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會計師《經濟法》備考模擬題及答案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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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單項選擇題

註冊會計師《經濟法》備考模擬題及答案2016

1、根據物權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可以適用先佔取得所有權的是( )。

A.遺失的手錶

B.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

C.房屋

D.所有人拋棄的動產

2、根據擔保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情形中,甲享有留置權的是( )。

A.甲為乙修理汽車,乙拒付修理費,待乙前來提車時,甲將該汽車扣留

B.甲為了迫使丙償還欠款,強行將丙的一輛汽車拉走

C.甲為丁有償保管某物,保管期滿,丁取走保管物卻未付保管費。於是,甲謊稱丁取走的保管物有誤,要求丁送回調換。待丁送回該物,甲即予以扣留,要求丁支付保管費

D.甲為了確保對戊的一項未到期債權能夠順利實現,扣留戊交其保管的某物不還

3、根據物權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情形中,屬於所有權的繼受取得的是( )。

A.甲通過遺囑繼承其父房屋一間

B.乙的100萬元儲蓄存款獲得的利息5萬元

C.丙以購來的木材製成椅子一把

D.丁拾得他人搬家時丟棄的舊電扇一台

4、甲公司開發寫字樓一幢,於2010年5月5日將其中一層賣給乙公司,約定半年後交房,乙公司於2010年5月6日申請辦理了預告登記。2010年6月5日甲公司因資金週轉困難,在乙公司不知情的情況下,以該層樓向丙銀行抵押借款並登記。現因甲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丙銀行要求實現抵押權。根據《物權法》的規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抵押合同有效,抵押權設立

B.抵押合同無效,但抵押權設立

C.抵押合同有效,但抵押權未設立

D.抵押合同無效,抵押權未設立

5、甲、乙外出遊玩,向丙借相機一部,用畢甲將相機帶回家。丁到甲家見此相機,執意要以3000元買下,甲見此價高於市價,便隱瞞實情表示同意並將相機交付與丁。不久,丁因手頭拮据又向乙以2000元兜售該相機。乙見此相機眼熟,便向丁詢問,丁如實相告,乙遂將之買下。根據物權法律制度的規定,此時,相機應當歸( )所有。

A.甲

B.乙

C.丙

D.丁

  二、多項選擇題

1、根據物權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物權變動中,以登記為變動要件的有( )。

A.甲公司將一幅土地的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給乙公司

B.甲公司與乙公司之間訂立合同,在甲的土地上設定地役權

C.甲公司將一架飛機的所有權轉讓給乙公司

D.自然人丙將其繼承的房屋轉讓給丁,該房屋尚登記在其去世的父親名下

2、根據物權法律制度的有關理論,下列選項中,屬於民法意義上孳息的有( )。

A.母牛腹中的小牛

B.蘋果樹上長着的蘋果

C.母雞生的雞蛋

D.每月出租房屋獲得的租金

3、根據物權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能夠成為所有權客體的有( )。

A.月球表面

B.藥品

C.土地

D.存有計算機程序的光盤

4、根據《物權法》的規定,下列物權中,其設立、變更未經登記即可發生效力的有( )。

A.建設用地使用權

B.機動車所有權

C.地役權

D.土地承包經營權

5、根據《物權法》的規定,下列情形中,甲的返還原物請求權能夠得到法院支持的有( )。

A.乙將從甲處借來的手錶賣給丙,丙以為是乙的手錶而買之,甲要求丙返還

B.丁偷了甲的金項鍊送給女友戊,戊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收下金項鍊,甲要求戊返還

C.甲借給庚筆記本電腦一台,庚謊稱丟失,甲要求庚返還

D.辛向甲購牛一頭,並在得到牛後將其轉賣,但沒有向甲付款,甲要求辛返還

  答案與解析

  一、單項選擇題

1.【答案】D

【解析】先佔是指以所有的意思,佔有“無主動產”而取得其所有權的法律事實。

2.【答案】A

【解析】留置權的`成立條件:(1)債權人“合法”佔有債務人的動產(選項BC錯誤);(2)債權人留置的動產,應當與債權屬於同一法律關係,但企業之間留置的除外;(3)債務“已屆清償期”且債務人未按規定期限履行義務(選項D錯誤)。

3.【答案】A

【解析】(1)原始取得是指直接依據法律的規定,不以原所有權人的所有權和意志而取得所有權,包括生產(選項C)、收取孳息(選項B)、沒收、添附、先佔(選項D)和善意取得等;(2)繼受取得是指以原所有權人的所有權和意志為依據,包括買賣、贈與、互易、繼承(選項A)等。

4.【答案】C

【解析】預告登記後,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在本題中,乙公司辦理預告登記後,甲公司未經乙公司同意,以該層樓向丙銀行設定抵押,不發生物權變動的效力,故抵押權未設立,但不影響抵押合同的效力。

5.【答案】B

【解析】(1)如果當事人在2007年2月8日之前知道的,應當自“知道”之日起1年內提起訴訟;(2)當事人自權利侵害發生之日起20年的最後幾個月才知道,訴訟時效屆滿日應為2008年2月8日。

  二、多項選擇題

1.【答案】AD

【解析】(1)選項A:登記是建設用地使用權的生效條件;(2)選項B:地役權自地役權合同生效時設立,未經登記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3)選項C:對於船舶、航空器和機動車等動產,其所有權的移轉仍以“交付”為要件,而不以登記為要件,但登記具有對抗效力,如果交付後沒有辦理登記,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4)選項D:因繼承或者受遺贈取得物權的,自繼承或者受遺贈開始時發生效力,物權變動不以登記為生效要件,但事後處分時仍要登記。

2.【答案】CD

【解析】原物、孳息屬於兩個物,尚在母牛腹中的小牛屬於母牛的組成部分,不屬於孳息,尚未與蘋果樹相分離的蘋果也不屬於孳息。

3.【答案】BCD

【解析】所有權是指在法律限制範圍內,對物為全面支配的權利。月球表面不具有可支配性,不屬於物,不能成為所有權的客體。

4.【答案】BCD

【解析】(1)選項A: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取得必須向登記機構辦理登記,登記是建設用地使用權生效的條件;(2)選項B:對於船舶、航空器和機動車等動產,其所有權的移轉仍以交付為要件,而不以登記為要件,但登記具有對抗效力,如果交付後沒有辦理登記,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3)選項C:地役權自地役權合同生效時設立,未經登記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4)選項D:土地承包經營權自土地承包合同生效時設立,未經登記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5.【答案】B

【解析】(1)丁基於善意取得制度依法取得了該相機的所有權;(2)丁作為所有權人將該相機賣給乙時,屬於有權處分,與善意取得制度無關(無需考慮乙是否善意的問題),乙自“交付”之日起取得該相機的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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