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龍巖保障房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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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想了解龍巖中心城區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房源及配租情況,下面小編就為大家整理了2017年龍巖保障房公示,內容截止日期:2017年6月19日。

2017年龍巖保障房公示
  龍巖市規範保障房配置網上公開工作的通知

為進一步加大各部門牽頭協調力度,形成保障房配置網上公開工作合力,規範保障房信息管理系統應用,提高保障性住房審核效率,提升保障房配置網上公開工作管理水平,促進保障房配置公開、公平、公正,根據福建省紀委等五部門《關於印發<福建省2016年權力運行網上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閩紀〔2016〕19號)精神和省、市關於保障房配置網上公開工作要求,現就進一步規範保障房配置網上公開工作通知如下:

  一、 調整充實協調小組

調整充實後的保障房配置網上公開工作協調小組組成人員名單如下:

組 長:張龍泉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副 組 長:鄭 洪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

成  員:林祝榮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

蘭瑞龍 市民政局副局長

林培新 市國土資源局副局長

孫崇雄 市公安局副局長

林理玉 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吳開紅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長

郭天德 市地方税務局副局長

阮廣茂 市國家税務局總會計

簡雄恆 中國人民銀行龍巖中心支行副行長

謝曉文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主任

林 暉 新羅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林祝榮兼任辦公室主任。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參照市裏做法,儘快調整充實轄區內保障房配置網上公開工作協調小組,進一步明確相關部門責任,落實監管工作。

  二、落實工作職責

(一)新羅區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

在5個工作日內對照保障房准入條件完成對申請對象的收件受理及申請材料掃描上傳業務;在15個工作日內通過入户調查、鄰里訪問、信息求證等方式,完成對本轄區內申請對象的户籍、收入、財產、落户年限、住房、土地徵收等情況進行初審及提交工作,嚴格落實初審公示制度;出具初審不通過書面通知,連同申請材料一併退回申請人,並在申請對象初審通過後,負責將相關申請紙質材料報送市房改辦。

(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房改辦):負責做好保障房配置管理信息系統建設的總協調和管理工作。在8個工作日內完成對保障房申請對象是否享受過房改和住房保障優惠政策等情況審核;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對市不動產登記中心、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交核查信息的彙總和複審工作,提出審核意見提交同級民政部門;會同民政等相關部門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請對象進行資格審定與組織複核認定,嚴格執行公示制度;出具複審複核不通過書面通知,連同申請材料一併退回申請人;落實保障房管理分配過程的信息公開制度及檔案管理制度。

(三)市國土資源局(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在8個工作日內完成對保障房申請對象的.自有房產、房產上市交易等信息核查及提交工作。查詢信息應包括:申請對象房產登記的坐落、產權來源時間、建築面積、房屋性質、房屋用途、房產轉移情況等。

(四)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8個工作日內完成對保障房申請對象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支取信息核查及提交工作。查詢信息應包括:繳存單位、繳存基數、月繳金額、存儲餘額、公積金貸款情況及支取情況等。

(五)市民政局:在12個工作日內完成出具符合條件保障房申請對象的收入、財產核定信息及提交工作。根據市房改辦提供的保障房申請對象審核信息,負責提請公安、人社、工商、税務、人行、證券、保險等相關部門核查申請對象收入、財產等信息,同時提請新羅區民政局做好申請對象低保狀況的核實工作;並對申請對象的收入、財產情況進行收集、整理、審查認定,為住房保障的有效實施提供可靠的信息。

(六)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隊、新羅分局):配合民政部門在8個工作日內完成對保障房申請對象車輛、户籍登記信息核查及提交工作。查詢信息應包括:户籍基本情況,車輛所有人、品牌型號、牌照和使用性質等。

(七)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管理中心、社會勞動保險管理中心、醫療保險管理中心):配合民政部門在8個工作日內完成對保障房申請對象申請之月前12個月的社會保險、醫療保險繳納信息核查及提交工作。查詢信息應包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月數、比例和單位,領取退休金額,醫療保險繳費基數、月數、比例和單位等。

(八)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配合民政部門在8個工作日內完成對保障房申請對象個體工商登記或投資辦企業等相關信息核查及提交工作。查詢信息應包括:企業名稱和個體工商户名稱、註冊資金、持股比例、成立時間、變更登記(吊銷)時間等。

(九)市地方税務局、國家税務局:配合民政部門在8個工作日內完成對保障房申請對象申請之月前12個月報税、完税信息核查及提交工作。查詢信息應包括:工作單位、申報收入額和個人所得税繳納額,企業所得税繳納額,個體工商户生產、經營個人所得税繳納額等。

(十)人行龍巖中心支行:協調各金融機構配合民政部門在8個工作日內完成對保障房申請對象相關賬户信息核查及提交工作。查詢信息應包括:申請對象申請受理之日上一個月末銀行賬户存款餘額及前12個月的銀行賬户存取明細信息等。

(十一)各相關證券、保險公司:配合民政部門在8個工作日內完成對保障房申請對象相關賬户信息核查及提交工作。查詢信息應包括:申請對象申請受理之日上一個月末持有的證券市值、基金淨值和資金賬户餘額、商業保險投保及繳費信息等。

  三、規範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要切實轉變思想觀念,增強責任意識、大局意識,強化組織領導,加強協作配合,按照龍巖中心城市主城區保障房配租配售流程圖(詳見附件)落實網上審批制度,進一步規範保障房配置網上公開工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按照省、市保障房配置網上公開運行的部署安排,推進保障房配置網上公開試運行,逐步實現省、市、縣三級互聯互通。

(二)提升業務水平。各責任單位要抓緊梳理和問題查擺,針對各自職責範圍內提供核查信息、審核等業務工作中的不足,進一步落實機構、健全制度、明確責任、辦事程序、裁量標準及相關責任人員等內容,加強住房保障政策和信息管理系統操作業務學習,提升熟練程度,提高工作效率。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要切實發揮牽頭抓總的作用,做好保障房配置信息管理系統建設的總協調和管理工作,為各責任單位網上審批相關職能提供技術支持和服務。

(三)強化監督管理。各級政府要加強對各自轄區內保障房配置網上公開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全面落實省、市各項有關政策措施,積極推動保障房配置網上公開試運行。市保障房配置網上公開工作協調小組按月向各責任單位通報工作進展、審批(核查)辦結、超時紅燈預警情況等工作動態,及時發現問題,提出對策措施,同時報送效能監察部門,督促整改。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要加強對網上審批各個操作環節的進度監控,充分運用信息技術和現代化手段及時通知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抓緊處理。

(四)建立問責機制。效能監察部門要建立責任單位全覆蓋的監督和問責機制,對保障房配置網上審批流程中領導不重視、工作措施不力、進度滯後、紅燈預警頻發的責任單位和相關責任人進行追查問責,並納入一季一考評。同時,要加強對各責任單位職能節點的廉政防控管理,落實對網上運行中出現不予受理、補件掛起、變更事項及認定結果等重要節點的事後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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