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重慶市祕書資格證考試報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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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職業技能鑑定中心關於做好2017年全國統一鑑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鑑發〔2017〕1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了《重慶市2017年度上半年全國統一鑑定安排》,現印發給你們,請抓好貫徹落實。

2017年重慶市祕書資格證考試報名通知

  一、報考職業

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心理諮詢師、電子商務師、職業指導人員、企業培訓師、理財規劃師等6個職業,參加2016年物流師職業全國統一鑑定單科成績不合格的考生,可參加一次補考。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組織並頒證。

祕書、物流師將納入全市統一鑑定考試,由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並頒證。

  二、報名時間

發文之日至2017年4月7日止。

  三、報名方式

本次考試分為網上報名和現場報名兩種方式。

  四、報考條件

依據國家職業標準相應等級的申報條件執行,查詢網址:重慶市職業技能鑑定中心(鑑定服務—鑑定申報—全國統考版塊)。依據《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鑑定工作規定(試行)》(勞社廳函〔2006〕3號),全國統考職業的單科合格成績保留一年,在成績保留期內,考生可參加一次補考。

  五、報考流程

(一)網上報名

1.提交報名信息。報考人員登錄重慶市職業技能鑑定指導中心網站首頁鑑定服務版塊點擊“網上報名”進入報名系統,首先註冊個人帳户並進行登錄,選擇報考職業、等級,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選擇符合的報考條件。上傳近期免冠登記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報考人員須仔細閲讀聲明及報名系統中相關幫助文檔,準確無誤地填寫個人信息,考試信息一旦保存將不能進行修改。報考人員要準確記住登錄名和密碼(登錄名和密碼是報考人員完成報名、參加鑑定、下載打印准考證等事項的必要依據)。

2.初審報考資格。重慶市職業技能鑑定指導中心根據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進行資格審核,並在報考人員報名後2個工作日內反饋審核意見。對審核不通過的,並説明理由退回上報信息。對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提交通過報名信息。

3.查詢報考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填報報名信息後2日內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核。如因填報信息錯誤未審核通過的,可及時進行修改並再次提交報名信息,重新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核不合格的,不能參加考試。

4.網上繳費。報考人員通過資質審核後,須在4月7日前進行網上繳費,未在規定時間內實現網上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參考。

5.打印准考證。網上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在2017年5月8日至5月19日期間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打印本人准考證(使用A4紙打印,保證字跡、照片清晰),報考人員須持本人准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原件到准考證指定的考點參加考試,在規定時間內未打印准考證而影響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6.鑑定結果查詢。考生需時刻關注鑑定中心網站公告信息,憑自己的'身份證、准考證在成績查詢處查詢鑑定結果。

(二)現場報名

報考人員在發文之日至4月7日期間可到公佈的報名點進行現場報名(詳見附件3)。現場報名的人員須在報名時先簽訂《考試誠信承諾書》,然後進行現場報名並繳納鑑定費,並在2017年5月8日至5月19日期間憑有效身份證明和繳費清單到報名點領取准考證。

(三)考點安排

考生報考時須選擇本次參加考試的考點(詳見附件5),對上機考試的職業,市職鑑中心將根據報名情況作統一安排,如有調整或新增,以准考證信息為準。電子商務師報考考生需在公佈的電子商務師報名點進行現場報名(詳見附件4),所選的報名點即為考點。

(四)考後資質確認及領取證書。考試合格的考生收到資格審核通知後攜帶所需材料(詳見公告第八項)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核,另外網上報名的考生還需進入網上報名系統打印資質審核表,審核通過的考生頒發證書。

  六、報名收費標準

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鑑定收費由重慶市職業技能鑑定指導中心按照《重慶市物價局重慶市財政局關於職業技能鑑定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渝價〔2016〕128號)標準收取。

  七、考試內容

國家職業資格5—3級進行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國家職業資格2—1級進行理論知識、專業技能和綜合評審三個科目的考試。理論知識注重考核本職業需要掌握的基礎知識,專業技能注重考核運用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綜合評審主要採取撰寫論文的形式,書面或口頭答辯。

具體鑑定職業、科目和時間安排詳見附件1,鑑定題型、答題方式、分值和權重見附件2。

  八、報名材料

(一)社會人員申報

(1)報考5—3級填寫《國家職業資格(三、四、五)級鑑定申報表》一式兩份,報考2—1級填寫《國家職業資格(一、二)級鑑定申報表》一式兩份,申報表“推薦單位意見”處蓋本人所在單位公章或人事部門印章(紅章),並需粘貼本人2寸免冠紅底近照一張,2—1級工作業績欄可填寫本人負責或參與的項目成果及工作情況。

(2)本人近期免冠登記照電子版一張,規格為寬85*長120,jpg格式,20kb以下。

(3)報名時需提供報考人員身份證、學歷證明原件、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複印件各1份,其原件審核完畢後退還。

(4)滿足申報條件的其它相關材料1份。如需出示工作證明,須蓋工作單位公章(紅章)。

(二)在校學生申報

(1)填寫《重慶市學生職業技能鑑定申報表》一式一份,申報表“學籍管理”欄需由學生所在學校或教務處加蓋公章(紅章),或者提供學籍證明。本表格需粘貼本人2寸免冠紅底近照一張。

(2)本人近期免冠登記照電子版一張,規格為寬85*長120,jpg格式,20kb以下。

(3)報名時需提供報考人員身份證、學生證、學歷證明原件及複印件各1份,其原件審核完畢後退還。

(三)鑑定申報表下載地址:重慶市職業技能鑑定中心(首頁下載專區—表格下載)。

(四)鑑定申報表所填內容、上交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因個人信息錯誤、缺失及所提供證明材料虛假造成的一切後果,由考生本人負責,並給予當次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九、其他事項

(一)論文申報要求

1.需撰寫論文的職業、等級

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 1、2級

心理諮詢師 2級

電子商務師 2級

職業指導人員 1、2級

企業培訓師 1級

祕書2級綜合評審需完成《業績評估手冊》模塊內容

2.論文資料申報要求

(1)提交論文材料請登錄網站:重慶市職業技能鑑定中心首頁點擊“下載專區”下載《全國統一鑑定論文撰寫要求及格式》,按照要求撰寫論文提交電子文檔。

(2)心理諮詢專業需撰寫“個人成長報告、案例分析”兩部分內容。

(3)論文需附綜合評審評分表(表1)一式三份,評分總表(表2)一式一份,表1、表2均需填寫本人完整的基本信息。

(4)綜合評審及論文寫作要求:二級和一級的論文選題應根據國家職業標準要求,參考培訓教程,同時結合報考人員所在單位或有關行業實際工作的情況自行擬定。論文必須由報考人員獨立完成,不得侵權、抄襲,或請他人代寫。按照要求,報考人員摘抄來的任何一句話、任何一個數據都必須加以引注,摘抄或引用他人文字資料200字以上內容未加以引注的視為抄襲,將判為不合格。

(5)報名考生提交電子版論文請以“報考職業+報考等級+姓名+身份證號”命名併發送至郵箱: ,收取截止時間為2017年5月8日。

  十、補貼政策

根據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重慶市財政局《關於做好職業技能鑑定補貼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4〕108號),對於初次職業技能鑑定,並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含離校兩年內未就業,並在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實名登記的),可向市或區縣人力社保部門申請一次性職業技能鑑定補貼。

  十一、報名諮詢電話:67626365、67622299

技術服務電話:67622338、67622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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