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請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需注意的事項

來源:文萃谷 4.99K

導語;日常法律諮詢在解決公司遇到的問題時,具有及時性和預防性,有利於防微杜漸,避免因發生嚴重的問題而處於十分被動的地位,從而喪失解決問題的最佳時機。

聘請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需注意的事項

  企業法人聘請法律顧問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企業根據需要,可以聘請一個,也可以同時聘請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律師擔任法律顧問。

2.企業也可以根據需要聘請律師擔任常年的或臨時的法律顧問。常年法律顧問的期限無法律規定,可以由雙方協商確定,但一般不低於1年。臨時法律顧問是指企業專為某項經營管理中的法律問題聘請律師提供幫助,問題解決後即行解除。

3.企業聘請律師時須向律師事務所提出申請,而不能直接向律師個人提出聘請。由律師事務所接受聘請方的聘請,簽訂聘請法律顧問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指派律師為聘請方擔任法律顧問。被指派的律師是代表律師事務所履行與聘方的合同,仍然是該律師事務所的成員,依法接受律師事務所的領導和監督。律師與聘請方沒有行政隸屬關係,更不是聘方的成員,他們之間是一種權利、義務對等的合同關係。

4.律師應聘擔任法律顧問合同的'主要內容。《聘請法律顧問合同》是律師事務所接受聘方委託,指派律師為聘請方擔任法律顧問的法律文書。它是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依法協商簽訂的,一經簽訂後便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條款必須具體、合法、切實可行,其主要內容如下:

(1)合同雙方的名稱或姓名、地址。企業方必須使用簽約時登記註冊的法人名稱。

(2)合同雙方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地址。

(3)受聘律師的姓名、性別、職務、住址等。

(4)法律顧問的工作範圍和職責。聘應雙方應以法律規定為基礎,以聘方實際需要為條件,在合同中明確規定法律顧問的具體工作內容,使責任明確,以免履行中發生爭議。

(5)受聘律師擔任法律顧問的期限。

(6)法律顧問的酬金數額及付酬方式。

(7)聘請方的義務。

(8)法律顧問的權利義務。

(9)雙方協商規定的其他有關事項。

最後,由雙方代表人簽名蓋章,寫明簽約年月日。

律師顧問,律師擔任公司、企業常年法律顧問工作內容

我國經濟體制改革不斷深化,現代科技日新月異,促進了經濟的迅猛發展。企業與企業之間,企業與國家、集體之間的橫向聯繫越來越多。由於各種經濟關係的不斷湧現,不可避免地出現各種各樣的經濟糾紛。這就需要通過調解、仲裁以及訴訟等手段來解決問題。因此,企業聘請具有豐富法律知識和實踐經驗的律師做顧問,對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和促進生產、經營的發展有很大幫助。

  律師擔任企業法律顧問的業務內容

律師擔任企業法律顧問的業務內容包括法定業務和約定業務兩類:

1.法定業務。我國《律師法》第26條規定:“律師擔任法律顧問的,應當為聘請人就有關法律問題提供意見,草擬、審查法律文書,代理參加訴訟、調解或者仲裁活動,辦理聘請人委託的其他法律事務,維護聘請人的合法權益。”因此,企業法律顧問的法定義務主要有如下三個方面:

(1)為企業就有關法律問題提供諮詢意見。

企業法律顧問的職責是就企業生產、經營、管理方面的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意見或者應企業的要求,從法律上對其決策事項進行論證,提供依據,使企業的活動不超越和違反國家的法律和政策規定,並受到法律保護,使企業的經營既具有合法性,又具有可行性,取得最大的經濟效益

(2)為企業草擬、審查法律文書。

企業的性質決定了它在生產、經營、管理中必定要與社會發生各種經濟和法律關係,簽訂合同,因此,書寫各種法律文書都是必需的。律師憑其法律業務知識和實踐經驗,指導企業書寫各類文書,並予以修改、審查。律師還可以親自草擬製作某些重要的合同等文書。使文書訂得合法、完備、準確、具體,使之能夠順利履行並得到法律保護。律師根據企業的委託,以委託人的名義,按照委託人的要求和提供的事實,依照法律,書寫有關法律事務文書的行為,被稱為律師代書。代書是律師的一項重要的法律業務。律師應企業委託,可以代書以下文書:

其一 是各類訴訟文書。訴訟文書是為了訴訟而製作的文書。在一般情況下,是律師接受委託參與訴訟活動情況下所寫的文書,包括刑事、民事、經濟、行政案件的訴訟文書,對於企業來説,主要是後三種。具體是指起訴狀、答辯狀、上訴狀、被上訴答辯狀、申訴狀等。

其二 是非訴訟法律文書。凡是內容上涉及到一定的法律事務,能夠引起一定的法律後果的文書,企業都可以委託律師代寫。這類文書主要指合同、協議書、委託書、仲裁申請書、申請複議書等等。

(3)代理企業參加訴訟、調解或者仲裁活動。

由於企業經濟活動的廣泛性和複雜性,決定了企業經濟糾紛和爭議的複雜性和多樣性。及時,妥善地解決各種經濟糾紛和爭議,對於保護企業的利益,維護和發展正常的經濟秩序具有重要意義。解決經濟糾紛應根據糾紛的性質、情節和內容,分別採取調解、仲裁和訴訟的方式。由於進行調解、仲裁和訴訟需要專門的法律知識,律師不但具備這些條件,而且具有以調解、仲裁、訴訟途徑解決糾紛的技能。因此,律師協助、代理企業參加解決糾紛的調解、仲裁、訴訟活動,維護企業合法權益,配合法院及時、正確地解決糾紛是他們的又一重要業務。

2.約定業務。約定業務是指非法律規定的由聘請方和應聘方相互協商確定法律顧問為企業服務的業務內容,主要包括:

(1)幫助企業擬定、健全規章制度。律師擔任法律顧問有義務幫助企業擬定、整頓企業內部各項規章制度,如合同管理、勞動管理等。

(2)幫助企業建立法律事務機構並具體指導其開展工作,隨着經濟的發展,從宏觀與微觀上管理經濟,各大中型企業需要建立專門處理法律事務的機構。法律顧問應幫助企業籌劃建立機構、配備人員,制定法律事務機構的規章制度,並指導他們的工作。

(3)進行法制宣傳,培養從事法律事務的人才。律師可以利用自己在法律知識方面的優勢,積極向企業管理者、經營者以及普通員工普及法律常識,尤其是從事企業經濟活動需要掌握的法律知識。為企業培養從事法律事務的人才,使其能夠勝任本企業法律事務工作,促進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的開展。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