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注會《經濟法》考試複習資料彙總

來源:文萃谷 2.42W

  知識點:匯兑

2016年注會《經濟法》考試複習資料彙總

  (一)匯兑概述

1.匯兑是指匯款人委託銀行將其款項支付給收款人的結算方式。匯兑分為信匯和電匯兩種。

2.匯兑適用於單位和個人的各種款項的結算,且不受金額起點的限制。

  (二)匯兑的基本流程

1.匯款人按要求籤發匯兑憑證。匯兑憑證上記載收款人為個人的,收款人需要到匯入銀行領取匯款,匯款人應在匯兑憑證上註明“留行待取”字樣。

2.匯出銀行受理、審查匯款人簽發的匯兑憑證。

3.匯入銀行接收匯出銀行的匯兑憑證,經審核無誤後,根據收款人的不同情況進行審查並辦理付款手續。

【注意】收賬通知是銀行將款項確已收入收款人賬户的憑據。

  (三)匯兑的撤銷和退匯

撤銷

匯款人對匯出銀行尚未匯出的.款項可以申請撤銷。

退匯

匯出銀行已經匯出的款項

(1)對在匯入銀行開立存款賬户的收款人,由匯款人與收款人自行聯繫退匯。
(2)對未在匯入銀行開立存款賬户的收款人,匯款人應出具正式函件或本人身份證件以及原信、電匯回單,由匯出銀行通知匯入銀行,經匯入銀行核實匯款確未支付,並將款項匯回匯出銀行,方可辦理退匯。
(3)匯入銀行對於收款人拒絕接受的匯款,應立即辦理退匯。匯入銀行對於向收款人發出取款通知,經過2個月無法交付的匯款,應主動辦理退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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