日18:00。報名人員在交費前須認真核實報考信息,交費成功後,不得再做修改。

  11月4日至11月13日打印准考證

考試報名人員應當於2016年11月4日09:00至11月13日15:00期間,登錄“報名系統”打印准考證。

  11月12日至11月13日考試

(一)考試時長 : 150分鐘/科。

(二)考試時間:2016年11月12日-13日

12日上午9:00—11:30 税法(一)

12日下午13:00—15:30 税法(二)

12日下午16:30—19:00 涉税服務相關法律

13日上午9:00—11:30 財務與會計

13日下午14:00—16:30 涉税服務實務

  考完40個工作日查成績

考試結束後40個工作日,考生登錄考試報名系統可查詢個人考試成績。

五個科目試卷卷面分滿分均為140分。答卷由全國税務師職業資格評價與考試委員會(簡稱“考試委”)辦公室組織評閲。

考試成績合格標準經全國税務師職業資格考試專家委員會認定,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税務總局確定,由中國註冊税務師協會發布。報考人員可登錄報名系統查看、打印成績單

  原註冊税務師考試成績有效期順延

考試成績實行5年為一個週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5個考試年度內參加全部(5個)科目的考試併合格,可取得税務師職業資格證書;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須在連續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

按90號文件規定,原註冊税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各科目合格成績有效期順延,即2013、2014年度考試有效成績分別順延至2017、2018年度。

  應屆生可以報名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並符合下列相應條件之一的,可以報名參加税務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與免試條件中所涉工作年限的截止時間為2016年12月31日)

(一)取得經濟學、法學、管理學學科門類大學專科學歷,從事經濟、法律相關工作滿2年;或者取得其他學科門類大學專科學歷,從事經濟、法律相關工作滿3年。

(二)取得經濟學、法學 、管理學學科門類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或者取得其他學科門類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經濟、法律相關工作滿1年。

在本年度考試前可取得經濟學、法學 、管理學學科門類大學本科學歷(學位)的應屆生可以報名考試。

以前年度考試中因違規違紀而受到禁考處理期限未滿者,不得報名參加考試

  考試用書6月中旬發行

根據《全國税務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2016年)》,税務師職業資格考試用書編委會編寫五個科目的考試用書,由中國税務出版社出版,擬定於6月中旬發行。五個科目全部機考

五個科目考試均採用計算機閉卷考試方式(簡稱“機考”),即在計算機終端獲取試題、作答並提交答題結果。

考試系統預裝8種輸入法:微軟、全拼、智能ABC、谷歌、搜狗等拼音輸入法,以及王碼、極品、萬能五筆輸入法。

  免試申請截止時間為6月15日

符合報名條件,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相應科目:

1.已評聘經濟、審計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從事涉税工作滿兩年的,可免試《財務與會計》科目。

2.已評聘法律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從事涉税工作滿兩年的,可免試《涉税服務相關法律》科目。

免試申請人員須在報名系統 “免試申請”中如實填寫本人與免試條件相符的信息,並上傳本人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免試申請截止時間:2016年6月15日18:00。

免試審核採用網上初審和證書申領現場資格審核相結合的方式,以現場資格審核為準。現場審核發現材料不實或與申請信息不符的,不予發證,後果自負。網上初審截止時間:2016年6月20日18:00。

  成績公佈後3個月內申領證書

全科考試成績合格(含免試)的考生應當自考試成績公佈之日起3個月內向所在地地方税協申請領取資格證書。

申請領取資格證書考生應持報名時上傳的材料原件至所在地地方税協進行現場審核。

材料原件包括學歷證書原件、身份證原件、2寸證件照、工作年限證明材料、申請免試材料原件,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原件。

審核通過的考生可取得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税務總局監製,中國註冊税務師協會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税務師職業資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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