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税務師考情分析及複習備考建議
全國知名學者,在中國税收籌劃研究會等多家知名財税機構擔任領導職務。1985年起從事税收教學和研究,輔導註冊會計師考試近十年。編寫的“輕鬆過關”系列圖書,不僅是財税人員熱衷的考試用書、也是他們常用的工具寶典。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考試網!
兩年前,註冊税務師更名為税務師,不僅僅由於取消行政許可摘了“註冊”的帽子,其內涵定位也發生了變化,行政許可取消,只體現職業資格水平,體現在涉税服務領域,税務師更具有專業性。税務師考試水平評價的特徵,使得在設置的考試科目上突出了專業性,在考試命題上突出了實操性與專業基礎原理的結合。
一、“三税”在税務師考試中的地位
在税務師考試的五門科目中,核心專業課被俗稱為“三税”,均與税法直接相關,分別是《税法(Ⅰ)》、《税法(Ⅱ)》、《涉税服務實務》,兩門輔助專業課分別是《財務與會計》、《涉税服務相關法律》。上述科目設置與對税務師的專業水平和知識層面的要求吻合。作為税務師考試的核心專業課,“三税”科目之間的關係必須把握。
(一)税法(Ⅰ)與税法(Ⅱ)的關係
税法(Ⅰ)與税法(Ⅱ)呈並列關係。《税法(Ⅰ)》作為主科之一,內容包含我國現行的商品勞務税的政策法規,《税法(Ⅰ)》包含了體現税法基礎知識點的税法基本原理和國際税法,還比較完整地包含了我國商品勞務税的7個税種和2個附加的基本政策,這7個税種包括增值税、消費税、城市維護建設税、煙葉税、資源税、車輛購置税、關税。這些税種的計税依據與銷售額、勞務服務額等流轉額直接相關。
與《税法(Ⅰ)》形成並列關係的《税法(Ⅱ)》科目也是税務師考試的主科之一,《税法(Ⅱ)》包括了我國所得税、財產税、特定行為税的9個税種,這9個税種分別是企業所得税、個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房產税、車船税、契税、城鎮土地使用税、耕地佔用税。這些税種的計税依據與所得額、財產價值或數量以及財產收益等相關。
《税法(Ⅰ)》與《税法(Ⅱ)》分別體現不同税系、不同税種的政策法規,但是由於每年《税法(Ⅱ)》中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計算的命題,會涉及所得税前所扣除税金和土地增值額可扣除税金的`計算,其中有些是《税法(Ⅰ)》中的税種,因此《税法(Ⅱ)》的考試內容中不可避免地會考到《税法(Ⅰ)》的內容。近些年在《税法(Ⅱ)》的考試中,每年來自《税法(Ⅰ)》的分值在4分左右。
(二)税法(Ⅰ)和税法(Ⅱ)與涉税服務實務的關係
《涉税服務實務》科目突出了綜合性的應用性。《税法(Ⅰ)》和《税法(Ⅱ)》科目與《涉税服務實務》科目之間呈政策基礎與具體實際操作應用關係。《涉税服務實務》內容涵蓋税收程序法、涉税會計、納税申報具體操作、納税檢查、代理規範等內容,不僅僅包含實體法政策,還包含大量程序法的規則,這對考生對於税法的綜合應用能力提出了較高的要求。由於税務師考試不像註冊會計師考試那樣劃分專業階段和綜合階段,涉税服務實務科目帶着強烈的綜合階段考試的特徵。《涉税服務實務》科目中關於涉税會計、納税申報、納税檢查等重點內容,許多是以《税法(Ⅰ)》和《税法(Ⅱ)》政策為基礎的具體應用。以往年度本科目考試命題內容中,有大約60%~75%的知識點出自《税法(Ⅰ)》和《税法(Ⅱ)》的知識點。因此説《税法(Ⅰ)》和《税法(Ⅱ)》科目的掌握程度,直接影響到《涉税服務實務》科目的掌握程度。
二、“三税”考試的題型題量
《税法(Ⅰ)》和《税法(Ⅱ)》考試的題型分為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計算題、綜合分析題四種題型,其中單項選擇題和多項選擇題被稱為客觀題;計算題和綜合分析題被稱為主觀題。需要説明的是,《税法(Ⅰ)》和《税法(Ⅱ)》計算題和綜合分析題也是在考生計算出結果後,在備選項中選擇正確答案,通過單項選擇、多項選擇、不定項選擇來解答。
2016年的考試,調整了題型結構,減少了容易失分的8個多選題,增加了容易得分的2個計算題(每題4小問,共8小問)。所以説,2016年《税法(Ⅰ)》和《税法(Ⅱ)》考試的題型發生了調整但是題量和分值沒有變化:
題型
題量及分值
客觀題
單項選擇題
1分×40題=40分
多項選擇題
2分×22題=44分
主觀題
計算題
2分×4小題×4大題=32分
綜合分析題
2分×6小題×2大題=24分
合計
90小題140分
考試時間150分鐘
涉税服務實務科目的2016年考試命題比上一年增加了一個計算題,加大了計算量,具體題型題量和分值如下:
題型
題量及分值
客觀題
單項選擇題
1分×20題=20分
多項選擇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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