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會計師經濟法知識點: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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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時間已經公佈,很多同學已經開始複習,下面是由小編為你精心編輯的中級會計師經濟法知識點:税率,歡迎閲讀!
1.税率
(1)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税率為17%。
(2)提供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税率為11%。
(3)境內單位和個人發生的跨境應税行為,税率為零。
(4)除上述情形外,納税人發生的其他應税行為,税率為6%。
2.徵收率
增值税徵收率為3%,財政部和國家税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解釋】除目前財政部和國家税務總局規定的`銷售及出租不動產適用5%的徵收率外,小規模納税人徵收率一般為3%。
3.納税人提供不同税率或者徵收率的應税服務,應當分別核算適用不同税率或者徵收率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的,從高適用税率。
甲貿易公司為增值税一般納税人,2017年4月以不含税價格為15萬元的玉米與乙公司不含税價格為8萬元的罐頭進行交換,差價款由乙公司以支票支付,雙方均向對方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已知玉米適用的增值税税率為13%,罐頭適用的增值税税率為17%。假定當月取得相關票據均符合税法規定並在當月抵扣進項税額。根據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規定,甲貿易公司當月應繳納增值率( )萬元。
A.0.59
B.1.19
C.1.95
D.2.50
【解析】甲公司應繳納增值税=15×13%-8×17%=0.59(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