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重慶市國土房管局招聘專業技術人員簡章

來源:文萃谷 6.21K

重慶市國土房管局招聘報名時間為2017年2月13日-21日,為方便大家瞭解重慶市國土房管局今年招聘相關詳細消息,小編為大家提供2017重慶市國土房管局招聘簡章全文如下:

2017重慶市國土房管局招聘專業技術人員簡章

  重慶市國土房管局關於2017年上半年公開考核招聘專業技術人員簡章

為進一步加快人才隊伍建設,優化專業技術人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市委組織部和市人力社保局《關於進一步規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市國土房管局所屬重慶地質礦產研究院通過考核的方式引進9名高層次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及名額

本次考核招聘高層次人才9名。具體招聘崗位和崗位要求條件詳見《重慶市國土房管局2017年上半年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1)。

  三、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要求;

3.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專業條件;

4.年齡45週歲及以下,計算截止時間為2017年2月21日;

5.身體健康,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6.在用人單位最低服務時間為5年;

7.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的人員,其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二)以下人員不納入本次招聘範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於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於禁考期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7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方式

採取考核方式進行。

  五、報名時間及地點

時間:2017年2月13日-21日;地點:重慶市渝中區長江二路177號附9號;聯繫人:周明羽,朱丹;聯繫電話:88316303,88316005。

  六、招聘程序

(一)報名

應聘人員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複印件1份、報名表(附件2、A4紙打印)、同意報考證明(有工作單位的報考人員填寫)(附件3、A4紙打印)和1寸登記照3張等相關材料到報名點現場報名。

(二)資格審查

重慶市國土房管局幹部人事處會同招聘單位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面試考核人選。

(三)考核

由重慶市國土房管局幹部人事處組織人員成立專家考核組對應聘人員進行考核。考核以面試的形式進行,分值為100分,低於70分者不得進入體檢環節。

考核總成績=面試成績

具體考核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

體檢由市國土房管局會同招聘單位組織實施。體檢人選按照擬招聘崗位人數,根據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若考核總成績出現並列,則組織加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

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佈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等要求,並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參照《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確定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2012〕149號)規定,在指定體檢機構進行。受檢人或招聘單位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複檢申請(體檢當日複檢項目除外),經重慶市國土房管局幹部人事處同意後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複檢,體檢結論以複檢結論為準。

(五)確定考察對象

由重慶市國土房管局幹部人事處會同招聘單位根據考核和體檢情況,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對象名單。

(六)組織考察

由重慶市國土房管局幹部人事處會同招聘單位對考察對象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綜合考察,並對被考察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若體檢、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其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一次性遞補。考察以後環節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七)公示

經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重慶市國土房管局公眾信息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准考證號、畢業院校、考核總成績、擬聘單位等。

(八)聘用

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與應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於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範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係,完善聘用手續,並按規定享受相應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考核引進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經考核引進的人員,應在用人單位服務5年及以上。

  七、其他

本簡章由重慶市國土房管局負責解釋。

聯繫方式:重慶市國土房管局幹部人事處 023-63651320

重慶地質礦產研究院 023-88316303,88316005

附件:1.重慶市國土房管局2017年上半年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表

2.重慶市國土房管局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3.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熱門標籤