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翻譯資格考試的報名條件以及合格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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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對翻譯資格考試的報考條件都瞭解嗎?應屆畢業生小編為大家整理了部分關於報考條件的資料,希望對大家有用。

2016翻譯資格考試的報名條件以及合格標準

一、報名條件

該考試是一項面向全社會的職業資格考試,凡是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恪守職業道德,具有一定外語水平的人員,不分年齡、學歷、資歷和身份,均可報名參加相應語種二、三級的考試。獲准在華就業的外籍人員及港、澳、台地區的專業人員,也可參加報名。

二、合格標準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部分副省級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根據2014年度經濟、招標師和下半年翻譯專業資格考試數據統計分析,經商發展改革委、中國外文出版發行事業局有關部門,現將各專業合格標準及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1、合格標準

英語、法語、日語和阿拉伯語一、二、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各科目合格標準均為60分(試卷滿分為100分)。

2、有關要求

(一)請各地按照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標準對考試人員各科目成績進行復核,並與我部人事考試中心核對相應數據。

(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向各地發送翻譯專業資格考試人員成績,考生可通過中國人事考試網或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網查詢本人成績。

3、請按照有關文件精神,及時向社會公佈考試合格標準,並抓緊做好資格證書發放等考試後期的各項工作。

 三、證書管理

根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暫行規定》有關要求,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證書實行定期登記制度,每3年登記一次。有效期滿前,持證者應按規定到指定的機構辦理再次登記手續。再次登記,還需要提供接受繼續教育或業務培訓的證明。

中國翻譯協會受中國外文局委託負責證書登記與繼續教育工作的.具體實施。中國翻譯協會擬定了《關於組織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證書持有者繼續教育(或業務培訓)的通知》和《關於組織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證書登記工作的通知》。作為對翻譯專業人員實行規範的行業管理的一部分,這標誌着我國翻譯行業規範管理邁出新的步伐,此項工作已於2006年1月正式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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